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子网约18岁少女以裸照相要挟,将其强奸2次被判5年
作者 :东方不亮 2022-11-17 10:02:00 围观 : 次 评论
原标题:20岁男子网约18岁少女以裸照相要挟,将其强奸2次被判5年
如今网络的发展,确实带给人们很多的便利,包括工作生活等等方面,但可惜的就是有些人没有把网络的便利用在正道上,结果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那就适得其反了,这不,最近就有媒体报道称一名男子利用网络与一名少女相识,然后要来其裸照以此为要挟,并多次发生关系,最后少女的家人得知后报警,这名男子最终被警方逮捕并一审判处5年有期徒刑。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名男子为何居心叵测利用网络犯罪的?
据有关媒体3月13日综合报道称,近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2月28日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因威胁散布裸照的方式胁迫强奸未成年人,致该被害人试图自杀,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审理查明,出生于2000年10月的张某某通过微信聊天与被害少女相识的,并共同参与某网络游戏后,获得了被害人的私密照片。2019年6月29日21时许,张某某在绍兴市一大楼天台,以散播裸照相威胁,明知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强行与被害人(2002年出生)发生了性关系。
2019年7月16日,张某某再次以散播裸照相威胁,在QQ上胁迫被害人到其家中与其发生性关系。17日23时许,被害人至张某某的家中,后张某某被被害人家属控制并报警。
案发后,被害人住院进行心理治疗,出院后割腕自杀,经抢救继续在医院治疗。张某某家属赔偿被害人2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受害少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张某某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