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要立法 禁止宣传量大多吃暴饮暴食
在餐桌上讲排场、比阔气……近年来,餐饮浪费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2日,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为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建章立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表示,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将近年来我国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
食品浪费的标准怎么认定?
袁杰介绍,反食品浪费法草案以餐饮环节为切入点,聚焦食品消费、销售环节反浪费、促节约、严管控。
草案明确,食品浪费,是指对可安全食用或者饮用的食物未能按照其功能目的利用。那么,一些商家以“最大蛋糕”“最大火锅”为噱头开展的商业营销活动,以及用食物作为原材料进行的艺术创作活动等,是否属于食品浪费?
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李蕊表示,此处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保障食品的价值与效用充分发挥,减少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等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不必要损耗。“但是,还应考虑到食品除具有食用、饮用功能,还可以作为艺术表达、创作的载体等。
加强公务活动用餐管理
草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的领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反食品浪费工作情况;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
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推行标准化饮食,科学合理安排用餐数量和形式。
饭店需主动提醒适量点餐,可对造成浪费的消费者收取相应费用
同时,草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也做了规定: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要合理确定餐食的数量、分量,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的选择;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
禁止宣传量大多吃、暴饮暴食
草案还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爱心捐赠减少浪费
此外,草案还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捐赠尚在保质期内可安全食用的未售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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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粮食每年损失量超700亿斤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我们对吃的追求也带动了餐饮业的发展,目前全国餐饮企业已达670万家,2019年营业收入高达4.6万亿元。
餐饮业连年增速,而伴生的浪费现象也让人触目惊心。据统计,仅城市餐饮每年食物浪费就大致在340亿—360亿斤,这其中还不包括居民家庭饮食中的食物浪费。除了在消费环节的浪费,我国粮食损失浪费还存在于生产、储存、加工等环节,每年损失量达700亿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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