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程师帮村民举报获刑怎么回事?陕西安康李思侠帮村民维权被指涉恶 两家石料厂污染环境起纠纷
▲家人手机里,存放着李思侠出事前的照片。摄影/上游新闻记者贾晨范永松
焦点四:替村民拉票,是正常助选还是干扰选举?
邱兴银为何愿出钱修路?上游新闻记者试图联系邱兴银,未果。但邱兴银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石料厂出资将路修好,理所应当有使用村路继续拉石料的权利。
但在李思侠及部分村民看来,石料厂仍在破坏当地环境。此后,当邱兴银的石料厂继续运营后,李思侠继续举报及维权。
一审起诉书显示,2017年11月3日、2018年1月12日,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未经村委会开会讨论,未经过“一事一议”议事规则,先后两次擅自组织村民在新修建的道路上设立限宽墩,导致双喜村村民出行不便,致使邱兴银石料厂被迫停产。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为把持基层政权,控制村道使用权,冒用双喜村村委会名义制作、发布文告,私自编造村委会会议记录并冒用公章,通过网络发帖附带图片等形式予以扩散,发表不实言论。
对于公诉机关上述指控,李思侠及其辩护律师均不认可。
一审庭审中李思侠说,网络发帖是受村民委托发布的,没有冒用村民的签名;两次打限宽墩,都是与村干部商议后实施的。
公诉机关还指控,2018年,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被告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导致第一次选举村主任出现候选人选票均未过半、无效作废,影响了选举的正常进行。
上游新闻记者从村民、庭审记录及李思侠家属处获悉,2018年,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村干部候选人中有邱兴银的儿子。村民不想让候选人中有与石料厂有关系的利益代表存在,于是李思侠和张海成开始为魏智波拉票。
上世纪90年代,张海成曾出资为村里修路,曾任村主任,之后因为一场意外成了盲人。而魏智波,是村里少数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村民。
对于上述指控,李思侠并不承认。庭审中她说,她没有冒用村委会名义,也没有干扰换届选举。
一审认定非恶势力犯罪3人仍获刑
一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以维权为幌子,采用网络发帖、信访举报等方式,先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三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规定。
三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符合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恶势力”的认定标准,应当认定该案为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请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019年2月27日,李思侠案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日发布的宣传文稿中,将此案称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
一审中,李思侠一方坚持无罪辩护。
一审判决书显示,石泉县法院认定,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三人以维权为幌子,实施了冒用村民签名发布不实举报、煽动组织在村道设立限宽墩、干扰换届选举等一系列犯罪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一审法院同时认为,李思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行为时间较短,其目的是针对石料厂“强索”各种费用,其“欺压百姓、为非作恶”的特征不明显,“不属于恶势力犯罪”。
2019年6月13日,石泉县法院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海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魏智波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