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文化」一词出自哪部电影?不道德创作者应该被「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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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名创作者「被取消」,他会被视为不该被聆听、观看或阅读的对象,仿佛整个社会大众以「道德」名义组成一个媒体集团,将败德创作者的内容全数下架。
2018年,喜剧演员罗珊巴尔(Roseanne Barr)在推特上发布一则带有种族歧视的推文,嘲讽前总统奥巴马的幕僚薇乐莉贾芮特(Valerie Jarrett),当时以她为名的喜剧影集《我爱罗珊》(Roseanne)才刚重返萤幕。
那篇推文只不过是罗珊众多种族歧视与冒犯言行中的最新一例,但美国广播公司随即取消她的节目。
近期,桦榭出版集团原先计画出版伍迪艾伦(WoodyAllen)的回忆录《凭空而来》,但因为出版集团内部有大批员工发起罢工抗议,出版计画被终止。员工表示这么做是为了声援戴兰法罗与其他性侵受害者。最终,桦榭集团决定放弃出版这本回忆录(虽然另一家出版社很快就接手了)。
上述案例,反映从上一章到本章讨论重点的转换。在第二章中,我们探讨个人责任的问题:我们是否有拒绝购买或消费败德创作者作品的道德理由?现在我们则要处理以此出发更广泛的议题。当面对许多重要道德性事务,个人无法也不该总是单独承担道德行动重担,有时需要以集体或制度性方法作出回应。
以减缓气候变迁议题为例,你可能会认为个人努力减少碳足迹固然重要,但这无法取代透过制度性行动,促使人们从碳经济转型到其他模式。
面对不道德创作者的议题,我们也需要在个人行动与制度间做取舍。到底应该由个体决定是否接触败德创作者的作品,还是在某些情况下应该停止播放、展示、表演具有道德瑕疵之人的创作?换言之,应该由电视机前的观众决定罗珊巴尔的言论是否影响人们观看她节目的意愿,或者美国广播公司取消节目的决策是正确的?
出自《万恶城市》台词的「取消文化」
通常,当我们说某件事被「取消」时,指的是一场表演、活动或节目被取消。例如「明晚在小巨蛋的演唱会被取消了」,或者「福斯频道才拍了一季《宁静号》(Firefly)就很愚蠢地取消这部影集」(不过主导该出剧的乔斯惠登也有引发道德争议)。
美国广播公司取消《我爱罗珊》这个节目的例子,确实履行了「取消」的字面上意义;但对一些观众来说,这个举动不只是取消节目,也等于「取消」罗珊巴尔其人。这是一种公开的谴责,让她无法继续拍摄新的节目,至少无法在美国广播公司推出新作。
但人不是一种事件,取消一个人的意思是什么?当我们说一个人「被取消」时,大致上是指应该回避、排挤或避免与此人互动,然而从隐喻角度来看,被取消的具体定义仍然很模糊。
举例来说,VOX新闻网刊登一篇文章分析取消文化的历史,该文指出,「取消文化」的用法最早源自电影《万恶城市》 (New Jack City)中卫斯里史奈普(Wesley Snipes)的台词,随后,这个词汇在不同文化符号中传播,最终在「黑人推特」(Black Twitter)流传,并扩展到更广泛大众。
最初在艺术领域,一名创作者被取消就如同字面上意义,意指取消他们的演出、音乐会、展览等公开活动,但如今也延伸到对个人消费行为的影响。
当一名创作者「被取消」,他会被视为不该被聆听、观看或阅读的对象,仿佛整个社会大众以「道德」名义组成一个媒体集团,将败德创作者的内容全数下架。有些评论者认为,我们正处在一个随时准备以这种方式法取消艺术家的文化氛围中,这种环境与背景便被贴切地称为「取消文化」。
我们是否该取消不道德创作者?这个问题其实问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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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字面意义或象征意义来看,我们是否该取消不道德创作者?这或许是大家最想问的问题,但请原谅我此刻提出一个哲学思辨:这个问题其实问错了。
我们首先要问的其实是:在回应创作者的败德行为时,我们的目标跟价值是什么?如此,我们才知道在特定情境下「取消」涉及的行动、后果、态度与关系是否达成这些目标。换句话说,因应不同情境脉络,得出答案也会大为不同。这不代表我们无法以有原则的方式思考个案,但确实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回答这个问题都牵涉到复杂过程。
想像我们走在街上,有一位熟人匆匆来到你面前,气喘吁吁说:「我听说我朋友做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我应该和他绝交,对吧?」我们应该不会马上回答:「当然!」或「不行!」相反地,我们可能会想先问很多问题再下判断。
