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众包 网约工作等表现不俗——发展新就业形态如何补齐“短板”
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以新业态形式出现的平台企业员工数已达623万人,比上年增长了4.2%;平台带动的就业人数约7800万人,同比增长4%。据美团公布的数据,2019年通过美团平台获得收入的网约配送员(外卖骑手)总数达到398.7万人,比上年增长了23.3%。其中,25.7万人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骑手总量的6.4%,已有25.3万人实现脱贫,脱贫比例高达98.4%。从疫情暴发至今,在美团平台获得收入的新增骑手数量超100万人,承担了稳就业的社会责任。
面临“成长的烦恼”
记者注意到,今年一季度以来,中央及国务院各部委多次发文要求,多渠道支持灵活就业发展。今年3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荐的54家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也包括滴滴这样的新经济平台。上述政策不断释放出灵活就业未来发展的巨大空间。
不过,专家也指出,当前对平台经济的监管不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疫情冲击下利用平台经济“保居民就业”的支持政策明显滞后。新就业形态打破了旧有行业和秩序下的利益关系和管理规范,对传统就业群体、管理手段、劳动法律体系、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障政策等形成冲击。
莫荣表示:“互联网技术催生了一大批新就业形态,将‘工作’细分为具体‘任务’,通过众包工作平台提供给劳动者,是一种新的劳动交易方法,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和劳动用工管理方式与新就业形态不适配。一是如何做到既保证灵活就业群体的权益,又能促进其健康发展,需要深入研究;二是就业扶持政策如何惠及平台上的灵活就业者以及个体工商户,需要研究;三是平台上灵活就业的手艺人、新匠人群体亟需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如何解决教育培训资质问题需要突破;四是如何解决灵活就业者参加社保的问题,畅通灵活就业群体参保渠道。”
也有专家指出,近年来,部分地区的“互联网+”平台劳动纠纷与往年相比也呈增加趋势。由于平台就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频次、监管方式、绩效考核方法等与传统就业方式不同,相关法律法规难以覆盖这部分劳动者,需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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