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孩意外怀孕亲手杀子,一审被判4年,自称被男友灌醉才怀上
原标题:17岁女孩意外怀孕亲手杀子,一审被判4年,自称被男友灌醉才怀上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复杂,连混迹社会多年的老江湖都可能在阴沟里翻船,更别提缺少人生阅历的孩子。
孩子的特点是什么?对一切新鲜事物都有种天然的好奇,对陌生人的戒备心理基本为零,没经历过事的孩子就是这么单纯,所以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付出代价。
有些代价不足挂齿,有些代价却是一辈子都走不出来,比如时年17岁的内蒙古女孩小丽(化名),她付出的代价是伴随终生的内疚和甩不掉的犯罪记录。

让我们把时间推回2018年,小丽因为中考失利被父亲安排到当地读职校,对于这个不服管教的女儿,父亲也是束手无策。
他要负责赚钱养家,根本没时间关注小丽的学习,而且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性格本就有些怪异(小丽3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母亲再来没出现过)。
父亲觉得愧对小丽,对她的要求也是听之任之,小丽我行我素的性格与成长环境不无关系。
2019年,小丽在发传单的过程中结识了小林(化名),两人遂以男女朋友的关系相处。
2020年2月29日,小丽在家中意外产子,她在惊慌之下用剪刀割开了婴儿的脖子,只为解决麻烦。

小丽产子的时候已经17岁,按理说应该尊重生命的基本常识,现在的孩子普遍早熟,17岁不可能不知道怀孕的后果。
但这个女孩的解释是以前没生过孩子,肚子痛还以为是吃雪糕吃坏了肚子“完全没有准备!”
如果不是父亲下班回家,根本发现不了产子的17岁女孩,他当场拨打了120,女儿是没有大碍,但那个婴儿早已气绝多时。
考虑到小丽杀子的时候未满18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一审判了她4年。
小丽觉得量刑过重再次上诉,改判3年,缓刑4年,缓刑就代表不用坐牢,只要她在缓刑期间不再犯事。

不过对于怀孕一事,小丽仍然认为问题在男朋友身上,小丽称当时交朋友不是她主动的,而是小林主动追求她。
小林经常以请吃饭的理由找她,交往多了就放下了戒心“第一次发生关系是被他灌醉之后,后来又多次让我去找他,要不然就败坏我的名声!”
如果女孩所说属实,那男朋友就难逃其咎,违背妇女意志发生关系,这不是妥妥的QJ?
就算是女孩自愿,男朋友的责任照样少不了,他是被害婴儿的亲生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