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为牢,塔利班禁止人与动物的形象
阿富汗塔利班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将禁止在电视等媒体上出现所有的生物形象。
生物,当然也就包括人。生物形象,不仅包括所有的动物图片、视频,当然也包括人的图片、照片、视频。
塔利班“扬善惩恶部”发言人Khyber说:“法律对所有阿富汗人都适用,将会慢慢执行,官员会说服人们,生物形象是违反伊斯兰法律的。”
这位发言人还装模作样地说:“执法过程中,不会有强迫,仅仅只是建议而已,只是要让人们相信,生物形象是真的违反了伊斯兰教法,必须避免它们出现。”
一边说“执法过程中不会有强迫”,一边却又说“必须避免出现”。
仅仅只是在电视等媒体上禁止生物形象吗?那你就把塔利班想简单了。
现在,塔利班“建议”人们也不要使用手机及其他设备拍摄所有活着的东西,也不要查看生物图像。
这部法律还没有开始在阿富汗全境严格执行,不过,塔利班迟早会那么做,而且很快就会开始了。现在试试水温,先慢慢让阿富汗人熟悉一下新情况,然后一圈一圈地收紧。
不仅是循序渐进式地执行,而且塔利班还搞了个分区试点。
“惩恶扬善部”发言人说:“目前,很多省份都在努力落实法律中与媒体相关的法条,但还没有在所有省份都开始实施。”
在哪些地方试点呢?先从塔利班的发迹地开始,比如坎大哈、赫尔曼德省,塔利班在这些地方的根基相当深厚,这里的人也更容易接受新规。
在新政策出炉前,坎大哈省的塔利班就已经禁止其成员们拍摄生物图片和视频了。
加兹尼省的塔利班表示,将渐进式执行新法律,他们“建议”摄影记者们从更远处拍摄视频和图片,且尽可能地少拍摄,以慢慢地养成好习惯,直至完全不拍摄。
塔利班于1996年至2001年间掌权时,也禁止了电视与生物形象,他们还炸毁了巴米扬大佛。
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觉得生物形象属于“偶像”,这与禁止崇拜偶像的教义不符。请注意,这里的“偶像”,并不是指明星人物。
阿富汗的一家餐馆,抹去了位于招牌下方的那条鱼,又抹去了上面的鱼头鱼尾。很快,这个餐馆就不得不涂抹掉整个图片了。
以前禁止过电视,说不准以后还会禁止智能手机等所有可以显影的设备。比如相机、平板、电脑等。
不知道塔利班高层官员们的住宅周围,有没有监控摄像头,有没有监控室。
自塔利班三年前掌权以来,他们已经禁止了女性上大学,后来又禁止女性接受教育,再后来禁止女性独自上街、大声说话、露出脚踝。
他们禁止了音乐、电影、艺术,现在,他们开始禁止人们拍摄照片,禁止人们拍摄视频,禁止人们记录生活。
他们禁止了美,禁止了自由,禁止了快乐,禁止了人性。
他们把阿富汗变成了一个大监狱,尤其是女性的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