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宿醉躺路边遭陌生男子性侵 律师一句话让人愤怒
近日,
南京一小伙酒后在街边遭陌生男子性侵
据小伙讲述
一男子趁他醉酒
强行与他发生性行为
事后离开现场
小伙称
对方身材高大他比较害怕
有反抗但没有办法逃脱
事发酒醒后他选择报警求助
目前,嫌疑人已被抓获
小伙说5月18日当天他喝了酒
本来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事
可是当他出来取电瓶车的时候
走到一半就醉意上头十分难受
他无法继续向前走了
正好身上有一个毯子
就把毯子给铺平放到了地上
随后就在路边睡了起来
大约在凌晨两点左右
警察发现了在路边的小伙
然后就把他给叫醒了
问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会睡在路边
小伙告诉警察他喝醉走不了
所以才会在路边睡觉
民警了解情况之后就走了
而在距离小伙和民警不远处也有一名男子
这名男子见到民警走了
主动接近小伙
说陪他坐坐安慰他
这名男子把小伙带到了
附近一个可以坐的地方聊天
在两个人聊天的时候
对方就以有事为理由
又把小伙带到了附近的一个偏僻处
然后对方就把小伙的裤子给脱了
小伙就遭到了人生的奇耻大辱
在被羞辱的过程中
小伙很是难受
他也有反抗
但更多的是害怕
因为从他从来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
小伙说,对方身材和自己差不多
稍微比自己胖一点
但是比自己高
大概能有一米八左右
平头,圆脸
在发生这样的事情之后
他马上就报警了
然后身上的衣服也拿给警察去做鉴定了
6月18日
小伙提供的一份立案告知单显示
该案件已经立案
嫌疑人已被抓
小伙因为被侵犯那天出血了
非常害怕
自行前往疾控中心
做了HIV检测
过20天后他将进行第二次检测
小伙说
这种人太恶心了
希望法律严惩他
江苏天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赛表示
我国刑法上,强奸罪受害对象是女性而不是男性。
虽然,这个案子看起来像强奸罪,但因为受害对象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定强奸罪比较难。因为,刑法上有一个基本原则,叫罪刑法定。如果说刑法典上找不出能够匹配的罪名,意味着不能按照这个罪名罗列。
根据这个案情判断,强制猥亵罪罪名能够得上。在刑法修正案九之前,国家对于强制猥亵类的受害对象固定在女性。修正案九颁行之后,将男性性自由的权利予以重视,将男性也作为该罪保护对象之一。如果受害人遭受了性自由侵犯,比如像加害者通过抠摸楼抱等等,侵犯他的性自由权利,应该按照强制猥亵罪进行处罚,面临的刑事责任可能是5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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