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男子驾车去加油50元,员工操作错误,事后要赔105元
原标题:江苏淮安,男子驾车去加油50元,员工操作错误,事后要赔105元
陈亮是一家车行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接到任务,上司要求他驱车到附近的油站,为客户的车加一点油进去。
陈亮爽快地答应,根据他的经验,送还给客户只需要加50元油钱,于是告知员工,自己只要加50元就行,员工转身就开始工作。

过了一阵子后,陈亮感觉加油的时间有点长,上前查看看到油表显示260元的收费,立即叫员工停止加油,询问员工是怎么回事?
员工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设置油表时,没有注意将数字打成了5050元,反过头来问陈亮,难道不是加5050元油钱?
陈亮闻言大怒,指着汽车说道,你看过有人一次性加5050元油钱?员工支支吾吾地回答,这不是听错了嘛?
过了一会儿,员工向陈亮表示歉意,希望陈亮支付260元的油钱,陈亮坚称自己只要50元,剩下的210元不会付款的。
双方的纠纷引来了其他员工,有人认为是员工设置的错误,也有人认为陈亮多支付一点也没问题,陈亮怒斥,这不是自己的车。
员工回忆了一下操作过程,想起了是陈亮开邮箱太久了,期间有汽车入站,他跑去加油后,回来再次输入50,油表就成了5050元了。

得知情况后,陈亮不接受员工的建议,坚持多出来的210元由加油站负责,员工无奈只能报警处理,为了赶时间,陈亮只能报警处理。
1.在此次事件之中,双方都认为是对方的错误,应该由谁承担加多油的责任?
加油站员工因为个人失误,导致客户的损失,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陈亮的合法权益受损,应该对陈亮负有赔偿责任,员工也承认了这一点,只是在赔偿的力度上,是可以进行协商解决的。
2.加油员工操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可油已经加在了油箱里,经过协商,双方各自承担多出来的油钱一半。
简单来说,在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需要赔偿的,包括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结合本案中的细节,加油站员工因个人问题加多油,对客户造成困扰,也会加油站造成损失,加油站先行赔付陈亮的105元,后续对该名员工进行处罚。
3.加油站虽然可以怼员工进行处罚,但是在法律上是有限制的,不能任意地进行处罚。
在此次纠纷之中,员工是最大责任人,要不是陈亮着急离开接受调解,该名员工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同时,加油站在得知情况后,造成的105元损失可以由他承担,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的五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