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孰轻孰重?
来源:圆方你怎么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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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566的第一集是内阁算账,国库入不敷出。作为内阁首辅的严嵩想法子弥补不足,决定加大丝绸的出口,这是改稻为桑的大背景。
神宗问:那改种桑田的农民吃什么呢?
严阁老回答:向来每年浙江的粮食都是从外省调拨过来的,今年也可以照办。
神宗问:外省调来的粮,一定比自己产的贵,浙江的桑农是否愿意?
严阁老继续回答:每亩产的桑比产的稻收成要高,铁定是没问题的。

改稻为桑后,国家出口增加,浙江种桑树的老百姓收入增加,外省卖粮食的百姓收入增加。做大增量,共同富裕,从出发点来说,改稻为桑没有问题,从嘉靖到内阁也同意了这个方案。
而随着沈一石自杀,杨金水装疯,郑泌昌何茂才砍头,高翰文罢黜,改稻为桑政策彻底流产。
为什么本来一件原本可以“利国利民”的事,最后却落到如此下场的呢?
今天我们一起聊聊:道德与法律孰轻孰重?
“改稻为桑”为何失败,原因很多。但其中有一个直接的导火索是,有个“小团伙”想趁着大局去搞一搞自己的“小算盘”。
马宁远、郑必昌、何茂才伙同杨金水、沈一石共同做了一个局:
一方面,他们从从外省采购了大量的粮食,准备了大量的现银。这个看起来是为了防止农民改稻为桑之后没有饭吃。
一方面,他们不按正常工作要求去推进,反而不断拖延,直至百姓已经种上了稻谷,这才开始马踏青苗,毁堤淹田,直到搞到民怨沸腾。
认真看来,这两方面的目标与结果是截然相反的,难道他们精神分裂么?
并不是,因为一旦今年绝收,老百姓就不得不变卖土地,换取粮食。而他们这个小团伙就可以开始“救市”,趁机廉价收购大量土地,高价卖出大量粮食,同时,因为土地兼并,今年绝收的话改稻为桑也就做成了。
而且这样的事情“风险”看起来很小,因为毕竟这群人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违法”,最多是“缺德”,他们不是“去做了什么事”,而只是“没去做什么事”:
只是没有及时通知农民
只是没有及时做出解释
只是没有及时做出补偿
他们不需要去做什么,只需要不做什么,就可以悄悄的把自己的小算盘“打成”。
在他们眼中,这样的行动,
一、一方面没有违法还有大局来施压
二、出色完成上级领导所交办的任务
三、趁此机会完成了自己的聚敛分润
一举多得,何乐不为?
你若问谁受损失了?
“只能再苦一苦百姓了”

这些年见的事越多,见的人越多,越来越发现一个神奇的现象。
这世界上大多数的人想赚钱,是靠努力把事情搞成,一起去做大增量,凭借正直聪明努力去赚钱。
而世界上有那么些人想赚钱,是靠努力把事情搞砸,去抢别人的存量,凭借不道德不规矩去赚钱。
这样的事情不仅明朝有,现代也有。
最近一段时间“郑州”成了网红城市,不过这个“红”并不值得骄傲。
“红”在哪里?一个是“红码”,一个是“红旗”。“红码”大家都清楚,最近也初步做出了处理,就不再赘述了。今天主要说说“红旗”。
“红旗”是指的“崔红旗”、“红旗哥”。“红旗哥”其实成名已久,在小圈子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一些人谈“红”色变,不少人因“红”倾家荡产。
百度搜索“红旗”就会出现“红树林圈套”、“天价调解书套路贷”、“人才安置项目股东纠纷风波幕后的黑手”等在网络上沸沸扬扬的热点话题。
最近这次出名,是他“帮助”郑州“创新”了“人才引进”方法,即所谓“烂尾楼绑定人才”。
为了能从这个“人才引进的地产项目”上攫取最大的利润,宁愿项目停工也不让挪用资金归还,宁愿吃官司也要把合作伙伴踢出局,宁愿近千名郑州引进的人才无家可归,也拒不和政府配合。
他所凭借的就是“人才引进陷阱”舆论越来越大,政府拖不起;银行利息与日俱增,合作伙伴拖不起,项目被迫停工,购房者拖不起。而他因为别人拖不起,而他拖的起从而漫天要价……
关于他的许多传闻,早就有一系列报道深度挖掘过了,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搜索一下。不管是他在地产界,金融界和司法界有着翻云覆雨超乎常人想象的能量,还是他可以轻松运作国有企业改制土地从数千万陡变数十亿如探囊取物,都令旁观者乍舌,并不由得感慨“这也可以?”

