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和遵命!
来源:大树乡长(ID:dashuxiangzhang) 最近,南方医科大学有位教师因抢救患儿上课迟到,被认定为教学差错、受到处罚,引发热议。 学校对涉事老师作如下处理:认定此事件为教学差错,扣发当事人5月奖金2000元,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老师本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看似学校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但是我却看到了行政管理的僵化。 在高校中,有一项维护学生利益的制度很重要:那就是用“教学事故”的认定来形成对任课教师、教辅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服务人员的制约,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新闻中的报道,上课老师不能迟到早退。 大学不同于中小学,很多教师既有科研的任务又有教学的任务,但对大学教师有决定性影响的还是科研做的好不好。 说俗一点,科研决定了教师的收入、学术地位以及升迁,是影响教师上限的因素。 这种评价体系就导致有些老师重个人的科研,而轻面向学生的教学。往往上课就是照本宣科,草草了事,更有甚者迟到早退,上课放放视频来应付。 在这种背景下,高校为了保证基本的教学下限,于是制订了严格的教学事故评定标准。可以看出,很多制度的出发点是好的。 但是在这个案例中,却有明显的不同。 绝大多数高校以及相应课程,都是理论性强实践性弱的,老师们的科研通常也是重要而不紧急的,绝大多数科研任务都是可以制订相应科研计划以实现教学和科研的平衡。 但是医学生的培养显然不能是纸上谈兵,是为以后直接成为医生而服务的,这就决定了医学生的培养有很强的实践性。 同时老师既要为人师表也要走出象牙塔成为医生完成日常的工作,势必就比在故纸堆里搞研究、一纸公文搞行政的人要多面临很多突发性、偶然性。 何况这种突发性还来自于人命关天。 因此这就是僵化体现之一,不能实事求是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地制订属于自己的规章制度。 换句时髦的话,这是要增加管理的颗粒度和精细度。这对行政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家制订规则的肯定不愿意。 其次,很多规章制度体现的是权力的滥用,忘记了权力是被赋予用来服务的。 在医教研三位一体的教学单位中,医才是基础和根本。 一切科研是为了服务“医”,一切教学也是为了教导学生成为一个好医生,去实现救死扶伤。 对所有学医的人来说,几乎没有不知道希波克拉底誓言的,它就是一个医生的职业道德准则。 在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有这么两句话: “我一定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一切的首位。” “即使在威胁之下,我也绝不用我的知识做逆于人道法规的事情。我出自内心以荣誉保证履行以上诺言。” 试想一下,一个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首位的医生让人安心,还是一个只求不出错、不做事不担责,熟背规章制度的医生让人安心? 后者这种被权力规训的老油条我们是不是在生活中见到得太多了?如果社会中处处都是后者,是不是太令人心寒? 回到这次事件本身。 在开头说到,之所以要进行教学事故的评定就是为了更好的培养学生,这是一切地出发点和落脚点;那这次教师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地践行了什么叫“病人优先”,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地现场教学吗? 难道在课堂上喊喊口号,念念PPT,说着“要把病人的健康和生命放在一切的首位”,这样就有好效果了? 也有人说老师被处分还不是因为学生的举报。我想说,不要把矛盾转移成师生矛盾,裁决的权力不在学生手上,学生当时也未必了解全貌,真正地判定者是那些行政管理人员。 同样是管理,100余年前就有很好的榜样。 1921年,林巧稚赴上海报考协和医学院预科。在最后一场考试中一位女生突然中暑晕倒,林巧稚忙放下试卷,上前急救,结果最有把握的英语没有考完。因救人而错失考试的她几乎已经做好了接受失败的准备,然而她却意外地收到录取通知书。 原来,在她施救的时候,监考老师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并写了一份详细的报告,称赞她在紧急情况中展现出的沉着与冷静,以及她那无私助人的精神。 院长在阅读了报告后,决定破格录取林巧稚。院长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协和医学院可以培养无数具有优秀医学技能的学生,但却不一定能够培养出具有优秀医德的学生。 这个夏天,林巧稚不仅收获了学业上的成功,更坚定了自己成为一名仁心仁术的医生的决心。 在最后,我就想问一个问题:在我们生活中,是要更多的救命还是遵命?是要维护自己的权力还是要保障大众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