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白领醉酒后遭强奸,上司:不听话,我就让你跪着求我
原标题:湖南女白领醉酒后遭强奸,上司:不听话,我就让你跪着求我
“宁肯与好人一起吃糟糠,不愿与坏人吃一桌席”,桌子上吃的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跟谁在一起吃饭,但有时是否与他人在一个饭桌上吃饭,却是身不由己的。
而一位女白领在刚刚入职之后被迫与上司一起吃饭喝酒,在醉酒后遭遇强奸,在她想要维权时,上司却表示:“你要是敢不听话,那我就让你跪着求我!”。上司的霸道让她在妥协和报警之间徘徊,而最终她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2014年,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兰某是一个从湖南某农村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在毕业时认为只要自己努力,一定可以过上好的生活,而在毕业后首先要解决的便是未来的去向。而她在毕业后没有选择继续留在学校里考研深造,而是选择外出寻找工作的机会,想着早一天可以让家里人过上好的生活。

在大学毕业之后她便留在了浙江,并在学校附近找了个出租屋生活,而在她投递了很多份简历,经历了一轮轮的面试之后,最终她在当地找到了一份看上去很不错的工作机会。随后便满怀期待地前往工作地点开启新的人生,而当她加入这个公司后,事情的发展却和她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
在面试中,兰某通过自己的努力应聘上了该公司的项目部,每天的工作任务大多也都是处理项目上的问题,属于技术性的工作。而在她刚入职不久,原来的项目经理便因为之前的项目成功得以升职加薪,于是为了庆祝,经理便张某邀请自己部门下的同事一起去外面聚餐。
作为新入职的员工兰某也不好意思拒绝,于是当天在下班之后,本想要回家的兰某也就跟着几个同事一起来到了当地的一家饭店吃饭。可令兰某没有想到的是,原本简简单单的一顿饭,最终却变成了她人生中的一段噩梦。

7月10日晚上,在张某的组织下参与这场聚会的除了项目部的人员外,还有一位黄某,是公司另一个部门的经理。在聚会中张某表示,要不是黄某的帮忙,他的项目也不可能获得巨大的成功,而且两部门之间也需要多走动走动,互帮互助才能双赢。
随后,在聚会中张某还一直向黄某介绍自己名下的员工陆某,希望可以多关照一二,在他升职调任之后,新的项目经理他希望让陆某来当,若是有黄某的帮助,他之后的工作也会顺利很多,随后还说了很多夸赞陆某的话。
而在他向黄某介绍陆某的时候,地下的老员工明面上没说什么,但私底下都知道陆某其实就是张某的表亲,对他的为人感到不齿,但这一点作为新员工的兰某并不知情。这时,便有一些人有了离开的想法,但顾及张某的面子,担心离开后对方会在工作上给自己使坏,也就没有离开。

聚餐结束后,张某表示还要带着大家一起去KTV唱歌大多数人也都跟着去了,在唱歌的过程中两个经理还点了不少酒水,让大家边唱边喝。在这期间,陆某格外照顾新入职的兰某,让她在这里玩得开心点,随后还给她递酒,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在陆某将酒杯递过来后,兰某也不好意思拒绝。
在唱歌期间,大部分员工趁着两个经理高兴的时候三三两两地离开了KTV,到最后,留在这里的女子也就只剩下兰某一人。而兰某在陆某的“照顾”下也找不到脱身的机会,而且在对方递酒的过程中,本来酒量就不大的她没喝多少便出现了醉意,躺在沙发上昏睡了过去。
次日清晨,当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不在KTV,而是在一个酒店的房间里,而且身上的衣服也没有穿戴整齐。这让她感到害怕的同时,也想弄清楚昨晚在自己昏睡后发生了什么,而这时她第一个怀疑的便是当晚给自己递酒的陆某。

于是在回到公司后,她当即便找到了已经坐在办公室里的陆某,在她的追问下,陆某便承认当晚确实对她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随后还表示自己可以拿出2万元私了,让她不要再追究此事。但陆某的妥协并没有让她满意,而且她在陆某支支吾吾的表述中察觉到此事可能没有那么简单。
看陆某始终不肯说出事情的真相,她便执意去KTV和酒店查看录像,并且要报警处理此事。看到兰某的态度如此坚决,陆某有些害怕了,于是便承认当晚跟他在一起的还有另一个部门的经理黄某。与此同时,听到办公室吵闹后,张某也过来查看情况,了解事情的经过后他给了兰某两个选择。
要么陆某拿出10万元私下和解,要么让陆某把她娶回家,也算是对她负责了,让兰某不要把事情闹大,对大家都不好。女白领找醉酒后遭强奸,上司却表示:”不听话,我就让你跪着求我“上司的作为让她无法接受,最终,她选择向警方报案。
在警方对此事进行调查后,传唤黄某、陆某二人到派出所,面对DNA比对结果以及监控等证据,这二人便交代了当晚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人以上LJ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本案中,黄某、陆某二人为满足个人欲望,对年轻漂亮的兰某产生非分之想,随后在KTV唱歌期间,利用酒精使兰某陷入醉酒状态,无法对身边的环境和情况作出判断和反应,处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状态中。
在兰某处于醉酒状态后,二人将其带至酒店休息,随后二人先后对兰某实施了不法侵害的行为,那么他们二人的行为均构成QJ,且属于情节更为严重的LJ情节,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