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46岁男子拍下16岁少女裸照,威逼开房,事后女孩泪崩
如果没有钱去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你会怎么办?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种类似的新闻:某某少年用卖肾的钱只是为了买一台苹果手机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正是对世界好奇的阶段,但此时此刻的他们,也是虚荣心最重的时候。他们为了追求美,追求与众不同,以此来获得周围人的关注。倘若适当的用在学业上,这并没有坏处,可是有些孩子却把虚荣心用在了旁门左道上。
刘芳家住四川,父母为了方便照顾女儿的学习,夫妻两个人都选择陪在了女儿的身边。由于刘芳从小学习跳舞,因此父母准备让刘芳通过艺考的方式考取大学,于是在刘芳16岁的时候给刘芳联系了一个艺校。
由于刘芳从小就在父母的宠爱下成长,再加上父母从不克扣她的零花钱,因此刘芳在花钱上没有概念,手里有多少就能花多少。这次父母由于有些事情要处理,因此便给了刘芳3000元让她自己去交艺校的学费。此时此刻拿着3000元的刘芳,第一次见到自己手里有这么多钱,不免有些心动,她想到前两天闺蜜还在跟她炫耀新买的化妆品,心想自己也要让闺蜜羡慕羡慕。
于是刘芳拿着这钱并没有直接去艺校报到,而是转向去了繁华的商业街。逛了一个下午之后,刘芳提着她的“战利品”心满意足的回了家,心里美滋滋的想着明天该拿哪样“战利品”闺蜜面前炫耀呢。
晚上,父母回到家之后问及刘芳的学费交了没有,刘芳这个时候才开始慌了。3000元已经被自己差不多用完了,自己哪里还有多余的钱可以交学费呢?可是自己又不敢让父母知道自己已经把这笔钱花完哪里,顾不得许多的刘芳开始立马找闺蜜借钱。
可同样是与刘芳年龄差不多大的闺蜜,身上哪里会有3000元可以借出去呢?闺蜜见到刘芳为了钱的事情心烦意乱,便给她出了一个主意——卖Y。刘芳听到之后吓了一跳,她知道这种事是绝对不可以做的,如果被父母知道了,自己绝对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然而随着报道时间临近截止,刘芳还是没能凑到钱,再加上闺蜜的怂恿。刘芳内心安慰自己:“没事的,就这一次而已,拿到钱之后就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就好了,只要自己不说,就没有人能够发现。”
于是在闺蜜的介绍下,刘芳与一位中年男子何林达成交易。原本一开始刘芳便与何林说好3000元一次,可是老奸巨猾的何林岂能让刘芳如愿,何林提出要事后才会给这3000元。
单纯的刘芳不疑有他,就同意了何林的提议。然而在发生了一次关系之后,何林却选择了赖账,他抓住了刘芳目前急缺钱的这个心理,便对刘芳说一次只能给1000元。刘芳没有办法,这种事情又不好去跟别人说,知道自己吃了哑巴亏的刘芳只能应下何林这种恶心的提议。
可是谁知道,到了第二次的时候,何林竟然拍下了刘芳的裸照,并借此威胁刘芳与其多次发生关系。何林以为自己抓住了法律的漏洞,只要每次事后都给刘芳一点钱,就算以后这件事被发现了,也只是被当作卖Y处理,对自己并不会有多大的影响。
可怜的刘芳弱小无知选择独自承担这一切,由于自己的落了把柄在何林手中,尽管自己极度厌恶何林,但由于害怕何林把自己的裸照发到网上,所以在何林的威胁下,选择与何林多次发生关系。
然而,刘芳的母亲却发现了不对劲,她察觉到女儿这几天精神萎靡不振,不仅吃不下饭,有些时候还会呕吐。母亲来不及多做思考,立马带女儿去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却让这位母亲震惊到不敢相信,女儿竟然怀孕了!
母亲严词厉色的问女儿到底发生了什么。压力许久的刘芳在母亲的注视下,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母亲听完不禁与女儿一起抱头大哭,她悔呀,为何当初自己不去交学费,为何自己不能成为女儿心底依靠的那个人,母亲更悔的是,自己没有做好一个母亲该做的事!
母亲知道现在即便再悔恨也没什么用了,趁着大错还没有酿成,一切都还有挽回的余地。于是母亲便带着刘芳做了人流,同时拨打了110.
根据《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何林以为抓住了法律的漏洞,因为事后给钱就只能算作是卖Y嫖娼,最多就是关几日拘留或者罚钱,殊不知他只有第一次与刘芳发生关系时才能被算作卖Y嫖娼。而从他拍下刘芳裸照之后与其发生多次关系,并不是在刘芳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而是因为刘芳受其胁迫而不得不照办。因此何林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卖Y嫖娼的相关规定,而起构成了强奸罪,等待何林的最终是法律的严惩。
因此,身为孩子的父母,在教育上一定要严慈相济。既要让孩子依赖,也要让孩子尊敬,切不可打破这个平衡。孩子的教育是一门深奥的学问,教育孩子要从小就做起,给孩子树立一个正确的榜样,让孩子从小就要形成正确的金钱观。培养孩子的责任心,遇到问题学会自己解决,解决不了的话也要让孩子知道,自己是孩子最后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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