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数据说话!深扒韩红被举报的“四宗罪”!
来源公众号:蒋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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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韩红基金会被举报的事情很火。
起因是一名叫司马3忌的大V实名举报韩红基金,在举报材料中,他列举出了四桩罪状,要求北京市民政局进行彻查。
▲ 司马3忌实名举报微博
韩红基金会并未对举报做出正面回应,而司马3忌继续在微博上持续开炮,舆论不断升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韩红基金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一片喧嚣之下,真相到底是什么?
我们将针对司马3忌实名举报中列举的四点内容,依据已有事实,针对每一点进行详细的分析,最终得出真相。
▲ 司马3忌举报原文
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先在此帮司马君将这四点举报内容进行重新排序:
1.历年来均未依法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2.多年里,均未向社会公众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3.长期非法采取多种公开募捐形式
4.多年来对外累计投资超3亿元
不自矜的对所有读者说一句。
关于司马3忌举报韩红一事,真相皆可以本文为准。
我们逐条开始。
1. 历年来均未依法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司马君举报,韩红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历年来均未依法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大家很快跑到官网上进行查证,然后发现这条举报完全是子虚乌有的污蔑,在韩红基金会的官网之上,2015-2018年的年度工作报告均可以找到(2019年依惯例将在今年5-6月完成披露)。
▲ 韩红基金会官网
紧接着,被打脸的司马君在微博里开始嚼文嚼字,揪住“依法”不放,“涨红了脸”争辩道:没按照法律法规做事不行......依法公布!......没有严格按照法律做的事,能算依法么?
他所认为的法律依据来自于《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六条:慈善组织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将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在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但实际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这是2018年才颁布的法律,于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也就是说,他在以2018年颁布的法律为依据,指责韩红在2018年以前的没有进行依法披露。
法不溯及既往,这是最最基本的法治原则,司马君用本朝的宝剑斩怒斩前朝的官,然后还正义凛然的大谈“依法”。
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早在2018年《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发布之前,韩红基金会就一直在官网上自发披露多年年度工作报告。
▲ 2015年年度工作报告
每一年的工作报告,都稳定的分为寄语、基金会介绍、项目报告还有审计报告四个部分,在最为核心的项目报告部分,我们能一目了然的看到基金会的每一个项目里,他们做出了哪些成绩。
即便是这份工作报告在有些方面并未达到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但至少,我们看到了他们是真的用心用情在做慈善,我们看到了他们是在踏踏实实的为更多人带去温暖与希望。
▲ 韩红和医务工作者为白内障老人做检查
然后司马君跳出来说,这些报告没有依法披露,是违法行为。
这属实是有点不厚道了。
在暑假里做完暑假作业后,你每周还额外多背了两首古诗。
开学之后老师提出了新的学习目标,要求你每周需要背三首,然后又发现你暑假在家每天“只背两首诗”,最后痛批了你一顿,
“让你背三首你非背两首,真不听话!”
这就是司马君在干的事情,这不是猪八戒倒打一耙吗?
2.多年里,均未向社会公众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
在这些年里,韩红一直在做的慈善项目一共有三个:百人援助、我们陪你过六一、暖秋重阳。
百人援助始于2011年,旨在为西部边远地区提供高效的医疗帮助,历时八年八个省份,累计行程超过2.2万公里,捐赠物资总价值超过1.2亿。
我们陪你过六一始于2013年,是专门面向儿童患者的主题慈善活动,主要帮助小朋友们在就诊和康复时的心里建设。
暖秋重阳始于2008年,是在每年重阳节时,为敬老院、养老院的老人们送去生活物资和义诊,尤其是为孤寡老人们送去爱与温暖。
这就是司马君举报中所说的“需要公布实施情况的长期项目”。
韩红和他的基金会为这三个项目都做了什么,又公开披露了什么?
以2018年的百人援陕项目为例,我们在年度工作报告中看到了这些:
沿途举办了10场大型义诊,普查当地百姓的身体健康,同时免费发放一些治疗基础疾病的药物。
捐赠了20辆救护车,30辆“医疗巡诊专用车”,1000个“基层医疗巡诊包”;
免费为102个老人实施白内障手术;
捐建了10所“乡镇急救室”,为乡镇卫生院医生提供急诊培训;
捐建了一所“复明中心”,完成了50名基层超声医师培训;
跟踪7名重症贫困患者,提供后续治疗和医疗物资捐赠。
这是韩红和她的团队们,在半个月的“百人援陕”项目中交上的成绩单。
每一项任务的初衷目的,惠及人群,完成情况,都在项目报告中明确提及;
每一笔大额资金的流向,都在年度工作报告的收支明细表中写的一清二楚。
司马君口中的“未公布实施情况”,究竟应该是什么呢?
是要看忙完一上午活动后的韩红,坐在桌前就着老干妈拌饭当午餐时,露出疲惫而满足的笑容吗?