这些具体的案例,就不一一赘述了。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位“红旗哥”似乎就是上文说的:是靠努力把事情搞砸,而赚到钱的。
从最早的锅炉厂经营不善搞砸,从而能够低价破产改制购买整体资产再进行土地运作;到红树林项目合作伙伴投资后,自己搞砸不投入不退出,从而拖着让贷款把合作伙伴压垮攫取股权;到把2000万资金借给对方,对方还钱的时候联系不上搞砸,从而查封对方几个亿资产,逼迫对方支付高息……
可以看到,“红旗哥”一路走来,事情是搞砸了一堆,你要说具体他触犯了哪条法律吧,可能也没有什么很“扎实”的证据,不过切切实实,钱是越赚越多了……
他非常聪明也非常懂得法律,他不仅仅自己不去“直接”触犯法律,而且还很“聪明”的学会“利用”法律,可以看到,他所赚到的钱,甚至很多“收益”还是依靠法院的判决才能拿到手里……
崔红旗亲笔写的地块以及所需的“前期费用”
就像大明王朝的“马宁远”,非常聪明的既利用了上级领导拖不起的心态,又利用了自己信息差掌握规则的能力,从中间攫取了巨大的利益。
当你要质问他“为何如此”、“何至于此”的时候?
他会反问你“我犯法了么?”
用罗翔老师的话来说:
“法律只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要求,一个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这个人完全有可能是人渣。”

这类人犯罪之后也不会认为自己道德有问题,而只是“无意”触犯了法律红线罢了,下次吸取教训争取不碰红线就好,哪怕事情的实际结果更为恶劣。
在他心中“法律”不是值得敬畏的标准,不是人心向背的指向,而只是一个玩弄于股掌之中的工具罢了。
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要求。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辈子没有牢狱之灾但不等于他就是一个高尚的人。
他可能是你生活里认识、但绝对不想打交道或结交的恶人;
他可能是不谈原则是非、见好处就上、见坏处就躲的小人;
他可能是表面对你无比温暖,背后却在谋算伤害你的坏人;
他可能都不犯法,但可能都是人渣。
诚然知道,法律其实解决不了所有的社会问题,因为更多的问题其实依靠的是大家内心所遵循的“道德准则”。
如果社会被“逼到”所有事情必须以“法律”来要求,就会出现一些很搞笑且很悲哀的事情,比如:
男女谈婚论嫁,必须先去做财产公证。如果那些套路骗婚的越来越多且得不到处置,因为大部分人是想不到,对方结婚是奔着分你财产去的……
路上见义勇为,必须先去签免责声明。如果见义勇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因为大部分人想不到,对方会抓住施救者不放……
医生治病救人,必须先去全面检查。如果医闹医讹越来越多而且得不到正常的治理,因为医生想不到,治病救人还需要付出生命财产代价……
诚然知道,法律其实解决不了所有的社会问题而也希望,
那些缺乏道德标准的人,
那些缺乏敬畏之心的人,
那些破坏社会秩序的人,
现实能够给到他属于他的“公平”!
否则是对那些坚守道德,敬畏规则,遵守秩序人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