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不对板 平台“装睡”……直播带“祸” 这事归哪个“法”管?
防范、取证、监管都有难度
据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3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2.56亿,占网购用户的37.2%。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成员邱宝昌认为,互联网的聚集效应、粉丝效应、放大效应使网红主播带货推销商品的作用远超名人代言的广告效果。
“如果对直播带货不加以合理引导与规范,会对市场秩序有很大影响。”邱宝昌指出,一些刷评论、利用无理由退货刷单虚标成交量等行为屡禁不止。
夏雨(化名)在深圳从事MCN机构与商家品牌对接服务。他告诉记者,MCN机构以网红粉丝量、以往带货数据、活跃度等与商家谈合作报价,一般是先收“坑位费”,再加分成比例。
“交10万元的‘坑位费’就保证卖10万元的货,但是不保证退货率。”夏雨说,“有一条黑色产业链专门刷人气和刷单。本质上赚的就是商家的品牌推广钱,然后以带货为幌子让商家入局。”
记者在电商平台和QQ群里都发现有提供刷单服务的交易,业务多样,分门别类“明码标价”。“各种直播间业务,一手价格,低于市场价,真人粉丝互动,刷动态评分……”“真人慢刷粉丝1000个130元,热门播放量每1000个3元,真人评论4元10个”。
种种乱象的背后反映出直播带货缺乏监管、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有主播带货前不看商品质量,和商家一起欺骗消费者,“即便事后发现做了封号处罚,也可以很快换个号卷土重来,而平台为了确保流量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也指出,主播和商家法律意识薄弱,违法成本较低。此外,直播具有即时性,事前很难防范,事中也很难取证,更多的是事后通过举报、投诉等解决,监管起来也有难度,缺少监管手段和经验。
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
直播带货涉及主播、商家以及平台等多个主体,出现售后问题,消费者到底该找谁?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目前,直播带货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界定,业界也有不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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