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名承认暴动罪的暴徒,判了
据港媒报道,香港“修例风波”中首名承认暴动罪的21岁男子冼嘉豪今日(15日)在区域法庭被判刑4年。
冼嘉豪原本还被控两项抗拒警务人员罪,控方申请不处理这两项罪名,交由法庭存档记录。
法庭上,法官胡雅文表示相信冼嘉豪有真诚悔意,但其被控罪名相当严重,遂以6年监禁作量刑起点,鉴于其认罪获刑期扣减,最终判刑4年。
冼嘉豪资料图
据报道,冼嘉豪在听到宣判后反应平静。而在5月4日的聆讯中,他不仅认罪,还表示暴力是无法接受的,希望以自己的实例告诫其他年轻人。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冼嘉豪亲自撰写求情信说:“如果我有机会跟年轻人谈话,我会告诉他们不应诉诸暴力。”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香港特区立法会原定2019年6月12日11时开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即《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但因示威者在周边区域阻占道路,聚众滋事,暴力冲击警方防线,开会时间宣布推迟。
当天下午,大批示威者于金钟一带占领马路,造成交通瘫痪,随后与前来维持秩序的警察发生了暴力冲突。事后多人被捕,其中包括冼嘉豪,他今年21岁,自称是一名救生员。
今年5月4日的聆讯中,控方指控,事发当天下午3时许,冼嘉豪在中环立法会道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穿黑衣黑裤及白色口罩,连同其他身份不明人士参与暴动、冲击警方防线,包括投掷雨伞、雪糕筒、头盔等杂物。
当警方施放催泪弹后,冼嘉豪仍然没有后退,还继续向警方投掷物品,当场遭制服被捕。
2019年6月21日,大批示威者围堵香港特区立法会,随后演变成暴乱。图源:香港文汇网
辩方称,控方能证明冼嘉豪涉案的时间只有3到5分钟,又指出他是情绪高涨而犯罪,向警方投掷的物品是随手捡获,并非有意带到现场,希望法庭认可他不是预谋犯罪。
辩方还向法庭求情说,冼嘉豪一名热情的年轻人,对未来抱有梦想,无论其家人、同事、朋友,都意想不到他是暴力的人,其案发时行为与本性不符。
辩方称,当天冼嘉豪原本是希望参与合法集会以表达政治诉求,被捕后他明白,无论自己有什么样的意见想表达,都不能诉诸暴力,希望他的认罪能为其他年轻人建立良好榜样。
辩方还说,冼嘉豪事后“没有一天不后悔”,他今年初已立意认罪,等候审判的过程感到十分煎熬。
据香港警方5月5日公布的数字,共有8001人因修例风波被捕,其中3286人为学生。近期,一些案件在法庭聆讯,陆续有人受到法律制裁。
2019年11月,香港西九龙法院少年法庭裁决一名刚满16岁的被告,在屯门一次非法游行活动中“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
听到两项控罪成立的判决,这名少年咬紧双唇,流下悔恨的泪水。
该16岁少年在游行中持有的经改装后的雨伞。图源:港媒
“年轻人其实都是受害者!”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表示。为了尽可能多地挽救年轻人,警方和律政司已有协议:对不牵涉严重暴力且有悔改之心的年轻人,会酌情采取检控以外的方法处理,尽可能让他们不留刑事案底,以免毁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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