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克思看来,数字劳动异化的存在前提是什么?
引言
在马克思看来,数字劳动异化的存在前提是什么?总的来说,不论在哪一个时代,私有制都是导致劳动异化的根源,因为私有制是开展剥削的基础和制度保障。而分工则体现为劳动活动的不自由,是对劳动本质的否定。数字资本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利用了数字技术,建立了一种新型的社会分工模式,这种分工将人的休闲活动隐蔽性地转变为人的劳动活动,最终导致数字劳动的异化。
私有制是数字劳动异化的存在前提
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是保障资本运行的必要前提,也是促进资本积累的先决条件。在资本主义时代,资本逻辑运作的前提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同样地,到了数字信息时代,数字资本逻辑运行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也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即数据被私人占有。原属于平台用户的数据一旦进入到数字平台或相关的数字设备中就会被数字资本所拥有,数字资本借由数字技术将这些数据转化为数字商品。

需引起我们注意的是,从数字生产原料到变成数字商品这一过程的进展速度是非常迅速的,数字技术的算法程序可以瞬间就提取出原始数据中有价值的部分,又立即将这些数据投入数字生产和数字消费领域,数字生产和数字消费的过程几乎是同步进行的。

数字资本能够支配数字劳动,并利用平台算法在数字平台上对用户进行数字劳动的剥削和压迫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生产资料私有化,即数据被私人占有。从劳动产品的产生角度来看,劳动产品的产出过程也就是生产资料的资本化过程,具体到数字劳动中则表现为数据的生成过程,同时也是数字产品的产生过程,就是数字信息的资本化过程。
从劳动产品的生产属性来看,数据产品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而数据产品的社会属性是通过数字技术对其进行处理和加工后获得的[1]。而在这一过程中,数字资本控制了数字信息技术,并将其作为促进自身增殖的工具。数字资本将各大数字平台、应用软件、数字设备等作为收集用户数据的工具,将大数据算法变成数据原料加工处理的机器,将区块链技术变成数据存储和保障的器具。

数字资本已经完全发挥了数字技术的有用性,为没有自主意识的技术赋予了数字资本的思想。一旦这些被收集、分析、处理后的资料被纳入到数字资本的生产环节中,数据便即刻获得了社会价值。而同样的数据在不同的数字平台,不同的社会领域中所产生的社会价值是不同的。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利用了一切先进的生产工具,将一切文明的、野蛮的属性都卷入进社会生产关系中了。在私有财产制度的霸持和摆布之下,数字技术不仅没有使人自由,反而维护了数字资本的增殖逻辑,将数字劳动者变为数字时代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奴隶和牺牲品。

毋庸置疑,数字技术的发展对社会进步和社会财富的积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促使社会从一个时代迈向另一个时代的密码,它模糊了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的界限,使劳动者获得更多的自由时间变成可能,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但是任何技术在私有制存在的背景下,在资本逻辑的把持下为劳动者提供的自由都只是虚假的自由,只是以延续资本增殖为目的,暂时为劳动者提供了一丝喘息机会。
只要生产资料完全由资本掌握,数字技术就永远只是一种有助于提高资本压榨能力的工具,工人也因此只能放弃人的本质,成为劳动工具服从于资本的调遣。在数字劳动中,数字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劳动时间和空间的分离,模糊了劳动时间和休闲时间之间的界限,即是说,在某种层面上,数字劳动消灭了分工,因为数字劳动的劳动和休闲是一体的。

数字劳动产生了产消一体者,但是从另一层面来说,数字劳动中的分工也成为了数字资本全面控制劳动者的工具,因为数字资本将剥削蔓延到了劳动者的生活领域。这里只谈劳动的自由性而抛开其他因素不谈。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的不自由只体现在劳动领域,体现在上文所指出的特定的活动范围内,在这个特定的范围内的活动是不自由的,走出这个范围的活动则是自由的。
但是数字的分工,使劳动者的不自由失去了这个特定的范围的约束,也使劳动者的自由失去了这一特定范围的保护,因为数字技术将这个特定的范围抹除干净了。虽然目前大部分的数字劳动者的劳动范围还没有达到这样一种无限大的程度,某些人类活动目前还不被视为劳动,而某些之前被视为休闲和娱乐的活动则变成了劳动。

但是只要数字资本只为自身的增殖所服务,劳动者被迫服从于资本增殖逻辑,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只要是被纳入数字生产关系中的人都有可能彻底沦为数字资本的劳动工具。劳动和休闲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定义,劳动和休闲之间失去了明确的界限。从休闲角度来看,休闲不是简单的娱乐活动,而是具有强制性的生产活动。
数字休闲活动中用户所感受到的愉悦是一种低层次的愉悦,是数字资本以生产为目的的虚伪的取悦。从劳动的角度来看,劳动应是自愿自觉的,资本主义下的劳动,是被资本家以直接、暴力的手段占有,并被以金钱的形式计量劳动价值的活动。数字资本下的劳动是一种弱劳动意识下的劳动,是被数字资本意识形态所控制的劳动。

因此,与传统的劳动分工相比,一方面,数字劳动分工为劳动覆上“休闲”、“娱乐”的属性,为扬弃异化劳动提供了新的可能,另一方面,数字资本逻辑的运行规律也为新的休闲活动赋予了劳动的标签,使劳动活动和休闲活动相互杂糅,将对数字劳动的剥削隐藏至“幕后”,深化了数字劳动的异化程度。
数字技术又通过意识形态入侵,控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意识,尚不完善的数字劳动能力被迫服从了技术理性的发展逻辑,使劳动表现为“强制性”和“虚假性”,导致了劳动者与其类本质的异化,扩大了“数字穷人”和“数字富人”之间的数字鸿沟,形成了数字信息时代的两个对立的“阶级”,致使人与人的全面异化。

而私有制的运动问题是所有问题的根源,是数字资本剥削的制度根源。新型的社会分工模式——数字分工也在数字资本的操纵下成为加深数字劳动异化的因素。以上三个层面的因素最终使得数字劳动不仅没有成为促进人类劳动解放的新途径,反而成为了当代社会异化劳动的新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