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陕西王万明强奸52名女人,作案手法凌辱凄惨,行为令人发指
现在,很多女孩子如果孤身一人出门,亲戚朋友都会叮嘱她要多加小心,谨防遇到危险。其实,这样的告诫还是有道理的,因为这世界上不乏一些穷凶极恶的罪犯会犯下骇人听闻的罪行,90年代发生在陕西的特大连环奸杀案就是这样的案例。
这事还要从1997年说起,当时警方发现,在长安县镐京乡尚北村有一名18岁女孩在稻田中被杀,而且她死状凄惨,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似乎是窒息身亡;
她私处的毛发还被点火烧毁。警方立案调查后,根据相关心理学知识,判定这名罪犯显然有着心理变态的问题,而且犯罪手法十分熟练,现场并没有留下决定性的线索。
90年代还不像现在这样大街小巷都布满摄像头,很多农村都没有装几个监控,也没有像现代科学技术这样完善的痕迹检验学科,因此对于这样的案件也是束手无策。
不过,很快警方就接到了第二起案件:就在当年的12月和次年2月,在同一个乡镇里又发生了两起类似的案件。
当时,由于警方的人手有很大一部分都被抽调去侦破12.1枪击大案了,因此这边的强奸案一直没有太多进展。
直到1998年3月,枪击案顺利侦破后,警方这又回过头来,开始重新分析发案时间、发案地点,并把犯罪嫌疑人的范围锁定在本地人、婚姻不幸福、年纪在18-45岁之间、可能有过前科等。
从已经发生的案件来看,罪犯显然有着很强的反侦察意识,他总是从背后偷袭女性,因此警方认为,有很大可能犯罪嫌疑人就在那些曾经受过法律惩处的人中。
随后不久,警方抓到了两个很有疑点的人:曾作案8起的宋乾平,和作案2起的张育平。这两个人都在当地经常强奸妇女,但两人无论如何都不承认自己曾经杀过人。
专案组对近十年来当地的类似案件开始调查,他们震惊地发现,原来早在1992年就已经有年轻女子惨遭强奸杀害,在1993年和1994年间又发生了8起案件,而当时立案的警方并没有把这些独立案件联系在一起。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之际,这个案件的调查迎来了转机:有一名年轻女子侥幸从罪犯手中逃脱,并且报了案。受害人被送去医院治疗后,她向警方描述了凶手的外貌特征。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警方采用化装的形式进行侦查,并利用已经落网的宋、张二人,故意放出消息,让真正的罪犯以为有人替他背黑锅,从而放松警惕。
不久后,这名曾经见过罪犯的受害人出门时偶然遇到了罪犯正在街头游荡,当即报警将他抓获。这时,这一系列残忍案件的幕后黑手才水落石出:他名叫王万明,1957年在辽宁出生,仅有小学三年级的文化。
当警方调查了王万明后,他们发现此人简直是前科累累:早在198年,就曾经因为强奸罪而被判有期徒刑5年,后来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被托管,但紧接着又因犯强奸罪而加刑19年。
1986年,当他因患上肺结核而被转送到沈阳铁岭的劳改医院治疗时,他通过将窗户的钢筋锯断而逃脱了法网。
王万明的家庭条件十分穷苦,家里连饭都吃不饱,因此他也没有上几年学就辍学了。在年轻气盛的年纪,王万明没有书读,到处在外游荡,染上了很多不好的习惯,而且开始经常幻想男女之事。
接连几次因犯强奸罪被判刑,并没有让王万明悔改。他偷偷逃出劳改医院后,便四处流浪,最后回到了自己的哥哥家,谎称自己被提前释放,于是留下来帮忙看守果园。期间,他还经人介绍和一名寡妇同居在了一起,两人还生下了一个孩子。
婚姻也没能杜绝王万明心中的恶念,他又开始尾随那些独自一人出门的年轻女子,并在释放欲望后将她们残忍杀害。
被抓捕后,据王万明自己交代,他犯下的案件共有52起,杀害了20人,比警方此前统计的数目还要多。一开始作案时,王万明还成天忧心忡忡,担心自己被警方抓获,但随着时间推移,他的胆子也变得越来越大。
根据警方从王万明家中搜查出来的物证和赃物,再加上DNA检测等证据,最终王万明被判处死刑。这个令人发指的恶魔,终于受到了他应得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