是要听韩红见到因白内障失明的老人时,一遍遍重复着“对不起,我来晚了”的哽咽哭声吗?
还是要每一个被帮助者的笑脸,每一个志愿者疲惫的背影,每一笔款项达到的账户,凡此种种全部都需要记录公布?
一句“未公布实施情况”,来的是如此无理而武断,仿佛基金会完成的每一件事情,做出的每一分努力,都可以被粗暴的抹去。
“默默做好事不留名”,就这样变成了“不知道有没有去做好事”
最后又被传成了“不知道做的是好事还是坏事”。
3.长期非法采取多种公开募捐形式?
这是司马君四条举报中,唯一一条相对还站得住脚的内容。
他举报的原文表述如下:
“被举报人在2019年8月之前,未取得基金会公募资格,但被举报人自2012年起,长期非法采取’鸟巢南广场募捐’、基金会官网募捐、互联网平台募捐等多种公开募捐形式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募集慈善捐款,累计超过2亿元人民币;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条,以及《慈善法》第二十二条。”
▲ 鸟巢南广场募捐现场
他援引的两条法律是: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条
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慈善法》第二十二条
简言之,司马君的意思是,韩红基金会在2019年8月之前并没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但是却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捐款,这是违法的。
首先,《慈善法》是2016年9月1日才开始实施的,同样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2016年9月1日之前,所谓的“违法募捐”这一举报并不能成立。
那之后呢?
从2016年9月1日法律颁布,到2019年8月拿到公开募捐资格,这段期间内韩红基金会确实是没有资格进行公开募捐的。
但这就意味着司马君的这条举报成立了吗?非也。
或许是司马君看到《慈善法》第二十二条之后就兴奋的昏了头,慌不迭地的就写好了举报交了上去,他“粗心的”漏掉了最重要的另一条法律。
慈善法第二十八条:
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开展定向募捐。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应当在发起人、理事会成员和会员等特定对象的范围内进行,并向募捐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等事项。
事实上就是:韩红的公开募捐都是定向捐赠啊!
鸟巢的南广场募捐,是针对四川雅安地震灾区的定向募捐,联和其他渠道共募集超过两千余万的善款和二百多万的医疗物资,为694人次提供医疗救助,重建一所敬老院及两所小学。
▲ 基金会官网披露雅安地震定向募捐的善款用途
在网络平台上的募捐也全都是定向捐赠,在基金会官网的捐赠查询中,我们能清晰的看到每一笔善款的金额、捐赠人、捐赠平台(官网还是其他方式),以及资金应用在哪一个项目上。
从2013年3月14日收到第一笔捐赠开始,一共八百多页网络捐赠记录,全部都可以查到。
真相大白。
也就是说,只要韩红基金会能将每一笔公开募捐的善款,按照最初声明的捐赠用途使用,那么这条举报就不成立。
而究竟每一笔善款是不是都定向使用了,从官网现有的公开数据中,没有人能得出结论(除了基金会内部工作人员)。
退一万步说,即便是善款去向真的有问题,这也绝不是司马君从几张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就能看出来的。
“我看不出来问题在哪里,但是我就是觉得有问题。”
心里这么想这么怀疑没有问题,但是一口咬死的言之凿凿,把可能性当成必然性,这就是莫须有般的诬告。
4.多年来对外累计投资超3亿元?
比较让人感到离谱的是这一点,“对外投资累计超过3亿元。”
首先要明确一点,慈善组织是可以进行对外投资活动的。
▲ 《慈善法》第六章第五十四条
从韩红基金会2018年度的审计报告中,我们先看两个数据。
第一个数据: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基金会净资产总额是39,444,901.50元,也就是将近4000万的总资产。
▲ 2018年审计报告,北京嘉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对外投资超过3个亿,然后净资产亏的只剩下4000万。
一个八年的慈善基金会,大家捐赠的善款被拿出去搞投资,其中将近90%的钱都亏掉了,这可能吗?
第二个数据:年度投资收益是1,611,464.21元,也就是160多万。
韩红投出去了3亿元,然后一年收回来160万,收益率刚过千分之5,韩红是面向银行搞慈善的吗?
用审计报告中公布的数据去推证,很容易就能发现所谓的对外投资超3亿这一数字是杜撰出来的。
韩红基金会每年究竟拿出多少钱做投资?又投了什么?
根据资产负债表显示,截止到2018年底,韩红基金会的长期债权投资为零,流动资产总额的90%以上都是短期投资,总金额3560万元。
也就是说除了固定资产和债务,基金会所有的家底,都被韩红放在了随时可以变现的短期投资里。
这些短期投资是什么,是最稳健的保本银行理财啊。
▲ 基金会的投资收入明细中,绝大多数投资都是银行的短期理财(90天以内)
“韩红啊韩红,你真是太蠢了,手里几千万的现金流投资,一年竟然只挣了160万!”
可我们又能苛责韩红什么呢?
