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慈善机构骗取8000余元 获刑1年
作者 :唯爱娇娘 2020-02-20 22:08:23 审稿人 : admin 围观 : 次 评论
广东高院发布五起涉疫刑事案件
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例。此次发布的五个典型案例,涉及抗拒防疫措施、哄抬物价、骗取捐款、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年6个月,其中3人并处罚金。
1月27日,蔡某利用疫情期间群众爱心捐款的意愿,注册名为“武汉市慈善会”微信公众号,并使用其下载、修改的武汉市慈善总会会徽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修饰、伪装,发布“扫码捐款所得款项将全部用于武汉抗疫及疫情人员治疗所用”等虚假信息。
当天18时至22时,共有广东、四川、贵州、吉林、安徽、辽宁等地109名被害人扫码捐款,蔡某以此骗得人民币共计8833.03元。蔡某在取得诈骗钱款后,大部分提现至其本人银行账户,后又转入到其本人的支付宝账户中,所得钱款被蔡某用于购买笔记本电脑等消费。
1月28日晚,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接被害人报警后于次日立案侦查,并在重庆市奉节县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1月30日,犯罪嫌疑人蔡某被刑事拘留。
经审理,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审判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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