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评:洋人高贵?外籍毒贩在华被判死刑,有人却想骑在我们脖子上拉屎!
作者 :戎评 2019-05-11 21:35:40 审稿人 : admin 围观 : 次 评论
被告人马克、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均参与制造、贩卖毒品犯罪,亦系主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然而,就在毒贩伏法大快人心之际,加拿大外交部长克里斯蒂娅?弗里兰德的声音,却如此刺耳:
我们对中国的此次判决非常关注,加拿大坚决反对世界上任何地方对贩毒作出死刑判决。我们认为,这是残忍和不人道的惩罚!
没错,说出这句话的不是毒枭、不是瘾君子、她是一国外长,她代表一国政权发声,她为了毒贩的所谓“人权”,竟然不惜诽议质疑他国法律!
戎评在此想要质问克里斯蒂娅外长:你!凭什么?
你凭什么替因此遭受无数伤痛的中国家庭,来原谅这群在中国大地上作恶多端的外籍毒贩!
你凭什么质疑中国的法律判决,想要一句话就亵渎我中国的律法神圣?
就因为毒贩是“高贵”的加拿大人?
还是以为现在还是“晚清民国”,还是洋大人一个喷嚏就要天翻地覆的殖民时代?
外长大人,别睡了。
抬头看看日历,都2019了!
再仔细想想,凡是在中国地界儿被逮住的“毒枭”,又有哪个能囫囵出去?
一个别想逃:在中国贩毒,就是作“死”
在“段子界”的总结中,当前的世界有三大作死:
1、在美国逃税。
2、在俄罗斯当人质。
3、在中国贩毒。
前两个“作死”到底有多大戏谑成分,戎评也说不清楚,但是我可以保证的是,谁要是敢把第三条当成纯粹娱乐的段子甚至以身试法的话,那么他一定会成为新的段子!
不信?
对不起,不信的都已经死了…
2007年9月12日,英国公民阿克毛在入境我国乌鲁木齐时,被边检人员当场带离…
这个英国人干了啥?
从他的身上,中国边检人员搜出来纯度高达84.2%的海洛因4千克,按照中国的法律,足够判他80次死刑了!
然而,对于贩毒事实供认不讳的阿克毛,却并没有中国毒贩落网时的恐惧慌张,面对中国执法人员他猖獗挑衅:
我是英国人,中国的法律不适用于我!
是的,阿克毛不信,他不信中国的法律可以制裁“英国公民”…
不过,信不信是你的事,怎么判却要咱中国法律说了算:
2007年底,在各项证据确凿下,英国毒贩阿克毛被判处死刑。
阿克毛不服。
2008年5月,阿克毛在律师的帮助下提起上诉,要求无罪释放、减刑宽大…
但是,二审依旧维持了原判:阿克毛,必须死!
不可否认,当年中国法院坚持死刑的判决,在英国掀起了轩然大波!
2008年12月,在英国人权事务组织的领导下,一场名为“拯救阿克毛”的所谓人权运动,在英国发起:
为了扩大“拯救阿克毛”运动影响,英国人权事务组织在平安夜的伦敦街头,发起了百人请愿活动。
为了表现“亲情与爱”,阿克毛的两名堂兄弟在支持者的赞助下不远万里赶赴中国,强烈重申阿克毛患有“双极精神障碍躁郁症”,是无罪的。
而为了进行政治施压,英国人权事务组织不仅向中国人大递交“特赦请愿书”,英国政府更是前后十次与中国政府进行接洽!
到了最后,甚至英国首相布朗都要求中国政府网开一面,行个方便…
就是这么讽刺:
在国际政治事务中随时都将“司法独立”、“法治第一”挂在嘴边的英国,轮到自己的时候,便讲起了“干预司法”、讲起了“人情事故”!
然而,始终贯彻“依法治国”的中国,怎么能容忍英国这种玷污法制的荒谬?
在2009年10月的最终宣判中,中国最高法院判处英籍毒贩阿克毛死刑,不可上诉!
消息传回英国,英媒沸腾了。
英国《独立报》当即发声宣称:
这场严酷而毫无人文关怀的宣判,是对民主价值的漠视…
英国《每日电讯》主编皮策尔更是撰文威胁:
阿克毛必须被改判…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舰炮外交…
而与此同时,美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欧美西方各国的新闻网站上,对于阿克毛被判死刑的消息也是一片哀嚎:
他们甚至鼓动本国政府发动制裁,要求“从世贸组织中开除中国”!
而在所谓的“人文自由”的关怀下,对于这个毒贩所携带的4千克海洛因足以毒死2.7万名中国人的事实,他们却选择性眼瞎…
但是,他们的眼虽然“瞎”了,中国人的眼却不“瞎”!中国的法律,同样不软!
