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因感情纠纷打人,认罪认罚后上诉,检方抗议后二审加刑
原标题:湖南一男子因感情纠纷打人,认罪认罚后上诉,检方抗议后二审加刑
文/江湖独白专栏
湖南:男子因感情纠纷打人,认罪认罚后上诉,检方抗议后二审加刑
友情提示:不要在法律面前耍滑头,认罪认罚后抗议上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永州,一男子因为感情纠纷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受害者经过伤情鉴定后认定为轻伤,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传讯,男子认罪认罚。
按照正常的程序,认罪认罚属于减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从轻处罚,可是男子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
这是来自湖南永州的案例,涉事唐某聪明反被聪明误,检方上诉之后,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唐某为何会与男子赵某发生感情纠纷?

赵某与妻子张某婚后生产一女儿,为了恢复身材,张某到健身房办理课程,期间认识了健身教练唐某。
两人因为长时间的肢体接触互生好感,发生关系后成为情人关系,赵某对此事一无所知。
为了不影响婚姻关系,张某还是按时回家,可是赵某在与妻子亲热时,发现女方有些不对劲,多次追问张某后没有得到回应。
赵某为了证实心中的猜想,跟随张某一同外出,亲眼看到张某进入一家酒店,唐某随后搂着妻子从酒店房间出来。
赵某按捺不住内心的怒气,上前抽了张某一巴掌,随后与唐某发生肢体冲突。
唐某是健身教练,在体格上强于赵某,两人在打斗过程中,赵某被他几拳打倒在地,张某见状阻止唐某的攻击。
唐某察觉到赵某的伤势,慌忙离开现场,之后张某拨打急救电话,将丈夫送医院救治。
经过这一次的纠纷,赵某鉴定为轻伤,按照伤情,唐某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在警方的传讯之下,他主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轻伤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于案发现场是酒店附近,在监控之中拍下了两人的打斗过程,现场还有其他工作人员提供口供,唐某只能选择认罪认罚来减轻处罚。
为了让刑事责任降低,唐某还提出可以对赵某作出民事赔偿,可是赵某拒绝了,要求严惩唐某的伤人行为。
在此类打人事件之中,伤人者的态度和积极性是有很大的关系,唐某在到案之后一直配合处理,认罪认罚的态度让检方建议法院量刑在十个月,法院同意了这个建议。
可是唐某在签订认罪书的情况下,不接受十个月的有期徒刑,向法院提起上诉,这就是一种愚蠢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行为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为什么说唐某的行为是愚蠢的?
因为检方的量刑建议是在唐某做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的,一旦反悔这个认罪书,检方可以就此事重新提起上诉,要求法院重新判决。
如果检方不提起抗议,唐某的判决书可以重申,可是在检方提起抗议后,唐某的最坏后果就是延长量刑。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故意伤人罪名成立,在撤销一审判决后,依法判定唐某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在这起特殊案例之中,可以看到唐某是与有夫之妇出轨的情况下,对丈夫实施殴打行为,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是符合大众认知的,可是他的反悔让刑事延长五个月,可谓是罪有应得。
张某是已婚妇女,她与唐某保持不正当关系,赵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离婚诉讼,以过错方的方式让其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