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起因儿子撞见母亲偷情引发的悲剧
导语
拿破仑曾说:“能控制好自己情绪的人,比能拿下一座城池的将军更伟大。”
人是有情绪的生物,但是不应该被情绪所操控,情绪可以衍生出多种情感,好的情绪能带来欢喜之情,而坏情绪情绪酿成的后果往往比你想象中要严重得多。
就如本案中的张力(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因为母亲出轨后疼爱情人的儿子,愤怒之下起杀心,最终酿成不可逆的后果,导致两个家庭破损。
案件回顾
一所中学门口初二的学生张力用一把切西瓜的刀杀害初一的学生李毅(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往现场,现场大片血迹,被害人李毅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最终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张力瘫坐在现场目无表情,最后被警察带回警局,本是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学生,张力为什么下如此的毒手呢?
不和睦的家庭,缺乏爱的孩子
张力的母亲范莉(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和张力亲生父亲张某在别人介绍下结了婚。
范莉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大美女,父亲对其倍加呵护,不舍得让范莉干重活,总变着法子讨好范莉。
父亲张某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不善言辞的他开了一家维修自行车的店铺来维持生计。
母亲范莉却一直觉得嫁给张某非常吃亏,所以经常出去打牌,从不做家务,也不关心张力的生活跟学习。
张力有什么事情都是自己解决,范莉每天沉溺于麻将中,输了钱还要拿张力出气。
时间久了,张力觉得母亲范莉并不喜欢自己,觉得自己是个多余的孩子,张力非常羡慕别人的母亲。
牌桌上的第三者,偶然机会撞见母亲出轨
范莉在牌桌上了认识了一个牌搭子李华(化名),李华早年因打牌跟老婆吵架离婚后带着儿子李毅一起生活。
李华有一段时间承包了一些小工程从而赚了一些积蓄,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了钱的李华又回到了牌桌上。
不久之后李华和范莉就勾搭在了一起,两个人经常在李华家中约会,李华跟自己的儿子李毅介绍这是自己交的女朋友,隐瞒了已婚范莉已经有了一个儿子的事实。
两个人的关系就越走越近,还经常带上李毅出去吃饭逛游乐场,就像一家三口一样。
范莉的儿子张力偶然一次机会看见自己的母亲跟李毅一家在一起吃饭,举止非常亲密,这让儿子十分怀疑。
私会却忘记儿子生日,儿子撞见母亲偷情
范莉跟李华约好在家中私会,张力不希望母亲出门而是留在家中陪自己过生日,但是范莉全然忘记了张力的生日连头都没回就走了。
张力对母亲的恨意越来越重,跟踪母亲到了李华的家,在门外的张力听到了母亲和李华偷情的声音,张力明白了一切。
回想母亲范莉对待情人孩子和自己的区别,张力瞬间落泪了,觉得此时的母亲已是成为别人的母亲了。
撞见母亲和李华偷情后,李华内心恨意的种子已经渐渐开花了,渐而引发了命案。
接情人儿子放学被自己儿子撞见引发血案
周五李华因为要去工地处理紧急事情,想让范莉接李毅放学回家。
范莉来到学校接李毅放学,凑巧的是张力也不约而同地走了出来,张力亲眼目睹范莉接李毅的一幕.
在张力的记忆里,母亲接自己的放学的次数屈指可数,顿时张力内心的恨意已然压不住了。
“就是李毅抢夺了自己的母亲!就是李毅抢夺了自己的母亲!!”这样的回声在张力的脑海里浮现。
被恨意冲昏了头脑的张力拿起校门口的西瓜摊贩上的刀刺向了李毅,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律师观点
张力用摊贩上的水果刀杀害李毅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张力虽在极端下愤怒下犯案,但张力早已对被害人李毅心生恨意,长时间的报复心理致使其做出如此恶劣的杀人行为,按道理来说应当从重判刑,但是张力犯案年仅14岁,未成年人不得判处死刑,且对未成年判刑时应酌情从轻处理。
张力虽然免除了死罪,但牢狱之灾不可避免,回顾酿造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归根于四个婚姻和谐。
婚姻和谐不是一个人努力就能构成的,和谐的婚姻往往需要两个人甚至更多人的参与与维护,张力从小缺乏母爱,又因父亲过度纵容母亲导致没从根本解决家庭和谐这个大问题。
忠诚对于婚姻来说是基础要素,不仅仅影响着夫妻双方感情,忠诚的婚姻也会让孩子受益终身。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对夫妻双方所负的忠实义务作了规定。忠实义务是指保守贞操的义务,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不为婚外性行为。
婚姻中双方有义务有责任共同维护经营感情,范莉对家庭的不忠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的儿子,同时也伤害了两个家庭,婚姻并非儿戏,请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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