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将无法出售?新规:符合3个条件,自建房或可“自由买卖”
引言
改革开放之初,也曾经掀起了一波下海经商的浪潮,当时有很多有远见的人都纷纷去做生意。
生意场上终究是有成有败的,有的人借助这一波春风已经成为了富人,但是也有一部分人错失了良机,让自己变得更加的贫穷。

成为了富人之后,生活状态等各个方面也能够得到相当好的改观,比如说可以在城市里面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也能够开上豪车,慢慢的在城里站稳脚跟。毕竟城市的教育资源要更加的丰富,医疗资源要更加的优质,就拿这些优势来看,的确是农村不能够相比的。
拿房屋来说,我们国人的执念还是比较深的,但是有关于宅基地的归属权来说,我们只不过是拥有使用权而已,一直都是归集体所有。

可能有人会说自己从出生的时候就居住在这个房屋里面,为什么就没有办法出售宅基地呢?在这已经出台了新的规定之下,如果符合以下这3个条件,如果是自建房的话就可以实现“自由买卖”。
有不少农村地区的宅基地都已经出现了闲置的状况。无形中已经形成了一种资源的浪费,所以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新政策。

在80年代的时候,广大农村地区的人口数量还是比较多的,足足有9个亿,但是在本世纪初的时候,人口的流动性是特别强的,留在农村地区的人口就仅仅只有8亿多了。
最近第7次人口普查落下帷幕之后,据统计,留在农村的人仅仅只有5.6个亿。现在很多的人都去城市,魅族愿意生活在农村地区的人,可真是少之又少。但是这些在城市中站稳脚跟的人,并没有把手上持有的宅基地抛去。

久而久之不少地区就已经呈现出了空心农村,看起来房子修的还是比较漂亮的,但是却没有人去住。就拿东部地区的村庄来看,闲置的占比排名前列。
在15年的时候,为了能够让宅基地得到再一次利用,有工作人员就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立的探索”在18年的时候就出现在了一号文件里面。就拿过去的情况来看,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的,是没有办法进行出售的,我们每一个人仅仅只能够拥有时有权,但是却没有办法拥有所有权。

虽然这个宅基地是可以继承的,但是不能进行私底下的买卖,同时也只能够用来修建房屋用来居住,完全不能够进行厂房或者是仓库的修建。类似的规定从1999年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推行了,哪怕是外来人员也没有办法买到宅基地,只能对本村的人进行土地的流转。
然而如今只需要符合以下这三个条件之后,就能够实现自由的流转。因为政策在运用的过程中,也需要伴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改变。

首先,想要在农村地区购买一栋房屋,必须要满足的一个条件,就是手上持有的是农村居民户口而不是城市居民户口。
其次,这只是一个试点的政策,所以必须要在这个试点的范围内进行一系列的推广。相关部门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能够保障广大农民朋友的贴身利益,同时也需要立足于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

只有在试点区域之内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才能够进行一系列的买卖,并且在交易的过程中,双方的户口也必须要在这个试点区划分的行列之内。
最后,有关于宅基地的交易,必须要符合一户一宅的相关原则。这也就意味着一个户口的名下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不管家里面有几个男孩子,宅基地只能够有一处。倘若违背了这个规定,也就意味着没有办法得到法律的认可。

有关于宅基地的划分也需要符合相应的面积,如果一个人的名下有两处宅基地,对于那些超出的宅基地而言,必须要上交给村集体。
因为超出来的这些面积又或者是宅基地,在确权的过程中没有办法被纳入到确权的范围之内。这也就意味着想要购买其他村民修建的房屋,就必须要进行资格权的申请,在这之后获得批准之后,才能够如愿所偿。

对于那些试点的地区而言也在不断地进行探索,比如说市民对于农村自建房而言可以进行一系列的租赁,此时拿到手的就是经营权,同时还可以签订相应的合同比如说去乡下居住或者是乡下投资。
小结
如果是租赁的话,最长的时间就被限制在20年。这个政策对一些试点区的农民朋友来说也是一个福音,因为把房子进行租赁的过程中,也能够获得一笔房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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