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男子事业有成,花136万为女下属购房,事后差点被骗走
原标题:天津,男子事业有成,花136万为女下属购房,事后差点被骗走
邵某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工厂工作,老板蔡先生对她有意思,于是想办法将女子调到身边做事,担任秘书的职位。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日久生情,邵某成了蔡先生的情人,为了避免妻子怀疑,工作之中都是尽量保持距离。
然而,邵某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查看后才发现自己意外怀孕,蔡先生对此很高兴,可是考虑到家中的情况,只能暂时委屈邵某。
邵某得知怀孕后,本意是想将孩子打掉,可架不住蔡先生的多次恳求,同意将孩子生下来,蔡先生还出资136万购房,登记在邵某名下。
可是,蔡先生有自己的担忧,害怕邵某会将房产出售,于是和邵某商量,要一份购房借资声明,表明这套住房是蔡先生借钱给邵某的。
除此之外,蔡先生每个月给邵某20000元的生活费,还让邵某将工作辞了,安心在家里养胎,他会负责孩子的抚养费用。
然而,蔡先生频繁出入邵某的住所,工厂之中开始有流言,担心被妻子知晓,蔡先生只能花费50000元找来员工张某,让两人假结婚。
张某生活不如意,眼见有好事上门,同意了蔡先生的要求,蔡先生还劝说邵某同意,坚称是为了孩子多一个人照顾。
随后,邵某和张某结婚,张某搬进邵某的住所,两人在相处之中建立了感情,张某告知邵某,如果被老板的妻子发现实情,两人肯定有麻烦。

张某的劝说让邵某心有余悸,张某还提出,将房子变卖后,两人回到老家生活,可以过上不错的生活,自己愿意照顾她下一辈。
有了张某的保证,邵某决定卖了房子出走,可是办理过程中意外被蔡先生知道,两人瞒着自己要离开,得知后上门阻止。
邵某坚持要卖房子,蔡先生表示房子是自己出资,邵某无权出售,邵某拿出房产证,声称房子就是她的补偿,在她的名下。
蔡先生无可奈何,只能起诉邵某,要求更改产权所有人,想一想,蔡先生真的是活该!
1.蔡先生出资,将房产登记到邵某名下,邵某是否可以变卖房产?
在本案之中,虽然蔡先生为出资一方,但是房产是登记在邵某名下,法律上房产为邵某所有,她是可以对房产进行变卖的,蔡先生如果想要将房产变更,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2.蔡先生在出资后,为了安全与邵某签订一份协议书,仅凭这一份协议,是无法要回房产的。
以上所提到的事实包括三种:客观事实真实、当事人陈述的事实真实、法院认定的事实真实,房产是登记在邵某名下是客观事实,如果蔡先生想要证明他是出资一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让法院认定为事实,才可能将房产要回。
3.邵某和员工想要私奔,变卖名下的房产,蔡先生无法证明出资身份外,可以使用借条来要求邵某归还136万。

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蔡先生与妻子仍然是正常的婚姻存续关系,妻子享用夫妻共有财产的知情权,蔡先生私自将136万赠与邵某,严重损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女方可向法院起诉,撤销此次赠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