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性工作者留下转账记录被倒查会被判定为违法吗?
作者 :欢丽 2025-01-24 08:30:56 围观 : 次 评论
“性工作者”并不是我国的行业术语,因为它是违法的,是法律所禁止的。
花钱采访小姐,虽然有支付钱财的行为。但你给对方转账的目的是为了购买对方的时间来做采访,双方并未在主观上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更没着手实施。这种情况就肯定不违法。
《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者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的,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虽然不构成嫖娼,但如果小姐因卖淫被公安机关抓获,倒查转账记录,还是有错误传唤你的风险。
因为现阶段,公安机关倒查卖淫嫖娼主要是通过转账记录来实现的。小姐被抓获后,就会供述特定金额对应的涉黄服务方式,符合特定转账金额的记录,同时非正常金额的转账记录也会引起民警注意,有被传唤的风险。
对于你来说,确实是因采访而转账,面对警察询问时,做好合理解释就可以了;首先,转账的金额大概率不对应涉黄服务金额。其次,小姐对于你的印象应该非常深刻,因为大概率不会有第二个人会因为采访你而支付财物,小姐面对警察询问是也会如实陈述事实,能印证你的说法;最后,努力自证清白,拿出自己确实是采访的辅助证据,比如采访的文字/视频等。
警察在对双方进行询问查证获得的上述证据后,就会解除对你的传唤,只是说期间可能要对你做一份笔录,让你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比如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但这并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另外传唤最长24小时内让你离开的,并没有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以后再传唤的可能性非常小,一般就无需担心了。
虽然法律上没有要求违法嫌疑人自证清白的义务,但如果你的供述,可以自己提供证据证明,对自己非常有利,会成为民警解除传唤的合理理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给职业“小姐”转账是危险操作,有被错误传唤的风险,大家还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