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女子被侵犯后爱上对方,丈夫发现,持刀连捅侵犯者10刀
俗话说“有仇必报”,这是人类在受害时的正常心理,然而也有一些不正常的心理。比如说“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称人质情结,指的是: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这听起来很离谱,受害者怎么会爱上犯罪者?但现实中还真有这样的情况,央视《忏悔录》里曾报道过一起命案,这起命案的起源便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2012年,河南女子被同村男子侵犯后竟爱上对方,丈夫发现后冲动行为酿血案。
命案
2012年7月17日,河南省伊川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一名叫孙某军的男人死在了自家门口。警方赶过去后立即确定这是一起恶性命案,因为孙某军是身中十余刀而死,身下到处是血迹。简直是惨不忍睹,一询问发现,有村民目击了此案的整个过程。杀害他的是同村一个叫孙某新的人,凶手作案后已经逃走,民警立即展开追捕。
还没等找出孙某新下落,他自己前往公安局投案自首了,孙某新在狱中详细交代了事情的经过。十余刀,足见是下了狠手的,似乎对孙某军格外痛恨。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动手了,两年前,孙某军坐在门口跟别人打牌。孙某新一言不发,冲过去就掏出刀朝孙某军砍了三刀,不过那一次没砍中要害部位。不成想两年后又一次袭击,那么,他们之间究竟有什么纠葛?
真相
说起来都是因为一场不该有的婚外情,孙某军跟他是几十年的邻居了,两人从小玩到大。关系自然也不错,可让孙某新万没想到的是,就是这个发小勾搭了自己的老婆。原来自从孙某新与小丽结婚后,孙某军便盯上了她,知道她胆小怕事。一次趁孙家没人,他悄悄潜入屋内侵犯了小丽,并威胁如果说出去就要她的命。
小丽性格本身就很懦弱,又觉得这种事在农村说出去丢脸,只好隐瞒了下来。事实上如果真像小丽说的,那么这件事一开始不是她的错,而是孙某军的错。她当时报警,足以告孙某军强奸,但她没有。不仅如此,在后来的不断侵犯中,小丽竟然还对孙某军产生了感情。不仅默许发生关系,还时不时的发短信、打电话、幽会,俨然成了一对地下情侣。
然而如同那句话所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全村的人都知道了这段奸情。风言风语传得遍地,唯有孙家人与孙某新不知道,他是自己发现的。两年前的一天,孙某新在工地需要一种材料,偏偏这个材料忘记带了。他急忙打电话给妻子,想让她给自己送过来,打了几个都是占线。
孙某新只好自己回家去拿,结果一回家发现妻子的态度很是可疑,她打电话时眼角眉梢都带着笑。看见她后又变得慌里慌张,提出查看手机也不肯,孙某新便硬抢过来。一看,跟她打电话的人是孙某军,起初孙某新还没有怀疑。越想越不对劲,质问妻子是不是背叛了自己,小丽见无从抵赖只好承认。
作案
真相把孙某新气得不行,他这才想起人们的指指点点,异样的眼神。原来都是在嘲笑自己,妻子出轨了都不知道,又想到跟孙某军多年的交情更是怒不可遏。结果有了开头所说,他砍了孙某军三刀,孙某军大概清楚是自己不对在先。看没有什么事,也就没有报警,孙某新砍人后则要求妻子与孙某军断绝关系。
结果可想而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们两个人又联系上了。案发当天,孙某新得知妻子依然跟孙某军有关系,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他再次带了把刀去找孙某军。这一次无人阻拦,正中要害,孙某军被砍十余刀后身亡。这起案件说来也是令人唏嘘,孙某新的作案动机能够理解,谁能忍受自己被发小给绿了。
判决
但这不是他杀人的理由,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孙某新如果觉得不满大可以跟妻子离婚。偏偏选择了最冲动的方式,最终自己也要为此付出代价,他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过考虑到孙某军有过错行为,孙某新又具有自首情节,故只判处孙某新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