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男子购买帝王蟹,商家要价1000元,事后当场被揭穿
原标题:海南一男子购买帝王蟹,商家要价1000元,事后当场被揭穿
男子想要在市场买一只帝王蟹回去,逛了几家摊位后,向一名摊主提出,帮忙把手中都帝王蟹称重一下,价格合适就付款。

摊主接过帝王蟹后,一顿操作后,向男子提出1000元的价格,可是按照男子的经验,这只帝王蟹不可能有那么重。
男子向摊主求证,摊主只是强调按照市场价计算的,男子心里头不舒服,在自己看来,帝王蟹才几百块,根本不用这个价钱,
于是,男子向摊主要回帝王蟹,将它放在市场的公平秤上,给出的重量与摊主所说的相差甚远,为了确认情况,男子连续尝试了。
果然,这只帝王蟹按照市场价不止一千元,男子兴冲冲地找到摊主要说法,按照摆出来的价格,价格只是660元。
随后,摊主还想辩解,声称帝王蟹是卡住了称,才导致价格前后不一样,男子提出让摊主重新称,结果还是一样的。
摊主眼见无从抵赖,只能向男子服输,声称可以退回男子350元,帝王蟹就按照660元收费,可是男子不愿意接受。
男子认为,帝王蟹多少钱自己不在乎,可是摊主骗称的行为是违法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于是将这情况反映到市场监督局。
市场监督局回应,摊主事后称,她是按只卖的,一只帝王蟹1000元,否认有缺斤少两的行为,那她为什么要退款给男子?

摊主辩解,是担心男子吵闹影响了其他人,所以才会同意退回350元,可是摊主确实没有明码实价,将以相关条款对其进行处置。
1.男子买帝王蟹,经过自己的测试,发现摊主有骗称行为,是可以要求她退货的。
男子支付购买帝王蟹的钱款,和摊主就构成消费合同关系,作为消费者,男子在发现摊主有不合理交易时,是可以拒绝继续交易。
而摊主未告知男子具体的收费标准,侵犯了男子的公平交易权益,通过不合理的收费实现多收费的违规行为,男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对其进行处罚。
2.市场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解释,摊主涉嫌价格作假,没有明码实价,应该如何处罚?
结合本案来说,摊主辩解是按只卖的,可是摊位上是有称重,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欺诈行为。
男子不爽摊主的多收费行为,摊主就退回部分损失,这在法律上是不够的,只要认定为摊主有欺诈行为,男子可以向摊主提出三倍赔偿,1000元的售价按三千元计算。

3.这并不是单一的事件,摊主的态度令人气愤,证明在监督上存在问题,不排除有多次欺诈消费者的可能性。
具体到本案,要不是男子提出重新称重,那么摊主多收了钱,对消费者财产造成损害,事后提出退回350元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因此男子向市场监督局举报。
缺斤少两是经营者的诚信问题,它对市场的经营伤害性很大,严重的话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