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板因放过道被人当废品卖了,女户主索赔17万元,结果如何?
原标题:床板因放过道被人当废品卖了,女户主索赔17万元,结果如何?
文/江湖独白专栏
案例:床板放过道被人当废品卖了,户主索赔17万元,厦门法院判了
堆放在安全路口的杂物,一直是不小的安全隐患问题,保洁人员会定期对其进行清理,可是遇到难缠的户主,可能要面临巨额的财产索赔。
厦门的一位保洁阿姨就遇到这种事,女户主在找不到放置在门道的床板时,确认为她转卖后,提出索赔17万元,差点让阿姨晕了过去。

据厦门思明区的陈女士解释,与丈夫结婚多年,均使用这块床板作为睡觉的地方,三十多年前是公公利用名贵的木材量身制作,两人将它从小房子带到大房子更换多次,很有纪念意义。
之后因为丈夫因病去世,陈某只能睹物思人,在办理好丈夫的身后事时,将床板重新清洗一番,放在过道之中晒干,可一段时间后忘了拿回家,等到想起来后才发现不对劲。
“床板不翼而飞了?”陈女士回忆起这件事,心里面还是有点不舒服。
因为居住的小区属于旧式居民楼,在楼道之间会摆放一下其他杂物,陈某只是一时忘记了床板,没想到床板就消失了。

陈某认为是保洁人员清扫时带走的,于是向物业申请查看楼道监控,她一直强调床板的价值,物业人员也不敢耽误,将床板失踪前几天的监控画面调出来,从画面上可以看到是清洁人员带走。
为了讨回床板,陈某再次联系上保洁公司人员,得知出于卫生问题,将陈某家中的床板转移到大件垃圾站中转站,因为一直没有人反应床板的归属,工作人员将其变卖给二手家具,只获得25元的辛苦费用。
陈某认为保洁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床板的价值远远超过了25元,伤害了自己的感情,于是对保洁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索赔15万元的费用和2万元的精神赔偿。
相关的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保洁公司将问题抛给了保洁人员,保洁人员根本无力承担17万元的赔偿,她每个月只有三千多块,勉强支撑生活费用,贪小便宜变卖的一块床板就要倾家荡产?
陈某明白保洁人员赔不起床板的费用,只能将目标放在保洁公司上,认为安排的保洁人员出现工作上的错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经过后续的调查证实,陈某的小区卫生均由保洁公司负责,如果陈某的索赔成立,保洁公司也需要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这让相关人员无法相信。
在询问到保洁人员为何要将他人的床板变卖?

保洁人员表示,公司对于小区卫生问题有考虑,需要定期清理楼道上的杂物,如果检查时发现有不文明的地方,她也是需要受到处罚的,所以才会将床板转移。
她一直将床板放在中转站,四天的时间没有人认领,她认为床板是丢弃的,所以才会将床板变卖。
根据陈某提出的侵权责任认定,是需要保洁人员在转移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开始就是为了将床板变卖,可是查证之后,并没有这样情况出现。
厦门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邀请陈某、保洁人员和保洁公司的负责人一同前往小区之中进行勘察,确定了陈某将床板放置在楼道中有半个月,保洁人员出于职责才选择将床板搬离。
另外保洁人员有按照规定将床板放置在中转站中,间隔4天之后才卖了25元,不构成不当得利的认定。

请注意有一点特别重要,如果陈某事先有与保洁人员进行沟通,希望床板在楼道中放置,保洁员自行处理,将这块床板卖掉了或者占为己有拒不归还,则保洁员构成侵占罪。
可是没有证据表明这一点,反而是陈某将床板放在公共场合,不注意保管,遗失之后以15万元的费用向保洁人员进行索赔,这种做法不合逻辑也不合法律,于是厦门法院驳回陈某的诉讼要求,还保洁人员一个公道。
厦门法院认定保洁公司和保洁人员在行使合理的工作职责,不承担陈某丢失床板的赔偿,结果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