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130万重金求子,上海壮汉千里赴约,却酿成一场悲剧纪实
街头巷尾、电线杆、手机短信,都曾出现过一系列让人脸红心跳的“重金求子”广告,实在来说这是一种很拙劣的骗术。大部分人都不会相信,但耐不住有些人没能经受住钱、色俱备的诱惑,还是决定拨通电话帮“富婆”一把。结果一步步走入骗局......到头来才发现热心帮助的“富婆”竟然是个男人,此前2011年发生的一起案件便是例子。
2011年4月的一天,家住上海市松江区的男子刘某饭后散步,无意间看到路边电线杆贴着一张美女照片。美女肤白靓丽,笑起来楚楚动人,仅仅是一张照片都能看出其风姿绰约。人都向往美丽的事物,出于好奇,刘某凑上前查看上边的字。只见红色大字的标题十分显眼,“重金求子”,内容更是让人心神荡漾。
董某燕,29岁,一米六五。富商丈夫因车祸不孕不育,眼看雄厚资产无后继承,特借探亲之机寻找体贴健康品正男子共孕。通话满意,速汇定金三十万,体检有孕重酬一百万。跟美女怀个孕就能拿130万,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了,刘某起初也有些不相信。可看到董某燕信息背后还有个备注,表示这条广告已经找律师所代理公证过了,已交130万保证金。
并附有公证号和工商号,于是刘某相信了,满怀憧憬的决定去试一试。他对自己还是比较自信的,五官端正、身高一米八,除去年纪稍微大了些之外没啥毛病。为避免别人看见这小广告跟自己抢,临走时,他还顺带撕掉了。回到家,刘某迫不及待的拨通了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声音尖利听起来不太自然的年轻女子。
其实这个时候他就应该感觉不对劲了,但重金求子的广告都能相信,又怎么会对电话有所怀疑。更何况此时的刘某完全沉浸在即将与美人共度春宵的幻想中,自然对旁的事,也就没那么在意了。年轻女子自称是董某燕,听说来意后询问了他的职业、年龄、家庭情况,末了表示十分满意。不过为保险起见,要求他支付500元的“诚信费”,表示没选上会退回。
刘某没有怀疑,立即把钱转了过去,紧接着董某燕的代理律师“陈律师”跟他联系。陈律师提出要先办理一个同居手续,手续费5000元,等通过之后就可以正式同居了。刘某想着,过了这关应该就可以了吧,咬咬牙把钱交了。没想到之后陈律师又以保险、置装、公证、代理等等理由,索要了一万多元,他却始终没见到富婆董某燕。
刘某实在有些急了,但陈律师说:“急什么,钱这么好赚吗?你要不愿意等,还有很多人排队等呢!”刘某一听只好忍耐下急切,又转了些七七八八的杂费过去,依旧没有下文。此时一个朋友听说了他这事,立即点名这恐怕是个骗局,你有见过董某燕或陈律师本人吗?刘某原本还不相信朋友所说,不过此时他已经没继续下去的心思了,遂找上陈律师要求退款。
结果陈律师表示可以退款,得扣除总金额的10%的退款费,他得先把退款费打过来再退。刘某给了2200元......可是董某燕与陈律师再也没有接过电话,一分钱没赚到,还搭上2.3万元。刘某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这事从头到尾就是个骗局!随即报警,警方根据种种线索在5月底抓获犯罪嫌疑人,让刘某意想不到的是“董某燕”不仅不是个富婆。
还是个男人,董某燕与陈律师,皆是时年40岁的涂某。落网时,警方当场搜出了数百份一模一样的“重金求子”帖,。董某燕的声音是他在手机上安装变声软件来的。所以才会那么怪异,本来刘某有很多机会可以识破他的骗局,可惜当时的刘某已经被迷昏了头。如今得知真相是悔不当初,据查,涂某前后从刘某等9个想入非非的受害者手中骗得10万余元。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涂某的行为无疑已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相关解释,其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应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此案的判决结果并未公布,但涂某的诈骗数额已达十万余元,其量刑应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