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18岁女生与两男子发生关系身亡,家属索赔80万:她太疼了
“学妹,周五晚上参加我们社团的聚会有空吗?带你认识认识我们社团。”
“好呀好呀,谢谢学长!”李某是一名十八周岁的刚进入大学的大一学生,面对大学生活充满了好奇,刚好她遇到了一个十分热心的学长经常跟她聊天,因涉世未深,她都来不及区分到底是心肠热还是别有用心就答应赴约。
聚会当晚 不停灌酒
李某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前往聚会轰趴,学长周末见到长的清纯美丽的李某顿时离不开眼,像狮子盯着猎物一样盯着李某,但是表面上仍然热情似火。
李某第一次参加这么多人的聚会,打扮得特意了一些,她全然不知周某以及聚会上其他男人的目光正如狼似虎地盯着她,仿佛要将她生吞活剥了一般。
“学妹,这里!”周某对着李某招呼道
李某见到周某,走了过去,在周某身边乖巧地坐下,刚来的她有些拘谨,于是用手搓着裙摆,学长周某示意她不要焦虑,平常一点就好,并且在周某的幽默风趣下以及众人友好的玩笑中逐渐变得不那么紧张。
聚会免不了喝酒,于是周某提议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喝酒那是必不可少,几人点了许多酒,在一轮一轮的酒桌游戏下,刚进入大学,没有接触过酒精,不胜酒力的李某很快就变得晕晕乎乎。
“斋!”
“学妹,你又输了哦,输了可是要接受惩罚的,来,满上!”聚会中另一个男子说道。
“我喝不下了...”晕晕乎乎的李某说道,她只觉得眼前天旋地转,说话嘴巴开始大舌头,并且逐渐看不清眼前的人。但是她仍然强装镇定喝下最后最后一杯酒。
不胜酒力 酒店开房
李某终于不胜酒力,于是周某便提出与另一个男子一起送李某回寝室借口提前离开了聚会,其他人继续进行着酒桌游戏。
众人谁也没有想到周某与另一个男子并没有将李某送到寝室,而是将其带到了一个酒店,两人将李某身上衣物脱光,开始在李某身上行不轨之事。
期间,李某难受地闷哼起来,周某却捂住了她的嘴,继续在她的身体上享受饕餮盛宴。第二天早上,周某和另一名男子醒来后,发现李某毫无动静,上前试图将李某推醒,却发现其已经没有了呼吸,于是两人将其送至医院,医生觉得两人十分可疑,于是报了警。
警方赶到后,将两人带去调查,发现其前言不搭后语,李某的死很明显是他们两个造成的,经过尸检,李某是因为周某与另一名男子的性行为过程中,心脏骤停。经过警方的不懈努力,周某和另一名男子交代了其合谋强奸李某的事实。
“这跟我们没关系啊,她都答应来聚会了,肯定知道要发生什么的啊!”周某说道。
这句话令警方十分气愤,“你们的行为已经构成轮奸,等待法庭审判吧!”
【以案释法】
本案中,周某以及另外一名男子在李某醉酒后借送其回寝室之名,将李某带到酒店,在两人合意下,与不省人事、毫无防备的李某发生性行为。
李某在醉酒状态下无法作出对性行为的承诺,并且其在醉酒之前也没有相应的意思表示愿意与周某以及另一名男子发生性行为,因此周某与另一名男子色行为构成违背妇女意愿,奸淫妇女,构成强奸罪的共犯。
本案中值得令人深思的一点是周某所说的李某同意来参加聚会表明其同意发生性关系这一说法,这就好比被强奸的女性是陪酒小姐所以对我强奸陪酒小姐的行为可以进行豁免,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但是生活中,荡妇羞辱却仍然存在,很多人面对被强奸的妇女,第一反应不是劝说其报警或者同情她的遭遇,而是转而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将其禁锢在“我自己有罪”的牢笼里。
“你穿的这么暴露,不强奸你强奸谁”“你的职业不就是陪酒的吗”“你对婚姻不忠,活该你被强奸”等等类似说辞,比比皆是,并且还赢得了一定的群众基础。究其原因,是因为他们支持“公正世界假说”的存在,该学说认为人们生活在一个公正的世界里,得到的都是他们理应得到的,不幸的人遇到的不幸都是他们咎由自取,而幸运的人则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们应得的,这是一种善恶有报的观念。
人们迫切地需要相信发生在我们身上不合理的事情都是因果报应,对受害者的责备能够让这些人感到安心,因为他们认为只要自己不做错事情,那么他们自身就不会遭遇天谴,他们就能一直保持安全下去,这也是他们安全感的来源。
这个案件也告诉我们,刚刚进入大学的大学生们,要好好保护自己,参加聚会能不喝酒尽量不喝酒,虽然受害者无罪,但还有一句话叫做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在整体男性素质不够高的情况下,女生只能从保护自身的角度来避免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