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平米一间房,前夫突然强行住进其家中:想要我搬走,拿钱来!
原标题:三十平米一间房,前夫突然强行住进其家中:想要我搬走,拿钱来!
【导语】婚姻经营好了就是个蜜罐儿,经营不好,那就是个火坑,一个失败的婚姻,就是一场闹剧。今天要讲的这位女主人公,她感觉自己就是陷入了一个大火坑,因为在她身上就发了一件比较奇葩的事。
前夫:我有房子一半的使用权
张美兰(化名)在一家餐馆上班,和丈夫强子(化名)都是勤劳本分的人,两口子过着朴实的生活,可是前两天张美兰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破了,她的前夫突然住进了家里,怎么都不肯搬走,前夫和现任丈夫同住一屋檐下,邻居们议论纷纷,张美兰更是急的吃喝不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前夫刘勇为何要住进她的家呢?
张美兰无奈地拦在了家门口,挡住一对中年男女往房间里搬东西,正忙着搬东西的男人就是她的前夫刘勇(化名),那个女人就是他的姐姐,三十平米的房子,顿时被塞得满满当当,更让张美兰气愤的是前夫竟然把他九十岁的老母亲也安顿在这里,两人已经离婚,那么刘勇为何会做出如此令人惊讶的行为呢?

刘勇:“房子是与前妻以前共同买的,我也有权利住在这里,我拥有房子一半的使用权。”如果刘勇所说的都是事实,那他为何要在九年之后的今天,突然住进这间房子里呢?
刘勇的姐姐:“他从离婚以后就去外面打工了,现在才回来,身体也不行了,又没地方住,只能住在这里了。”
这时张美兰立即否认了他们的说法:“他那边房子住得好好地,到现在都一直住在那里。”
妻子:前夫现夫都睡在同一个屋子
张美兰透露,前夫刘勇在隔壁其实有一套房子,自去年回家以后,就一直住在那里,现在突然搬进自己的家,完全是胡搅蛮缠的行为。
中午时分,张美兰的现任丈夫强子回到了家里,此时的他们显然还无法接受前夫住进家里的事实,更让张美兰尴尬的是,两个房间仅隔了一块帘子,今晚四个人都将睡在这屋子里。
张美兰与强子结婚七年,没有再生育子女,只有张美兰与前夫生的一个女儿琪琪,现在也已经上大学了,强子非常的疼爱她,如果刘勇要住在这里的话,那他的女儿回来的话就没地方住了,但是刘勇根本不理会女儿的住宿问题,只说自己确实拥有这房子一半的使用权。

离婚协议上写明,张美兰与刘勇各拥有房子一半的使用权,但是在去年刘勇没有承担女儿的抚养费,他则失去房屋使用权,那么刘勇在离婚之后到底有没有按时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呢?
刘勇:“初中我没给钱,但是高中就一次性给她三万,上大学以后,每年至少掏了一万。”
女儿:父亲做事太自私,反对他进家门
刘勇坦诚,在离婚初期,确实没有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但从高中读大学,他陆续给了女儿七八万的生活费,所以即使他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但也拥有房子一半的使用权。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刘勇拨通了女儿琪琪的电话,琪琪虽然承认了父亲的抚养费,但她反对父亲住进这个家,当年因为父亲生意失败远走高飞,抛下母女俩艰难度日,如今又突然回来干扰母亲的新生活,实在是自私的行为,但在父亲生病时,她克服万难陪在了父亲身边,还把他接到了自己身边,然而父亲一意孤行,带着奶奶强制性地住到了房子里,丝毫没有考虑她和母亲的感受。
听到这里,张美兰忍不住控诉起前夫来:“我们离婚之后,他叫我去他打工的地方,我们又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来他又要搞什么创业,然后我又跟他搞不好了。”
此刻强子劝说着刘勇先搬到他姐姐那里去住,再做之后的打算,然而这一想法,立刻遭到了刘勇姐姐的反对,她坚决反对自己的弟弟搬出来。
邻居:如果前夫要来争房子,那就太没良心了
从邻居那里得知,刘勇的姐姐平时太过强势,不应该过多的参与到他们房产纠纷的事情当中来,平常强子对待琪琪也如同自己的亲闺女,如今刘勇要来争房产,那就太没良心了,而且强子本分老实,带给张美兰母女稳定的生活,那么两夫共处一室的尴尬局面究竟要如何化解呢?

刘勇提议,如果张美兰拿不出三万块的补偿费,他可以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自己分一半的转让费,对于这样的办法,强子又气又急坚决不同意,见此情景,记者将双方带到了当地社区进行调解。
前夫:我实在是没地方可以居住
刘勇表示,自己确实走投无路了,住进张美兰家是无奈之举,他也愿意做退步,只需对方补偿自己一万块,以及承担他在生病期间的租房费用,而张美兰夫妇收入微薄,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就在这时,刘勇的姐姐来到了调解室。在调解员的说服下,刘勇的姐姐最终同意将母亲接走,不参与到房子的纠纷中来,这时强子和妻子的态度也有了变化。
强子:“钱可以慢慢解决,我的意思是能不能把他先从这个房子里面搬出去。”
刘勇:“我是可以退让的,但是我现在确实是没有地方可以住的。”
最后张美兰同意对刘勇做出补偿,双方在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协议规定张美兰一共补偿刘勇一万一千元,并且首先支付三千块给他作租房费用,剩余的八千钱块在一年之内分期付清,刘勇也要在三天内搬离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