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南山谈新冠源头!3月19日全国新型肺炎最新疫情 新冠有后遗症吗
治疗费用怎么办?
针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目前各地出台的规定基本一致。
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介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的人员,总体上把握两个方面政策:
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另外,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方还明确,对境外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目前,广西、辽宁沈阳、河北唐山、河北张家口、广东中山均发布了相关通告。
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中国多地升级防疫举措
世界多国目前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为严防疫情境外输入,中国多地近日在口岸防控、检验检疫、登记排查等方面升级多项防疫举措。
发现有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停居留史的人员,陕西边检总站将通报海关检疫部门开展医学排查。对有症状旅客,及时配合海关检疫部门安排转运隔离。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航班、密切接触者等染疫高风险人员设置专用查验通道。
同时,将现场采集到的入境旅客信息及时推送省卫健委、海关检疫等相关部门,将每日接收的外省边检总站通报的入境后拟来陕返陕人员数据,及时汇总、补缺、推送,为属地相关单位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争取了时间,实现了口岸防控与属地管理的无缝对接。
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7日发布通告,要求各地指挥部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防控重点,境外来鄂人员一律纳入当地社区(村)疫情防控体系,加强登记排查和健康筛查。
通告提出,要坚持中外人员一视同仁。对境外来鄂人员中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一律按防控规定就地进行分类处置;对所有其他境外来鄂人员,一律由各市州组织“点对点”接返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隔离期间食宿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自理。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18日下发通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即日起,对境外来宁返宁的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不包含入境后已在国内满14天且身体健康人员),均转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4天,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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