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到银行取款6万元,提前还朋友3万元,事后发现假币
原标题:河南郑州,男子到银行取款6万元,提前还朋友3万元,事后发现假币
曹先生是一个生意人,之前借过朋友3万元未还,资金周转过来后,自己到银行里取出6万元,将三万元还给了朋友。

随后,曹先生将剩余的三万元带回家,连封条都没有拆出来,考虑到放家里不安全,于是曹先生拿钱到另外一家银行存款。
由于,银行办理业务的人员众多,曹先生就到自助柜台存款,妻子陪同他一起办理,将三捆万元现金放入窗口。
意外很快出现,此前的两捆现金没问题,到了第三捆时,存款机死活进不去,无奈曹先生只能找来工作人员帮助。
经过工作人员的检查,告知曹先生第三捆现金有一张假币,系统无法查验所以退回,听到这句话,曹先生无法理解。
原来三万元拿到手之后,他和妻子一直没有碰,封条还没有拆开,足以证明他们并没有做手脚,问题出在了取款银行上。
然而,当曹先生找到此前取6万元的银行,柜员重新将假币过机,发现确实是假币,曹先生讲出了心中的疑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经过调取监控,反转很快来了,之所以会出现100元假币,是因为店员在取款时操作失误,没注意走好程序。

据工作人员回忆,曹先生在取款的时候,工作人员提出要对6万元进行审核,可是曹先生担心时间出野女人,于是直接将钱款带走。
曹先生表示,这个假币是由员工的错误,可是在事件发生之后,银行一直没有给他一个交代,只是在投诉的时候给了一袋坚果。
曹先生对于银行的补偿很不理解,为什么员工做错事,没有相关的处罚条例。
1.银行发假币的行为记录不大,一旦发生了此类纠纷,假币会由银行回收。
具体到本案之中,曹先生在存款期间发现不对劲,100元是假币,银行是有权将假币回收,只是后续的补偿由双方协商解决。
对于假币的来源,银行并不认可曹先生所说的未拆封问题,因此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清白。

2.银行将假币回收,曹先生要求银行退回一百元,需要证明一百元假币是有银行人员操作失误所致。
换句话说,只要是办理存取款业务的银行就必须无偿鉴别人民币真伪,曹先生的一百元假币已经被银行回收,根据谁举报谁起诉原则,可以要求该行查冠字号来证实钱的来源。
反之,银行可以提供监控视频做证,表明自身是按程序给曹先生取款,不存在不验钞的行为。
3.查明情况后,如果是工作人员的问题,银行负有连带责任,如果是曹先生的问题,那么可以以此起诉对方。
在本案之中,想要查清楚谁的责任很简单,只要查证假币的来源和监控视频,曹先生已经提供了自身未拆封存款的证据,银行不得拖延来解决问题所在。

银行取款出现假币的问题并不是第一次,其中不仅仅是银行的管制问题,还有是验钞过程中的疏忽,应当及时查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