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居职业中专暴力事件,校外人员进学校犯罪,心理失衡酿悲剧
原标题:浙江仙居职业中专暴力事件,校外人员进学校犯罪,心理失衡酿悲剧
文/社会时谈杂论
浙江仙居职业中专暴力事件,造成2死2伤,斗殴原因超出想象
由于事关职业中专发生的恶性杀人案件,仙居公安局对此事进行了通报,案发时间为2月15日19时41分许,民警接到报警信息,仙居县职业中专有人打架。
得知情况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4名伤者第一时间送医救治,其中2名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另2名伤势较轻,无生命危险。

(事件通报)
一般来说,职业中专的学生是未满十八周岁,他们接触到的互联网信息也应该清楚,故意杀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目前涉案人员均已到位,涉及到2死2伤的重大案情,相关的线索正在有序地开展,更多的犯罪细节正在挖掘。
近期内出现的杀人案件并不少,通过互联网的传播,影响较深的有“广西某广场情人节杀人”、“东莞工厂门口致三人死亡”,这多起案件的出现,有个较为明显的情节是针对性强,当街公然杀人。
与前面两个案例不同,此次的浙江仙居职业中专的杀人行为更加让人担心,因为它牵扯到的是正在读书的孩子,他们大部分都是未经过社会洗礼的。
那么到底是谁选择对他们下手?
杀人案件的发生,如果有针对性的目标,一般就是寻仇和财物纠纷,结合现实的情况,寻仇的可能性更大。

(新闻跟踪报道)
据极目新闻的报道,一名遇难学生的家属称,“一个女孩的哥哥带人进了学校,死亡的学生有一个是我姐的小儿子,家人都在殡仪馆,姐姐哭得很伤心。”
在家属的口中能够得到几个关键性的线索,“班干部”、“女孩的哥哥”、“校外人员”,因此施暴者极有可能已满十八周岁,是大多人所厌恶的“街溜子”身份。
进一步整理相关的报道,2名因此失去生命的受害者,都是仙居县职业中专的在校学生,其中一个是班干部。
较为合理的悲剧起因是,学校规定在校学生不允许学生在自习课上玩手机,一名高一女生不顾规定私下底偷玩,被班干部学生抓住,没收了她的手机。
表面上看,悲剧是因为没收学生手机引发的,可是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校外人员竟然能够持刀进入校园,对合理履行校规的班干部学生进行人身伤害,破坏校方指定的规则。
可以看出,某些人对于生命是没有一点概念,犯罪嫌疑人得知妹妹被欺负后,叫上朋友携带刀具进入学校,在晚上7点左右找到学生后对其进行伤害,心理失衡下酿成悲剧。
不得不说,当一个人拿起管制刀具时,他的伤害性就会被放大,在犯下如此大的罪行后,涉案人员会因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法律代价。

(后续进展)
没收手机,是对学生上课的行为进行规范,这是合乎情理的,可是在女生看来,这就是欺负她的行为,一气之下叫来了哥哥等人寻仇,她估计没有想到会演变成故意杀人案件。
两相对比之下,如果女生和动手的犯罪嫌疑人为亲属关系,那么她的不理智行为害了他们一家,杀人行为也会让家人承担巨大的舆论压力。
在我很有感触的《我们与恶的距离》这部剧中,杀人犯的家属四处躲藏,向受害者多次道歉,仍然换不回心里的宁静,只能一家人搬离原有的住所,隐姓埋名。
一句“全天下没有一个爸爸妈妈,玩花费20年的时间去养一个杀人犯”,这就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够贵承担的犯罪成本。
悲剧可以总结为校园的暴力事件,但是无法改变校内人员与社会闲杂人等勾结,滥用超过他们能控制的力量,对维持秩序的人员进行伤害。
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如果涉案人员没能争取受害者家属的谅解,即便是未满十八周岁,也会为此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一个同归于尽的做法,深究原因是没收手机引起,让人心虚。
另外,有周边商铺经营者说出一个线索,“案发当天有2名社会闲散人员翻墙进入学校,其他闲散人员则是从校门进入,对校内学生进行殴打。”

(新闻报道)
此次事件值得大家深思,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都应当注意孩子的行为,一旦发现有异常的情况,就要及时请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尽可能地避免悲剧发生。
必须清楚的一点是,在校学生和社会闲散人员不是一个圈子的,他们的解决方式本质上就不同,任何将暴力行为伸向学校的可疑分子,都应该被严惩,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