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已发布,夫妻离婚后不必再为房产争,今后将一律这样处理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较快,生存压力也不少。特别是90后,现在正值社会中坚力量,如果是已经组建家庭了的,一方面需要应对工作上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还要应付生活中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压力,着实令人吃不消。所以现代社会中,丁克家庭、离婚家庭,都不在少数。

两个人好的时候,一切都好,可一旦感情出现裂痕,无论什么原因,都很难修复。有些甚至直接走到了婚姻的尽头。但两个人一旦离婚时,无论感情还是财产,都或多或少的会受到重创和损失。其中,房产作为财产中的重要资产,是双方必争的。
可是有“新规”出现,明确给出了房产分割的意见,日后遇到这样的问题,一律这样处理,小伙伴们不妨了解。

一、离婚率增高
随着老龄化、无子化这后,现在又出现了一种现象——单身化。这里面不仅指一直未找伴侣的,还有一些已经结婚的,因为种种原因出现了婚姻问题而选择了离婚。这也导致了离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发生。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的离婚率就已经接近了千分之四,即3.93‰,较2020年增长8.3个千分点。虽然人们都有“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情结,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离婚率高,也不一定就是坏事。这恰恰说明了,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的思想也越发的开放。

二、夫妻离婚后不必再为房产争,今后将一律这样处理
当然,离婚时,除了伤害感情,也很伤钱,比如房产分配问题,一直倍受争议,有些离婚官司,打的就是房产官司。为了做好离婚过程中的房产分配问题,有关部门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财产。
这项新规定就是《新民法典》,在离婚纠纷中的房产分配问题,重点强调了三个方面。即父母赠予或继承的房产,婚前购买的房产,以及婚后购买的房产。这基本上能够涵盖目前离婚中常见的房产分配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是父母赠予或继承的房产。这需要分两种情况,一是结婚前父母赠予或继承的房产,没有悬念,这部分是直接由被赠予方或继承方单独所有,另一方无权分配。二是结婚后父母的赠予或继承所得,这就要考虑到父母的意愿,先要遵照赠予人的意愿,但如果没有指定单独哪一方,就要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了。
其次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这也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如果是双方婚前一起出资购买,并写上了双方的名字,这属双方财产,离婚时需要平均分割。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但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时,就要考虑是不是同居时购买的,如果是就是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就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在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并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两人共同还贷。那么这种情况下,房子的首付归一方所有,婚后所还的贷款及增值的部分就要双方进行平均分配了。
此外,如果是结婚登记前,一方全款购买并只写了一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产仅归购买方单独所有,离婚时不能进行房产分配。同样是一方全款,如果将另一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视为同意赠予,那么,这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要进行平均分配。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婚后购买的房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这种房产无论是哪一方出资购买的,无论登记了一方的姓名还是双方的姓名,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离婚时,也需要平均分配。
三、农村宅基地
显然,农村宅基地虽然不及城市中房产那般具有很高的升值空间,但也同样是房产,同样面临着离婚再分配的问题。按照《新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土地,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也就是说,夫妻离婚时,是不能够分配宅基地产权的,但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可以归个人所有的,一方获得,另一方就可得到相应的赔偿。

结语
法律法规解读完了,相信大家对此有了全面的了解。但不管怎样,法律的规定,可以调配财产,但不能调节情感。能够在茫茫人海中选择到另一半已经是一种难得的缘分了,期待着好聚能够好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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