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分钱不出,能解开十万亿地方债的死结吗?
来源:圆方你怎么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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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参加一了个关于企业营商环境的座谈。其中有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问题:
政府拖欠账款
这个问题已经是个老问题,随着土地经济彻底成为过往,以及过去10年野蛮发展的历史欠账,现在绝大多数的基层(县区)政府,去翻翻财务账本都是处在入不敷出的地步。
很多地方政府连基本的三保经费可能都不够,连当下的正常财政支出都捉襟见肘,更不用谈去归还之前的历史欠账了。
但是,历史欠账不解决。事实上形成了一个连环债的模式,层层供应商都被牢牢的绑在这样一个框架下动弹不得。
那么有没有哪种方式可以解决这样一个难题呢?
我今天开个脑洞,尝试做一下“金融创新”哈。
02
第一步 发行
发行方是国家,发行一个“特殊化债基金”,这个基金的年利率呢锁定是1%,而这个基金呢和传统基金不同,它额度不设上限,时间没有终结,算是一种“特殊永续债”。
第二步 出售
任何个人和公司都可以购买这个“特殊化债基金”。认购额度可大可小,小到1万元,多到100亿都可以,
第三步 权益
任何认购这个基金的个人和单位呢,都可以获得一个权益。就是用这个基金的份额,去置换出来地方政府的对应的已经确权但未归还的欠款。
比如你认购了1000万,你就可以指定让这个基金去置换,某地政府欠你的1000万欠款。
在置换之后,你收到了地方政府归还的欠款,而地方政府就从欠你的钱,变成了欠国家发行的“特殊化债资金”的钱。
第四部 质押
这个时候,你收回了1000万欠款,同时拥有了国家发行的“特殊化债权益”的1000万权益。
而这1000万权益,因为其担保方是银行,银行可以作为充足抵押物给予100%的质押。
03
整个交易流程说完了。
大家想想。
一方面,国家层面没有出一分钱,所有钱都是个人和企业出的。
一方面,企业收回了欠款,不用求爷爷告奶奶追着地方政府屁股后面要账。
一方面,地方政府降低了利率,相当于只用承担1%的利息,置换原来的高息。
一方面,企业如果需要用钱,这样一个有充足信誉保障的权益,又可以随时从银行换到现金。
一方面,通过债务置换,缓解供应商之间的三角债问题,可能促进整个市场和消费的复苏。
算不算是一举多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