北京时间2009年12月29日10点30分,在欧美舆论媒体的一片反对批驳下,中国毅然决然的对毒贩阿克毛执行了注射死刑…
由此,阿克毛成为50年来首个被中国处以极刑的欧洲国家公民。而中国也借此向世界再度表明:
中国律法神圣不可侵犯,一切胆敢触碰违反的人,都将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没有谁能够动摇我们的禁毒意志!
有人说,阿克毛不过是一个撞上了“枪口”的现象级“典型”。
毫不讳言,对于这句话的“字意”戎评是赞同的,但是对于这句话的“语境”,我却并不认可。
为什么赞同字意?
作为近50年来首个因罪罚被处以极刑的欧洲国家公民,阿克毛显然是一个“典型”,而促成这个典型的根本原因,只是因为他触犯了我们的法律,撞上了法制的枪口,因此从字面来看,我们可以说阿克毛是一个撞上了“枪口”的现象级“典型”。
但是为何又不认可语境?
事实上,与网络上针对此次事件的各种“阴谋论”假设所不同,中国在阿克毛案件中贯穿始终的态度其实只有一个:
维护中国法律的庄严神圣,维护中国司法主权独立。
中国缉毒决心从来不可动摇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这起案件的始终,中国的态度从来都是坚定且明确的,而中国的一切表态和判决,都是正大光明的!
这一点,我们从阿克毛案件前后的其他两起判决执行中,其实便不难看到。
2008年9月13日,35岁菲律宾女毒贩身携1.495公斤海洛因在桂林国际机场被捕并被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时任菲总统的阿基诺亲自向中国政府求情减刑,但我们依旧维持原判,对其处以死刑!
2013年,日本爱知县稻泽市议员樱木琢磨在出境中国时,因行李箱夹带冰毒3公斤而被中国公安机关拘留。广州人民检察院当即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
2017年7月17日日本共同社报道:因在中国广东省进行3公斤左右毒品交易被判死刑的日籍男子,已于上月23日被中国处决。
……
显然,站在“缉毒”这件事上来说,阿克毛事件既不是第一个,同样也不是最后一个。
换一句话讲:
管你是英国阿克毛还是美国阿克皮,只要胆敢在中国境内贩售或非法持有50克海洛因碱,或毒性折合海洛因碱50克以上的任何毒品,抱歉,你就是天王老子,咱们也得宰了你!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就是这样一种在任何中国人眼中都不用怀疑的理所应当,欧美国家却表示“难以接受”…
是什么造成了这一强烈的“认知鸿沟”?在戎评看来,其实原因无外两点:
1、中西方“近代遭遇”的迥异。
众所周知,中国的近代史开端于1840年。
在那一年的6月,英国以“中国损害在华英商利益,阻碍通商自由”为名,派出了包含47艘战舰、4000名陆军在内的远征军,发动了对华侵略战争!
对于这场战争,中英两国有着截然不同的名称:英国将其称之为“通商战争”,而中国,则直切主题将其称为“鸦片战争”…
什么是“中国损害英商在华利益”?林则徐虎门销烟!
什么又是“中国阻碍通商自由”?禁止进口外国鸦片!
虽然,站在今天的历史角度来看,鸦片战争的爆发原因是“极其复杂”的,但是这份复杂中浮于表面的原因和导火索,毫无疑问只有一个:鸦片!毒品!
因此,那一箱开启近代屈辱的“鸦片”,自然成为了烙印在每个中国人骨髓中的惨痛记忆,而在帝国主义之后百年的对华侵略中伴随列强枪炮前后的,也必然少不了各类供人吸食的毒品…
“东亚病夫”的帽子从何而来?“国弱"只是其一,“民弱”同样脱不开干系!
到新中国建立前夕,当年全国种植的罂粟面积高达100多万公顷!这一数字,占据了彼时中国全部耕地的20%,而在诸如云南、西康等制毒大省,这一种植比例,更是达到了33%甚至48%…
当年,为了鼓励种植鸦片这种高经济附加值的作物,民国一些地方政府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史载:
农民种粮而不种烟,则种粮一年,应完三年税,而种烟只完本年一年的税……到后年,再不种烟,仍种粮食,则这一年,应完七年税。
由此,到新中国成立时,人口仅4亿的中国,仅民国政府承袭自清朝的所谓“寓禁于征,以征促禁”,实则是为了方便政府鸦片配给敛财,而统计登记在册的烟民数量,就达到了2000多万!
烟馆林立、民众赤贫、男子烟瘾一至涕泗横流,瘫倒抽搐犹如烂泥,女子为筹措丈夫烟资,倚门哭诉卖儿卖女被逼为娼…
黄浦江上的“民国鸦片船”
新中国的“禁毒运动”
彼时中国因为“毒品”,国家倾覆、道德沦丧,家破人亡、人间地狱!
