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将五万块钱借给弟弟,老公愤怒地赶走妻子,多年后跪求妻子
有时候,姐弟之间的一种正常帮助,却会被心眼小的老公认为是老婆向着娘家,以致于夫妻不和,感情越来越疏远,有的甚至分道扬镳。
李华和玉珍结婚以后,李华常年在外打工,玉珍在家里照管孩子,种地,两口子齐心协力,勤扒苦做,几年时间家里已经存了五万块钱。
一天,弟弟来到家里,说他开了一家炸鸡店,投资花了不少钱,还差五、六万块钱,希望玉珍借给他一些。玉珍说,做生意是好事,说不定将来还能发大财哩!于是,将家里仅有的五万块钱借给了弟弟。
在外打工的李华知道玉珍把钱借给小舅子以后,非常生气。他专程赶了回来,对玉珍说:你是出嫁的人,娘家的事就不要管了!玉珍说,我虽然出嫁了,但是那是我弟弟,姐姐帮弟弟一下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果你有弟弟有困难,你帮不帮?李华气愤地说:我们那是亲兄弟,一家人,你是出嫁的人,你的弟弟是外人!
两口子为此事又是争又是吵,李华最后干脆地说:我在外辛苦打工挣了钱,你拿给外人,我干脆不出去打工了,这样挣钱有什么意义呢?玉珍见李华不出去打工,经常为那五万块钱的事吵架,气愤地回了娘家。
玉珍的弟弟知道她是因为那五万块钱的事与老公吵架了,赶忙筹够了五万块钱给玉珍,玉珍说:这五万块钱我不要了,算姐姐在你店里入的股份,如果将来生意做好了,就给姐姐分一些利!
玉珍把五万块钱借给了弟弟,还在娘家不回,李华愤怒了,觉得太不可理喻了,找到玉珍要求离婚,说要这种吃里扒外的女人只会倒霉!玉珍也毫不示弱,同意离婚。
李华和玉珍离婚以后,又出门打工去了,玉珍则和弟弟一起做生意,几年以后,姐弟两个合伙做的生意红红火火,为了扩张生意,姐弟两个分开了,弟弟管理几个分店,玉珍管理几个分店,玉珍有了自己的事业。
李华在建筑工地打工,得知玉珍做生意发了财,十分气愤,他对工友说:玉珍用他打工挣的五万块钱做生意发财了,不和他复婚,是一个没良心的女人!他苦闷的一个人喝酒,因喝酒太多,骑电动车外出时把一只腿摔断了,成了残疾人。
李华不能打工了,回到家里,又气又难过,气的是玉珍吃里扒外用自己打工的钱给她的弟弟做生意,难过的是自己以后不能打工了,这都是玉珍害的,玉珍得养他!
于是,李华找到玉珍,要求玉珍和他复婚,玉珍说:她已经找好了对象,马上就要结婚了!李华立即跪下了,说玉珍发财靠的是他的那五万块钱,不能忘恩负义!玉珍没有理睬他……
生活中,总有类似李华这样的男人,老婆正常地帮助娘家人,就被认为是吃里扒外,这种观念是要不得的,普通人之间就有相互帮助的美德,何况是亲人之间,因此,这样的男人被抛弃也在情理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