贵州11岁女孩跳楼身亡事件不断发酵,最新进展,父亲已经准备和解
原标题:贵州11岁女孩跳楼身亡事件不断发酵,最新进展,父亲已经准备和解
文/江湖独白专栏
“不涉及犯罪,不予通报细节”
就在很多人为贵州11岁女孩跳楼身亡的遭遇感到同情时,一则通报将生命直接与赔偿对等,并没有等到对网传的众多疑点回应。

(报道过的悬赏证据)
回顾这起悲剧,网传众多信息均指向“莎莎文具店”老板娘私自拍下女生的照片,在同学面前大肆宣传其为“小偷”,导致女生选择用跳楼的方式自证清白。
大家关注的永远是真相。
事件曝光之后,莎莎文具店的女老板被冲上热搜,大家谈到更多的是她利用舆论压力去伤害一名11岁的女生,这样做合适?
大部分的小女孩心智都不健全,根本无法承受生活的巨大变化,才会出现轻生的念头。
在发生悲剧之后,母亲带着她的画像到涉事文具店门口哭诉,引发周边居民的围观,一次寻常的买文具行为,却成为这个家庭的梦魇!
附近的商户表示,“文具店后续没有开店经营,可是还是有群众围观”

(女老板的生活照片)
网传的信息指出,女生到莎莎文具店购买3.6块的商品,将钱放在桌子上,女老板没有看到后选择将女生拦下,拍下照片粘贴到学校,指控女生为“小偷”。
但凡有一点法律意识的成年人,应当明白这样的行为已经触及到法律,根本不会做出这样的行为,一经查实就涉嫌诽谤罪,严重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事关一位十一岁的女生,大家希望得到进一步的通报,对于网传的多个疑点是否属实?
首先是女生是否因为文具店的缘故导致心理失衡酿成悲剧?
这个话题是这起悲剧的重点,网传的多个信息指出,“女老板将其拍下照片贴在校门口”和“老师未经验证就发到朋友圈”,“同学收了礼物四处传播”三个情况是让人气愤的,关注此事的人迫切想要知道答案。

其次按照整理出来的时间脉络,最新的回应停在了9点34分封闻新闻报道的:“文具店回应“女孩买文具被悬赏后轻生”:事情不是网传那样,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如果不是网传信息指出的行为,那么为什么要与文具店达成和解?
面对女生的悲剧,有人认为只是赔偿行为,家长与涉事一方达成和解后就能解决,可是它涉及到的不单纯是赔偿行为,更多的是未成年保护法和个人保护法。
在多方新闻报道之中,有两个没有得到正面解释的疑问。

据九派新闻在11月15日发布的视频中指出。11岁女孩疑被指偷文具跳楼,其父称已经达成协议,家书发声:她付过钱且家里不缺钱。
家属在回应时也提到了,“钱被她放在桌子上,而老板非说她没有付钱,和她一起去的同学可以证实女生付了钱了。”
在父亲的回应之下,让人看到了对悲剧的冷处理,并没有将实质性的问题解决,这样会导致出现更多的流言蜚语。
生命是独一无二的,它不能被任何事情所取代,面对女生自证清白的跳楼事件,更多应该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公布文具店的监控,用事实来说话。
女生的跳楼行为到底是因为未付款心理愧疚所致,还是因为女老板的过激处理方式?
这都是需要进行进一步的通报,不能停留在“具体案情细节不方便透露,因事件不涉及犯罪,不会通过警方发布通报!”
组织家长与涉事文具店进行协商,是从民事纠纷来解决此次悲剧,可是仍然没有解决问题的实质,换句话说,女生到底是不是受过委屈?

在女生身亡之后,有可怜女生的居民自发地献上了鲜花,在门口控诉文具店的不法行为,谁也不敢相信这源自于一个“3.6块”的误会。
在法律中有诽谤罪的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悲剧已然发生,追究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是对受害者的宽慰,也是对社会的一个交代,大家都希望得到公平的对待。
在这起悲剧之中,我们看到了脆弱的未成年,也看到群众自发维护弱势群体的正义,更是要求对后续有进一步的解释,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可以一起追究的。
笔者认为,只有将案发期间所有接触女生的行为公布,论证网传信息的真实性,从根本上解决对女老板的质疑,不能一味低选择冷处理的方式。

(哭诉)
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都是无法预料的,跳楼事件的多次发生,终其原因还是死者无法接受生活中的意外,对于一个十一岁的女生,有什么事会让她忍痛放下父母?
悲剧的发生猝不及防,女生与女老板之间的纠纷,不应该停留在一张协议书上,它是对女生的遭遇不负责任,在强调不冤枉任何人的前提下,更多人希望能够公布确实的证据。
虽然说真相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但是尊重群众的知情权是很重要的,它关系到经营者对于顾客个人信息的保护,面对同样具有污蔑的动作,普通人应该如何应对?
综上所述,大家想要的话无非是一个更加详细的解释,捍卫女生最后的尊严,我想这也是女生的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