那位朋友做了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的?你有当面和他谈过吗?你和他绝交是希望达成什么目的?是否有需要事先考虑的代价?如果最终发现朋友是为了继承一大笔遗产而慢慢毒害他的祖母,那我们可能真的会和他绝交;但如果他只是无意间说出一句性别歧视的话,那可能会用截然不同的方式处理。
评论家常把取消文化看成非黑即白的问题,不是批评就是支持,不是肯定存在就是完全否认。但取消文化的概念其实相当模糊,它就像一种标签,把回应不道德创作者的各种理由与方法混为一谈。试图全面支持或拒绝取消文化,就像尝试决定是否该一律报废无法发动的汽车一样,在下结论前我们需要先打开引擎盖,找出问题源头。
取消文化的核心是将创作者标记为「受诅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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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尝试定义唯一正确的「取消文化」是不可能的,也并不有趣。这个词汇常被误用,但它在舆论中无所不在,而且无法被忽视。对此,我将指出一些取消文化在艺术领域中特定的运作特征,但不会假设每个读者都全盘接受这种定义。
就我所知,艺术界的取消文化特征在于人们会根据创作者的不道德言行,自发呼吁抵制与排除创作者。取消文化的核心是将创作者标记为「受诅咒者」(anathema)。
在宗教语境中,一个人如果被标示为「受诅咒者」,意味着他被正式逐出教会。然而在《旧约圣经》中,anathema一词的早期意义,其实是指被摧毁的祭品。
上述词汇用法都源自希腊文中的anatithemi,意指「作为祭品奉献」,而每一种词源意义都反映取消文化对其支持者或反对者而言很重要的面向。取消文化的目标不只是如字面意思般取消艺术家活动,而是从我们集体意识中象征性抹除创作者,这与目标放在公开羞辱的「指控文化」(call-out culture)不同。
尽管取消文化常以指控(call-out)作为运作工具,但在艺术领域中,取消的最终目标是封杀、抹去,而非谴责。在艺术领域之外,许多对取消文化的讨论更聚焦在如何回应争议言论才合适,重点会放在公开羞辱的伦理问题。这项议题确实重要,但与取消文化是两回事。
对我来说,我会将取消文化描述为一种将创作者视为受诅咒者的倾向,因为这种倾向即使没有付诸行动,也会对人们行为产生影响。这正是为什么我们应该讨论取消文化,而非仅仅集中在单一的取消行动。
这样的风气会抑制人们对于公共意见的表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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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种行动具有倾象意味着具备蓄势待发的特性,在形上学中,哲学家用酒杯的脆弱性来解释这种倾向。
举例来说,如果我们拿酒杯敲桌面,酒杯会碎掉,这就是脆弱的含义。但值得留意的是,即使从没敲碎酒杯,它的脆弱性依然影响我们使用的方式,让我们小心谨慎使用杯子。行为的倾向与此类似,如果你知道某人有易怒倾向,即便对方当下并非处于愤怒状态,你在他身边也会小心翼翼。
这点正是一些评论者担忧取消文化的原因。有人担心即便当下没有人因为自身言行受到排斥,取消文化的社会倾向仍会影响众人行为。如果对取消文化的反应过于敏感,随口一句玩笑都可能毁掉一个人一生,这将会抑制公共领域的意见表达。
当然,我们很难具体评估取消文化对言论自由的抑制程度有多大,但显然许多知名思想家都认为这是个真实的问题。二○二○年七月七日,《哈泼杂志》在官方网站上发表一封表达这项担忧的公开信,信件的签署者包含来自各种政治光谱立场的艺术家与作家。
这封信像是在知识份子圈抛砖引玉,引发一连串对取消文化的深入评论。每当有人批评取消文化时,另一种观点都会同步浮现,认为适度减少公共言论是合理的。这种观点认为人们应该更谨慎使用言语,尤其当牵涉到种族歧视、恐同、性别歧视、身心障碍歧视等内容时。
如今这种观点广为人知,亦即言论自由可能容许个人发表种族仇恨等有害言论,但不代表无需承担对应的社会代价。
近年来,国内外爆发许多知名创作者的道德争议,他们可能是知名且受欢迎的导演、作家、演员、画家、脱口秀主持人、歌手。随着过往败德的行径被揭露,他们作品的价值也不可避免被重估。
面对这些「翻车」的大师,有人主张取消他们的作品,将他们从公众视野移除,否则便是与创作者的恶行同谋;有人呼吁「艺术归艺术,道德归道德」,认为创作者的生活应该与作品分开,才能公允衡量作品价值;有人则深感背叛与受伤,无法再支持心爱作品。为什么会有这些分歧?我们对创作者的情感与对作品的评价能分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