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在烧烤店应酬,喝醉后被朋友送回家,意外酿一场悲剧
原标题:云南一男子在烧烤店应酬,喝醉后被朋友送回家,意外酿一场悲剧
案发当天,钱某先是和朋友在家里打牌,时间一直持续到凌晨,期间还喝了不少的酒,聚会结束之后,钱某在家中睡了一会。

中午时分,钱某邀请朋友到家中聚餐,在欢乐的气氛之下,钱某再次喝了酒,此时还有一点醉意的他,没有推脱朋友,照常喝酒。
要知道,钱某和朋友聚会是喝白酒的,后劲相当地大,吃完午饭后,朋友邀请钱某到酒吧打牌,钱某同样没有拒绝。
于是,几人将家里简单收拾之后,又来到酒吧喝酒,期间钱某和朋友一边聊天一边喝酒,状态越来越迷糊。
因为是打牌活动,钱某一行人喝的是啤酒,连续的打赌让现场的气氛很热烈,大家都在想办法灌对方的酒。
可是,朋友认为在酒吧喝酒还是不行,让钱某打电话到家中示意不回家吃饭,钱某同意后,打电话告知妻子这个决定。
然而,妻子感觉钱某一天都在应酬,说话有些醉意,在电话之中对他劝说了几句,钱某没有听从,和朋友到烧烤店继续玩乐。

时间到了晚上,钱某一行人进入烧烤店后,再次点了不少的酒,受酒桌文化的影响,钱某并没有拒绝朋友敬酒,一杯接着一杯。
一段时间后,烧烤店的老板张某感觉他们喝醉了,都在饭桌上说胡话,于是张某拿出手机,通知了钱某的妻子。
期间,钱某的朋友恢复一点神志,眼见钱某状态不对劲,叫来了出租车送他回家,看到钱某的妻子在门口等待,便交给了她。
谁曾想,妻子将钱某送进房间,钱某整个人一动不动,帮丈夫擦拭的过程中,钱某还是没有反应,察觉到不对劲的女子选择拨打急救电话。
等到急救人员到现场后,钱某已经没了呼吸,即便是采取急救措施,也无法挽回钱某的生命,后经过检测,是属于酒精中毒。
钱某的意外猝死没有完结,妻子认为是烧烤店过量供应啤酒导致意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14万元的赔偿。
1.钱某多次喝酒,最后在烧烤店晕倒,妻子向烧烤店索赔是根据什么法律?
烧烤店老板作为经营者,他是对顾客有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钱某在店内喝酒后出现意外事故,因此造成他人损伤,需要赔偿侵权责任,所以妻子向烧烤店进行索赔。
2.妻子提出14万的民事赔偿,法院虽然支持向烧烤店索赔,但是不支持如此大的索赔金额。
结合本案,钱某的意外有自身错误的,无视酒精中毒的危害,是导致猝死的主要成因,在此次事件之中,烧烤店没有起到劝阻的责任,而钱某是放任这种危险出现,因此法院不支持家属的14万赔偿,该判5000元。
3.案件之中最受关注的是钱某的朋友,后续妻子也可以对他们进行起诉,劝人喝酒属于侵权行为。
在本案中,钱某和朋友多次喝酒,如果共饮人明确表示因酒量所限或者身体状况不适宜等原因不能继续饮酒,仍违背其意愿,强劝、力劝其共饮等等,就具备损害钱某身体健康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灌酒、强行劝酒者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具有主观过错。

因此,个人认为,钱某的朋友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能让烧烤店一方单独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