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除强奸犯学生浙大启动调查浙大强奸案回顾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朋友圈曝光!浙大为什么不开除强奸犯学生
作者 :唯爱娇娘 2020-07-21 23:08:46 审稿人 : admin 围观 : 次 评论
强奸:犯罪中止获缓刑,念其初犯留校查看
努某某为浙江大学一名毕业生,据法院判决书显示,努某某于2019年2月22日晚实施的犯罪行为。当天晚上,努某某趁受害人喝醉酒之时,强行将其带到了一间出租屋内,想要与受害者发生性关系。努某某强吻受害者并强行抚摸受害人隐私部位,遭到了受害人的强烈反抗。
受害人称自己会报警,努某某听到之后,有些害怕,遂中止了强奸行为。事后,受害人前往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努某某主动投案后陈述了犯罪事实。法院考虑其系犯罪中止,有自首情节,于是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努某某所在学院讨论对其处罚时,考虑努某某为初犯,且来自贫困地区,本着从教育挽救学生的角度处罚,对学校提出申请,希望学校对努某某从轻处罚。7月17日,学校对努某某作出了留校察看一年的决定。
上一篇:人社部:今年预计为企业减免社保费1.6万亿元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