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女子到美食街觅食,意外遭遇陌生男子殴打,如何判?
原标题:陕西咸阳:女子到美食街觅食,意外遭遇陌生男子殴打,如何判?

女子原本是和朋友到附近的店铺用餐,可是突然碰见了一名大汉拦截,视频之中女子身穿黑色上衣,男子没有多说话,直接拽住女子的头发,反之女子身体失衡,摔倒在地上。
画面之中,女子神情茫然,被男子推倒之后还撞到了垃圾桶,由于没有人帮忙,她只能独自扶着身子坐起来,场景很是凄凉!网传视频显示,黑色上衣的男子是对女子连踹了几脚,还拽着头发进行殴打,女子只能忍受男子的折磨,大家看着视频都很愤怒,要求严惩男子的违法行为。随后女子趁着男子不注意,逃离现场报警,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回应,正在对男子的身份进行确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男子当街殴打女子,情节恶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4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根据网传的视频,男子疑似喝了醉酒,才会对受害者进行殴打,可是在法律上,醉酒并不能成为脱罪的理由,男子公然殴打陌生女子,伤害了民众的安全感,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男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刑法》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必须是“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犯罪。情节恶劣,是指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者殴打他人致伤,结伙、持械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在本案之中,男子的殴打行为已经被拍下,有人认为是治安管理处罚,有人认为是寻衅滋事罪,这两项中都有对随意殴打他人的认定标准,可是具体还是要看女生的伤势。结合此案的实际情况,男子在醉酒的状态下对女子进行恶意伤害,女方可以根据伤势起诉对方,随着热度的上升,男子是有可能构成情节恶劣的,一旦追究寻衅滋事罪,那么就是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女生是可以向施暴者要求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视频之中,女生被男子拽着头发进行伤害,对她的身体状况和心理层面造成很大的影响,女方是可以通过起诉男方索要赔偿,无论男子被法律如何处罚,他都必须承担女生的损失。
本案启示:当街打人是很严重的罪行,提醒我们要控制住自身的行为,酒量不好就别强行喝酒,否则吃亏的还是自己。
一个人如果酒品不好,那么他的人品也一般,希望民警尽快锁定嫌犯,还受害者女生一个公道。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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