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江苏女子毒死丈夫丢下孩子,与丈夫兄弟私奔,10天后报应惨重
“听说了么?于建华老婆嫁人了,前几天有人看见他们去领了证。”
“这胆子也太大了吧,于建华才死了多久啊!人都尸骨未寒。”
“可不是么!之前于建华死了,她老婆就直接丢下孩子和那个男的私奔了,最近回来就是为了领证……”
于建强站在巷子口静静听着村民的谈论,捏着镰刀的手越收越紧。
半个月前,于建强的哥哥于建华因病去世,由于于建华生前因为过度劳累一直都要靠着吃药来维持正常生活,没人对他的死有过多异议,事情发生后,在大嫂林巧的催促下,一行人将于建华草草下葬。
带着一个孩子的寡妇在村子里总是令人怜悯的,于建强的妻子小李也是个心软的人,隔三差五就给林巧家送点菜和零食,林巧家八岁大小的女儿恰好和小李家孩子在同一个小学读书,于建强就主动揽下了送孩子上学的任务。
这天,于建强和往常一样将孩子从学校接到家里,因为是端午,于建强特意煮了一锅自己包的粽子,拎上几个递给孩子要她拿回家和母亲林巧一起吃。
送走了侄女,于建强自己就去浴室开始洗澡,这天气越来越热,从外面回来必须要洗个澡才舒服。可他刚刚关上门准备舒服享受淋浴的时候,外面院子里又传来动静,原来是刚才离开的侄女又返回来了,哭着说找不到妈妈。
于建强这也顾不上洗澡了,先是去大哥家屋子里找了一通,然后又打电话联系人,就连林巧娘家都找了,没一个人知道林巧去哪了,于建强只能自己安抚下侄女,留下她住了下来,等着林巧回家。
可这林巧一消失就是一周,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直到一周后,镇上的一个亲戚发消息称在集市上看见了林巧,于建强匆忙赶到时,人家正挽着一个男人手笑得妩媚动人。
于建强实在是忍不住了上前劈头盖脸的一顿责骂,林巧看见熟人有些局促,但瞬间就冷静下来:“这不是我以前的小叔子么?我丈夫都没了,怎么轮到你来管我了?”
“你把你孩子丢在这里,你就是为了找别的男人?你有个当妈的样子么?”
“我没有!你老婆有,所以你们养吧!我不养了,我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怎么了?”
于建强气不过想要上前揍人,被林巧的男人拦住,对方一米八的大个,直接将于建强推翻,随后搂着林巧扬长而去。
周围的人赶紧将于建强扶了起来,有对男人比较熟悉的人拉过于建强称在半年前,他就看见过林巧进出男人家里。
半年前,那个时候自己大哥还没去世,也就是说这两人压根就是一段婚外情,林巧老早就背叛了大哥。
于建强在镇上闹了一场的消息,传回了村子里,顿时关于林巧的流言四起,有人甚至觉得于建强哥哥于建华的死有问题,毕竟平时也就虚弱了点,按时吃药没太多毛病,怎么就死了。
于建强心里也开始怀疑,这天晚上他坐在沙发上休息,却恍然间似乎看见了自己的哥哥,铁青着脸越靠越近,越靠越近,突然一晃,哥哥不见了,从身后传来了一阵令他毛骨悚然的声音,“你在干什么?怎么还不来找我!”
坐在沙发上的于建强猛然清醒,他竟然靠着沙发睡着了,妻子小李正在拍打着他的手,询问他怎么还不动身去上坟。
对哦!前几天他就说好在大哥生日的时候要去山上看看,妻子已经准备好了祭拜的东西,孩子也穿好衣服等在门口,于建强一家三口带着侄女一并四人来到山上,看着冷清的墓地,不过几个月的功夫就已经长满了草。
于建强想到当初的那个流言,从山上下来后直接走到了警局报警。
“警察同志,我觉得我哥哥的死有问题。”
民警仔细甄别了于建强提供的信息以及于建华死亡时尸体的状态,确定于建华死亡的症状不像是病症,反倒像是中毒,在取得于家同意后,民警对于建华进行了开棺验尸,根据检验结果,确定于建华是死于一种名为“克百威”的农药。
在确定死因异常后,林巧和其情人成了首当其冲的嫌疑人。
民警对于建华家进行了勘验,最终在猪圈后的粪坑边发现了“克百威”的瓶子,幸运的是上面还能检测出相关指纹,和林巧右手指纹完全匹配。
林巧被以嫌疑人的身份带到警局接受调查,在阐述于建华发病情形时,原本伶牙俐齿的她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一个着急想要抢救丈夫的妻子连丈夫发病的样子都记不清,这很明显有问题,再次提到林巧和情人之间的关系时,林巧再一次沉默了,甚至还有些惶恐。
询问到这,民警也差不多确定了,这个女人一定有事情瞒着众人,在几番问询后,林巧彻底没了一开始的骨气,终于在又一次审讯中,她说出了实情。
原来,早在两年多以前,她就出轨了镇子上的王某,两人以前还是高中同学曾经有过一段说不清的故事,王某和妻子因为感情不和早早就离了婚,见到旧情人,本就对丈夫有些不满觉得生活不如意的林巧,在几番沟通后竟然旧情复燃,两人又走到了一起。
可毕竟林巧是有家室的,闹离婚再结婚说出去不好听,在得知于建华一直吃药身体不好后,林巧就想出了毒杀装作病亡的计划,将农药装到于建华吃的药里,直接导致其毒发身亡。
从死亡到埋葬一切事情都如同林巧计划好的一样,可惜她太急了,急着想要嫁给情人,不顾一切丢下女儿,消失一周后竟然堂而皇之和情人领了证,离家出走十天,她终于遭到了报应。
蓄意杀人证据齐全,两人共同犯案均为主犯,最终经由法院判处,被告林巧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多行不义必自毙,古人诚不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