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政府愿景,其含义是什么?对于城市发展战略有哪些重要意义?
城市政府愿景,是指城市政府依据其对城市性质与功能的判定,所设想的城市整体长期发展方向的意向概念及其描述。这一定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城市政府愿景以城市的性质与功能为前提。对城市性质的判定,关系到城市的发展方向。城市性质主要是指城市的主要职能,反映城市主要职能的是城市的主导产业。城市的主导产业是工业、商业、旅游业,还是科技产业,相应地决定了城市的性质究竟是工业城市、商贸城市、旅游城市,还是科技城市。
不同的城市性质,在城市的空间布局、环境设计、发展模式、人才需求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城市功能分为城市外部功能与城市内部功能。城市外部功能相当于城市性质的概念;城市内部功能则包括居住、工作、交通、休憩等。不同的城市性质与功能要求有不同的城市未来构想。
(2)城市政府愿景所设想的是城市整体的、长期的发展方向。城市政府所设想的关于城市发展的短期目标、局部举措,一般都不能算作愿景。

(3)城市政府愿景是一种意象概念及其描述。愿景存在于心中,是关于未来的憧憬和想象。哲学家海德格尔曾说“存在在思想中达乎语言。人居住在语言的寓所里。语言是存在之家。”'城市政府愿景需要用概念表达出来,而且要求精练、准确、明了、形象、动人。
(4)城市政府愿景既可能表现为战略理念,也可能表现为战略目标,还可能表现为战略措施。如:绍兴把向杭州湾迈进、“接轨上海”作为发展的战略理念,就体现了绍兴城市政府“接轨上海”的愿景;广州市将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定为“国际型区域中心城市”,就体现了广州城市政府打造“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的愿景;
某城市将“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作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环境优美、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现代化城市的战略措施,就体现了该城市政府“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愿景。

城市政府应当代表市民的利益和意志,这就要求城市政府愿景应当尽量与市民愿景一致、相符。与市民愿景一致、相符的城市政府愿景,我们称之为“城市愿景”;而成为城市发展的既定方向、目标和指南的“城市愿景”,我们称之为“城市战略愿景”。
城市愿景的概念在台湾用得比较频繁,大陆与此相近的是城市发展战略目标。相比之下,城市愿景具有形象、生动、描述性的特点,更多一些感情牵涉和人文色彩。在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中,第三项即是“共同愿景共同愿景,简单地说就是共同理想和共同的价值观。虽然共同愿景与社会理想意思相近,但前者富有激情、人情味、亲和力、感召力。
彼得圣吉指出,“共同愿景自然而然地激发出勇气,这勇气会达到令自己都吃惊的程度。如果没有一个拉力把人们拉向真正想要实现的目标,维持现状的力量将牢不可破。愿景建立一个高远的目标,以激发新的思考与行动方式。”

城市愿景涉及城市的方方面面。城市空间的规划与建设蓝图是一种比较直观的城市愿景,但难以直接体现空气质量、社会治安、人口素质、精神面貌、世界声誉等。因此,城市愿景也需要理性的分析与论证,并转化为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在操作上需要分解成为具体的“目标”和一组组的数字指标。
城市政府愿景对于城市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这表现在:
(1)城市政府是城市发展战略的主体。城市政府是城市发展战略的基本主体,是城市发展战略运行的主导组织。具体地说,城市发展战略的基本主体就是城市领导人,或称城市政府首脑(首脑既可以指市长之类的个别领导,也可以指城市政权的决策集体)。
在城市发展战略的运行实践中,城市科学研究者、城市倡导人、城市上级政府、城市民间社团组织甚至国际上的城市发展组织都在不同程度地参与、影响着城市发展战略的运行。但是,没有城市政府的组织、制定、实施,城市发展战略就只是人们的一种谈资而已。

有时,学者或学术团体从学术的角度对城市发展战略进行思考、研究、探讨,可能会促使某种城市发展战略的产生和形成。但是,再好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创意都只有在得到城市政府的认同、重视、釆纳之后,才能真正成为指导城市发展的指南,才能真正对城市的发展产生作用。因此,研究城市发展战略,必然要研究城市政府关于城市发展的设想、构思、意向。
在中国,“城市政府”有时是指城市的权力组织,即广义的城市政府,包括党委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时则是指城市的行政机关,即狭义的城市政府,具体地说就是指市人民政府。中国的城市发展战略的主体,主要是广义上的城市政府中的市委和市政府。
(2)城市政府愿景是城市发展战略制定的先行工程和主导。城市政府愿景是城市发展战略制定的先行工程。制定城市发展战略,首先就是确定城市发展战略方向和目标,即构想城市愿景。城市发展战略在正式进行研究、论证前,城市政府一般都先有一个关于城市发展的大体的战略意向。

如果这个意向是比较清晰的,它就已经具有了城市政府愿景的雏型。随后就会有一系列与城市发展战略相关的讨论、调查、研究。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战略措施、战略行动等都是在城市政府有了初步的愿景之后才可能发生。
即便是近年来我国一些城市搞的“概念规划”,也都是城市政府首先感到有必要调整城市发展战略方向的情况下,才会委托科研机构或人员进行相应的研究。
在“概念规划”中,城市政府虽然没有预先设定的框框,但城市政府对于城市未来发展总是已经有了更大更高的期盼。
也就是说,城市政府必然首先有了强烈的发展愿望后,城市发展战略的有关活动才可能得以启动和展开。如果城市领导人是一种“过去怎么着,今后也怎么着”,或“人家怎么着,我就怎么着",或“我想怎么着,我就怎么着”的态度,城市发展战略就无从谈起。
城市政府愿景是城市发展战略制定的主导。如果城市政府有了城市发展的战略愿景,城市发展战略的制定就只是围绕如何具体实现愿景而展开工作了,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的任务主要就是对城市政府愿景的具体含义进行界定,论证这种愿景和目标的可行性或不可行性,找到实现这种愿景和目标的具体途径和措施。

城市发展战略的制定,其实就是城市愿景和目标的构想,以及围绕能否实现、如何实现愿景和目标而展开的工作。
(3)城市政府愿景体现城市政府进行宏观调控、防止市场调节在城市发展中失灵、失败、失效的愿望。城市政府愿景就是城市政府为克服市场机制盲目性而进行长远谋划的愿望,它体现了城市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打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自为发展的过程。
自然发展是通过市场机制对资源进行配置实现的;自为发展是通过政府的战略、政策、方针来实现的。城市发展战略是最重要的城市宏观调控手段,其调控作用体现在城市政府对城市的产业、人口、空间等在规模和结构方面进行谋划、设计,这实际上是城市政府愿景的体现。
城市政府愿景的作用与功能在于防止市场调节在城市发展中失灵、失败、失效。城市是一个经济密集的社会有机体,城市经济是一种集聚经济,人口和资源的高度密集使得经济活动具有很强的外部效果(或称外部性)。

外部效果是指未能适当地反映在市场中的经济活动主体间的相互影响,是没有在正常的价格体系运行中得到反映的一个经济活动者对其他活动者福利的影响。换句话说,外部效果是一方对另一方的非市场的影响。对于经济活动密集所带来的外部效果,市场调节是无能的、无效的,这就要求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构代表大众来对外部性进行调节,要求城市政府有非常清晰的愿景。
结语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城市的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是难以完全满足市民真正的需求的。城市政府愿景正是体现对城市经济活动中外部性的矫正,体现“有形的手”的干预,通过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进行谋划、设计、实施,防止市场调节在城市发展中的失灵、失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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