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女主播“小狐仙”被抓:粉丝纷纷说没看够,律师称三年起步
今年的“3.15”晚会,曝光了一些网红直播的骗局,风情万种的女主播背后是抠脚大汉在喊“老公”,想必那些女主播爱好者犹如五雷轰顶。
其实早在2021年警方就捣毁了不少网络不良信息传播团队,其中粉丝上百万的“小狐仙”,在短短一年内就获利500万,被抓后粉丝还纷纷说没看够,足见她的对不良风气的影响有多恶劣。但“小狐仙”最终却没有被刑事惩罚,这又是怎么回事?
“小狐仙”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一开始对自己的定位是颜值主播,直播的平台也是较为正规的。可在百花竟放的直播行业,她没有独特的风格和吸引人的才艺,也没有资本的热捧,只能在一众繁花中当籍籍无名的小草。
没有流量就意味着没有收入,在名利场中最容易失去的便是本心,为了博人眼球,她开始另辟蹊径,打法律的擦边球。
观看女主播直播的大多是男性,而男人的劣根性在网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小狐仙”抓住了这一点,开始走上不得台面的路线。想想明星刘某宏在某音直播间,因为胸肌都差点被封号,更何况是“小狐仙”的尺度。
所以她没法在正规且大型的直播平台直播,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她找到了一个监管不严,甚至靠这种内容吸引流量的非法直播平台,从那以后她就开始放飞自我,将道德底线抛之脑后。
不过她也正是在刘某这里翻了车,她和刘某之间还藏着什么秘密呢?
原来“小狐仙”觉得仅仅靠流量吃饭还不够,为了笼络那些“忠实粉丝”,让他们疯狂砸钱,“小狐仙”会在私底下加他们的联系方式,给他们提供VIP服务。
刘某之所以成为榜一,一是因为他本身是一个企业小老板,手里有钱,又热衷打赏美女,对“小狐仙”的表演情有独钟。
二是小狐仙在私下里联络他时,说自己是一个家境贫苦的女孩,生活所迫才做这一行,这也是主播骗局的经典套路了,毕竟楚楚可怜又美貌动人的女人总是更容易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刘某也吃这一招,随着感情的深入,小狐仙还表示只要刘某愿意花钱解救她,她就以身相许,这么暗示意味十足的话,把刘某哄得五迷三道,他不仅每天在直播间打赏,私下里也给她发红包,把她当作了自己的小情人。
只是他不知道和自己一样的“恩人”还有很多,知道他前前后后为“小狐仙”花了十几万,“小狐仙”依旧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肯见面,他才隐约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刘某虽然沉迷女色,但到底还是个精明的商人,他不甘心付出没有回报,即便这种回报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他想要挽回自己的损失,于是直接报了警。那么他能要回自己的钱吗?
刘某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打赏出于他自愿,并非受人胁迫,所以这笔钱很难追回。
不过若是打赏的钱来自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家庭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刘某未经妻子同意,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刷礼物,让妻子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刘某妻子可以要求平台退还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她的份额。
而刘某私下直接转给“小狐仙”的钱如果也出自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有大额钱财的转账记录等证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刘某的转账行为是建立在将“小狐仙”当情人的基础上,两者的关系违背公序良俗,因此“赠与行为”无效,刘某的妻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狐仙”退还私下受赠的全部财产。
不过刘某妻子若是得知丈夫迷恋女主播,妄图背叛婚姻,恐怕两人的婚姻关系将摇摇欲坠,作为婚姻中的过错方,如果离婚,他也会被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到最后可能还是避免不了人财两失的结果。
而“小狐仙”的行为已经是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Y秽物品牟利罪。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声讯台传播Y秽语音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向一百人次以上传播的;(二)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小狐仙”粉丝上百万,违法所得达500万,已经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有律师认为她的量刑至少是三年起步,不过若是她在直播平台的表演并未达到“Y秽”的程度,就难以本罪给她定罚,这也许是她最后没有被惩罚的原因之一。
而她所属的直播平台已经涉嫌犯罪,给平台有30多位主播,平台负责人有组织进行Y秽表演的嫌疑,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穷近盗,奸近杀”的道理人人都懂,却总有人为了眼前的利益,放纵自己的欲望,“小狐仙”和刘某一个为财,一个为色,若是经此一事后没有改过自新,总有一天还会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