戎评相信,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任何一个底层人民都明白,“旧社会把人逼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这么一句话,从来都不只是口号这么简单…
但是,就在中国人民在长达百年的“惨痛遭遇”中艰难挣扎的时候,欧美各国又在干什么?
1925年,刚刚创刊不过两年的美国《时代周刊》,用了一句话来形容彼时的欧美社会:
我们正处于一个“黄金时代”
不可否认,当年的欧美白人是极度骄傲的!
在连续两次的工业革命引领下,欧美白人理所应当的确立起了对世界的绝对统治。而伴随工业革命所带来的生产力提升,欧美各国百年攫取的殖民地,财富更是得以被进一步的榨取…
经济繁荣、文化繁荣、民族优越、对于白人而言,那就是一个“黄金时代”,是一个“天堂时代”!
但是,一切的“繁荣”又是建立在什么之上?
大英帝国的荣光,是建立在使印度平原白成一片的棉纺工人骸骨上。
美利坚的荣光,是建立在每一根枕木下的华工尸骨上。
白人的“黄金时代”,对应的则是其他肤色民族的屈辱与黑暗。
2、活在过去,殖民意识可以休矣!
显然,对于这些曾经真切的历史,欧美白人社会不可能毫无知觉。
但是,就在我们一遍遍的向世界重复毒品百年来给我们所带来的巨大民族和身体伤害时、就在我们一遍遍的向世界重申强调中国的禁毒政策和全民认可的禁毒意愿时,那群欧美国家,那群曾经的殖民者和刽子手,却在“人权自由”的幌子下,依旧我行我素的重复着百年前的“傲慢”…
正如英国毒贩阿克毛被捕时的淡然:我是英国人,中国的法律不适用于我!
正如《每日电讯》主编皮策尔的撰文威胁: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舰炮外交!
正如加拿大外长克里斯蒂娅干涉我国司法的蛮横:我们认为,这是残忍和不人道的!
我、我们、我们认为…一副以“自我”为中心的狂妄与傲慢、一副令人作呕和愤怒的殖民者皮囊!
他们哪里是不知道“在中国贩毒有罪”?
他们哪里是不知道“中国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毒贩”?
他们哪里是不知道“那些他们求情甚至威胁救援的毒贩,统统都罪该万死”?
只不过是,这一切遭受毒品荼毒的无辜百姓,是我中国人,这一切罪孽祸害的土地,是我中国!是他们至今还妄想只要重返“黄金时代”,就能白人至上,就能肆意妄为的那个曾惨遭列强蹂躏的中国!
文章最后,戎评有话说
加拿大外交部长克里斯蒂娅说:加拿大坚决反对世界上任何地方对贩毒作出的死刑判决和惩罚。
1984年11月,美籍墨西哥裔缉毒局探员卡马雷纳(Camarena),在墨西哥卧底期间惨遭腐败警察出卖,在被毒枭绑架的长达45个小时的时间里,卡马雷纳在被注射安非他命和毒品之后,在完全清醒的情况下被残忍剁去全部手脚趾!
虐杀过程中,毒枭用螺丝刀撬开了卡马雷纳的头骨、用小刀将他活活剥皮、用通红的铁板灼烧他被剥开的肌肉,而在残忍虐杀之后,卡马雷纳的尸骨更是惨遭碾碎…
墨西哥毒枭的暴行则彻底激怒了美国缉毒局。
为了复仇,在之后四年不计成本的大规模围剿中,美国缉毒局对该犯罪团伙及一切参与其中的腐败警察发出了“一级追杀令”,而这起“虐杀案”中的全部涉案人员,更是被直接击毙。
试问,当年在美国政府剿杀毒枭集团的时候,“坚决反对世界上任何地方对贩毒作出死刑判决”的加拿大,又在干什么?
他们对美国的“伸张正义”发出了感谢,他们对毒枭的“残暴”发出了最深刻的谴责!
就是这么讽刺:同样的一件事,在同一张嘴中,轮到咱们中国时,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评价…
所以,是文化差异吗?是价值标准吗?还是他们口中所谓的“人权自由”、“慈爱宽恕”?
戎评看全都未必,他们之所以敢于粗暴干涉、敢于无视践踏我国民族情感,归根结底还是“殖民者”心态作祟,归根结底还是那种“我祖上”的傲慢与双标!
即使,如今的中国已经在多个领域对绝大多数的欧美国家完成了碾压发展。
即使,如今欧美诸多的所谓“世界强国”,不过是他们自认为的“世界强国”。
对于这群犹在梦中的“Paper-Tiger”(毛主席于1946年发明的词汇,即:纸老虎),咱们该是什么态度?
《资治通鉴》中的一句话说得好:
夷狄,禽兽也,畏威而不怀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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