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为已婚女提供特殊服务,丈夫表弟知情后怒了:这是拆散家庭!
原标题:婚介为已婚女提供特殊服务,丈夫表弟知情后怒了:这是拆散家庭!
刘先生的嫂子谢女士今年40岁,在杭州做生意。因为长期和丈夫分居,所以夫妻两人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在今年7月份的时候,谢女士向一家自称和某著名婚介网站有合作的婚介公司交了一笔3万块钱的VIP交友服务费。不过谢女士在和该婚介所介绍的男士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便怀疑对方是骗子,但是又不好意思跟丈夫说,于是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丈夫的表弟。

谢女士丈夫的表弟刘先生告诉记者:她说“这个婚介所骗了我3万块钱。不止骗了3万块钱还给我介绍了两个男朋友,然后全部都是以项目投资或者借钱为借口向我索要钱财。”

听到这个消息,刘先生非常的愤怒。自己的表哥和表嫂还是合法夫妻,结果现在嫂子不仅成了这家婚介所的会员,甚至对方还给自己的嫂子提供了这种服务。刘先生觉得作为一个婚介公司,不应该接受一个还没有离婚的客户,这就是在拆散别人的婚姻家庭。


随后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自己嫂子和这家婚介公司所签订的服务协议,上面有一个条款为:在离异证未到之前只能享受交友服务。

于是记者和刘先生一起来到了这家婚介公司,面对刘先生的质问,这家婚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选择了沉默。并且关上了店门,用行动表示拒绝记者的采访。随后记者注意到这个服务协议并不是特别规范,乙方落款并没有加盖公章,而整个内容里也没有看到有和某著名婚介网站相关的内容。

那这家婚介公司到底是否和某著名婚介网站有关系呢?之后记者联系上了这个著名婚介网站,对方表示家婚介公司和他们并没有任何合作,而且称他们并不会为已婚的人士提供服务。

目前这家婚介公司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记者正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不过谢女士和这家婚介公司所签署的服务协议中:“在离异证未到之前,只能享受交友服务”的规定又是否合理呢?律师表示:法律有相关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是属于无效的。不过从内容上看,这项条款是否违反公序良俗还存在一定争议,需要相关部门做进一步的定夺。

最后记者和刘先生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当地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会对这家婚介公司进行调查。在记者介入之后,该婚介公司已经把谢女士所支付的3万块钱VIP交友服务费全额退还。刘先生觉得钱是次要的,主要是要让大家知道这种骗子,这是道德的问题。

目前,谢女士所遭遇的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不过肯定还会有其他像谢女士这样的受害者正在遭遇这种情况。在这里笔者也希望谢女士能够通过这件事情认识到家庭的重要性,不要再做出这种违背道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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