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吉林疫情最新消息舒兰疫情:吉林已连续3日无新增病例 吉林断链病例已找到
吉林市、吉林市丰满区、辽源市、公主岭市、通榆县发布最新通告、通知
关于调整吉林市设置发热门诊和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的通告
按照国家、省疫情工作指导组的安排意见,为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定点救治医疗机构,现对我市发热门诊和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公布如下:
一、发热门诊,共16家:
吉林市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吉林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发热门诊、吉林市化工医院(一院)发热门诊、吉林市化工医院(二院)发热门诊、吉林市儿童医院发热门诊、吉林市龙潭区铁东医院发热门诊、吉林市康圣医院发热门诊、吉林市丰满区医院发热门诊、吉林市船营二医院发热门诊、永吉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磐石市医院发热门诊、桦甸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蛟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舒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舒兰市中医院发热门诊。
二、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共8家: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吉林市传染病医院、永吉县人民医院、磐石市医院、桦甸市人民医院、蛟河市人民医院、舒兰市人民医院、舒兰市中医院。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5月24日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严控药店疫情防控期间经营行为
为严控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行为,守住疫情防控前沿防线,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丰满分局采取“领导包干,全员下沉,网格管理,包保到人”的措施,对辖区内药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为防止药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松懈,监管人员坚持每天到自己包保的药店开展日查,检查测温、扫码、登记、药品下架等情况。各包保组成员还展开互查,以购药群众的身份到别的包保组交叉检查。部分自行暂停营业或责令停业的药店,为防止其夜间开门销售“一退两抗”药物,监管人员每晚八点半以后对药店开展夜查。
另外,对于个别存在多次违规行为的药品经营单位,监管人员采取死看死守“蹲点式”检查。丰满区某药店的经营者为一对年迈夫妇,贪图方便,不执行扫码测温,监管人员多次告诫指导均阳奉阴违。监管人员采取“蹲点查”方法,等候并尾随购药者进入药店,在当场发现经营者仍然没有按要求扫码测温时,立即关停此药店。关停期间监管人员坚持半夜蹲守,连续数天确认并未夜间经营才停止蹲守。
截至目前,丰满分局约谈因不严格落实“一退两抗”销售制度的药店共26家,对不具备疫情期间售药条件或执行扫码、测温不规范的行为,责令整改10家;对私自销售“一退两抗”药物的药店强制关停8家。(江城日报)
辽源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个人防护的通告
在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全市新冠肺炎疫情得到了有效防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黑龙江省、吉林市区和舒兰市聚集性疫情的出现,说明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传播风险仍然存在。
从病毒基因测序分析,吉林市病例多数跟境外输入病例病毒基本一致,临床表现比较特殊,有的病人没有发热症状,多是乏力或者咽喉疼痛、咳嗽的表现,以肺的损害为主。而且确诊病例的病程潜伏期长、病毒携带时间长,很容易造成聚集性传播。
所以,全市人民一定要树立疫情防控意识,随时随地都要做好个人防护。
如您和您的家人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一定要主动到社区进行登记,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如您和您的家人出现发热、乏力或者咽喉疼痛、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到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聚集性传染。
如您和您的家人参加广场舞等室外活动,一定要科学佩戴口罩,人员间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建议大家少出门、少聚集、少聚会、少聚餐。
疫情没有结束,形势不容乐观,病毒无孔不入,我们要从自身做起,积极防护、科学防护,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健康的生活状态,为全市疫情防控取得最后胜利贡献力量。
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4日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医疗秩序的通告》《吉林省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有关规定,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以下行为,公安等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属于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明知已经感染或者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已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以及有发热等症状者,拒不执行相关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的;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或与确诊、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流行病调查的;
三、从境外、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其他重点地区返(来)岭人员,故意隐瞒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不按规定主动登记报告,在工作人员调查时不如实相告的;拒绝执行相关检测、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的;
四、在疫情防控社区(村屯)封闭管理期间,拒不执行封闭管理措施,恶意阻挠、暴力抗拒基层工作人员依法管理,不配合卫生防疫、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采取的体温检测、检查登记、传染病调查、样本采集、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的;
五、在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期间,不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批准私自外出,造成传染风险和隐患的;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出入公共场所及其他相关场所,违反规定抗拒测温、扫码、登记等防控措施,寻衅滋事的;
七、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防疫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职务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故意伤害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故意毁坏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防护装备,危害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在防疫场所(点)、医疗机构聚众滋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八、哄抬防疫药品以及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等防疫用品价格的;哄抬粮、油、肉、蔬等民生商品价格的;大量囤货,高价销售以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九、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医用卫生材料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十、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散布疫情谣言,谎报疫情的;编造虚假疫情防控措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微信、短信、网络等途径故意传播,制造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
特此通告。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5月24日
通榆县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来源丨吉林发布、吉林市卫健委、江城日报、辽源发布、舒兰发布、平安岭城、通榆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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