既不能长期占用善款资金流,又要必须保证善款不能出现亏本,她只能尽量选择最为稳健但回报也最低的短期理财。
这样一个保守的甚至有些笨拙、如此让人心疼的团队,司马君却认为他们挪用善款超三亿对外投资。
▲ 网上的谣言已经四散传播开来
他们有这个能力吗?
他们又有这个胆量吗?
那3亿这个数字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大概率是司马君拍脑袋硬凑出来的。
和两位在德勤做审计的朋友分析之后,我们一致认为:司马君八成是把现金流入当成了企业的流动资产。
他从审计报告的现金流量表里找到了一栏数据,对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各年度数据如下:
2012年8万,2013年2000万,2014年2000万,2015年5700万,2016年6200万,2017年7850万,2018年8035万。
总和是3亿零143万,正好和司马君公布的超过3个亿对的严丝合缝。
你管我借两千块钱,我借给你了,然后你还回来了。
然后又管我借两千,我又借给你了,然后你又还回来了。
然后再管我借两千,我还借给你,这时候有人问我一共借给你多少钱啊?
司马君答:六千!真真的六千!不信你们看,两千的转账记录,一共是三笔啊!
这就是司马君的逻辑,他所谓的累计投资3亿,其实是玩儿的一手数字游戏。
根本不是说基金会一共投出去3亿,而是反反复复、来来回回,把每一笔投资走账的钱重复计算累加。
▲ 现金流代表的是资金收付数量,与可用于投资的资产根本是两码事
现金流和净资产这两个概念都还没搞懂,就开始看审计报告得出结论,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实际上,每一笔投资出去的钱,基金会都当年收回,用于当年的公益活动,然后结余的部分再和第二年的收入放在一起,再拿出来一部分做短期投资。
你可以批评韩红基金会的闲置资金收益率较低,资产增值能力差,
你也可以批评韩红基金会不重视配资,现金流管理乏力,缺乏相关人才,
甚至你都可以批评韩红本人做事保守古板,不懂得灵活变通利用资本。
你可以说韩红蠢,但你绝不能说韩红坏。
“因为我是一个笨拙的好人。”
除此之外
司马君除了这四条举报,还有另外一条谣言也流传颇广。
司马君原话是:如果您有公募资格,您就必须每年执行公益开支70%。如果没有公募资格,就不能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募捐。
其它人很快给司马君做好了补充。
什么意思呢?“翻译”一下。
如果韩红是公募基金,那就必须将70%的钱捐出去,可现在只捐了45.87%。
如果韩红是非公募基金,那她就不能公开接受捐款,属于非法集资。
其实这是一个逻辑上的两头堵。但可惜在语言表述上和法律知识上,司马君的确是力不从心。
“执行公益开支70%”、“低于国家要求的70%”,
70%这个数据,适用的主语是什么?
参照的标准又是什么?
我们替司马君找到了法律条文。
▲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
按照私募基金的标准计算,韩红基金会的公益支出是上一年余额的45.87%,远超国家标准近5倍。
▲ 假如按照公募基金的标准计算,韩红基金会的公益事业支出是上一年总收入的61.87%
由此可见,这条流传甚广的谣言,根本就是对法律条文的断章取义,移花接木。
写在最后
韩红和他的基金会是不是没有任何问题?
在没有相关政府部门没有展开调查前,不知道,也不敢打包票。
司马君的举报是不是诬告?
目前的四条举报站不住脚,但司马君和他的战友们,仍然还在对韩红版发动一轮又一轮的进攻,未来又还能挖出来什么,是对是错,无法预料,也有待验证。
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为了力挺韩红,也不是炮轰司马君。
毕竟在这些天里,两边争论、攻击、甚至是谩骂的声音已经太多了。
而我们有没有深思过,反省过,在韩红与司马3忌当中,我们真正想看到的是什么?
是韩红这些年为慈善付出多少吗?还是用司马3忌以往的的黑料论证他的举报”靠不住”?
就事论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 一碗就是一碗,两碗就是两碗
是非曲直,从来不是靠一厢情愿的相信,也不是靠群情激奋的舆论。
如果你相信韩红,真相能让所有聒噪的构陷者闭嘴。
如果你质疑韩红,真相就是撕开黑幕最锋利的武器。
我们支持公开披露,毕竟连央视记者都进不去的武汉红会仓库教训在前;
我们不支持的是假借正义之名,行鬼蜮伎俩,毕竟中国公知大V的尿性人尽皆知,司马君凭借举报韩红粉丝暴涨40万就发生在眼前。
我们所有人都只为求得一个真相。
韩红的公道,要由北京市民政局调查后来主持。
而我们普通人的公道,就是知晓真相。
去找到真相,去守护它,去捍卫它,这也是还我们自己一个公道。
因为在捍卫公道背后,是我们对善良最纯粹的愿望与向往。
我们真的希望,在李文亮医生离世之后,我们不要再感叹一声——“为众人抱薪者,已冻毙于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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