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早苗还在挑衅!
来源:大白话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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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完特朗普电话后,高市早苗仍然还在嘴硬,不但对其11月7日的恶劣言论进行狡辩,甚至还进一步挑衅。
(1)
日本共同社报道,高市早苗在11月26日下午在国会出席党首辩论,与立宪民主党代表野田佳彦进行讨论。
关于自身7日称“台湾有事”可能构成日本“存亡危机事态”的国会答辩,高市表示“关于是否属于(存亡危机事态),将根据实际发生的事态个别具体情况,综合所有信息进行判断。”她还称日本没有认定台湾法律地位的立场,强调日本的姿态不变。
高市早苗这个态度意思就是自己没错,拒不撤回,甚至她关于“日本没有认定台湾法律地位的立场”的发言,是做了进一步挑衅。
因为高市早苗原话是说:“与台湾的关系是作为非政府间的务实关系来维持的。根据《旧金山和约》,日本已经放弃了有关台湾的一切权利与权限”。
不了解情况的人,乍一看这句话可能还以为高市早苗服软,但其实这句话反而是在做进一步挑衅。
因为高市早苗引用的《旧金山合约》是我方认定为无效的非法合约。
台湾在国际法的法律地位是清晰的,就是属于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43年的《开罗宣言》已经从法律上明确日本侵占台湾的非法性,确认台湾是中国领土。
《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的原文里提到:“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这里是很明确使用了“归还中华民国”,而不仅仅只是放弃。
事实上,当时围绕着“归还”,还是“放弃”,产生了一些外交博弈。
英国代表贾德干对于开罗宣言草案里,对日本占领的其他地区都提“应予剥夺”,惟独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写明应“归还中华民国”,他提出异议,并建议称,为求一致,将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也改成“必须由日本放弃”。
这里“放弃”和“归还”,在国际法地位上是有明显不同。
如果只是写“放弃”,那么放弃后归谁,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国际法承认效果。
如果写了“归还”,那么就从国际法上进行承认台湾的归属。
当时,中国代表王宠惠反驳道:“全世界都知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由日本侵略中国东北而引起的,如果《开罗宣言》对满洲、台湾、澎湖只说应由日本放弃而不说应归还哪个国家,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都将疑惑不解。”
最终,英国代表的提议没能通过,最终版本的《开罗宣言》明确写着:“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联合发表了《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
其中第八条明确说:“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波茨坦公告》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对台湾等领土无可争议的主权,肯定了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法律地位。
在1945年8月8日,苏联对日宣战后加入了《波茨坦公告》。
这使得《波茨坦公告》成为明确二战胜利成果的权威国际法律文件,得到各方的认可。
1945年9月2日,日本签署了《无条件投降书》,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的条款”。
所以,“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期间的中国“对日宣战布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无条件投降书》等一系列的国际协定,组成了环环相扣的国际法律链条,确定了台湾的法律地位,即台湾为中国的神圣领土,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然而高市早苗不提《波茨坦公告》,只提《旧金山合约》,用心极其险恶。
1951年,美国纠集有关国家在旧金山召开所谓“对日和会”,在非法剥夺中国参会机会的情况下,形成所谓“旧金山和约”。
而《旧金山合约》里就提到“日本放弃对台湾省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等”,这里只提“放弃”,而不提“归还”。
《旧金山合约》违反了1942年中、美、英、苏等26国签署的《联合国家宣言》中有关“各签字国政府不得单独同敌国停战或媾和”的规定,而且背着中国处置中国合法领土,这一做法是对国际法基本准则的公然践踏。
所以,我方多次郑重声明,“旧金山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而台湾省的赖清德在今年5月22日讲话里,同样故意绕开《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法律文件,引用非法无效的《旧金山合约》,重弹“台湾地位未定论”老调,公然挑战国际法权威。

高市早苗同样引用《旧金山合约》,妄言“日本没有认定台湾法律地位的立场”,这实际上就是附和台独分子的“台湾地位未定论”。
所以,高市早苗此番言论,不仅没有反省,还在做进一步挑衅。
可笑的是,高市早苗在这次答辩中,还惺惺作态说:“通过对话(与中国)构建全面而良好的关系,让国家利益最大化是我的责任”。
有些媒体只截取高市早苗这句话出来报道,让人误以为高市早苗服软了一样。
但高市早苗这种姿态,充满着一股绿茶的味道,故意把一些挑衅言论和一些伪装的好话混在一块去说,假装自己“示好”,如果你针对她的挑衅言论去反驳,她就会把自己塑造成受害者,搞得我方咄咄逼人一样。丝毫不想想是谁先挑事,是谁先没事找事。作为加害者去伪装成受害者,这种绿茶招数,是美日都很擅长的。
(2)
高市早苗和台独分子引用《旧金山合约》,有一个荒谬的逻辑,就是他们认为“接受日本投降的是中华民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于这一点,我方外交部发言人在11月25日例行记者会上已经做了明确反驳。
有记者提问:“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发表涉台错误言论,激起中国人民愤慨。而日本国内有人声称,接受日本投降的是中华民国而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没资格讨论台湾问题。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我方发言人回应道:“发表这种言论的人,要么是对历史无知,要么是刻意歪曲历史,无视国际法。”
“1945年,日本签署投降书,明确承诺忠实履行《波茨坦公告》,无条件将台湾归还中国。中国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了台湾。”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取代中华民国政府,这是在中国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权更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疆域没有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理所当然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国的主权,包括对台湾的主权。”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明确,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铁的事实,不容歪曲篡改。”
此外,11月26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11月25日,针对日本政府对存亡危机的认定标准是否维持不变,日本政府内阁决议通过答辩书,称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国会答辩“不改变日本政府一贯立场”,强调“政府将根据事态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所有信息”,“政府立场完全维持不变,没有修订和再研究的必要”。答辩书还称,台湾海峡的和平稳定对日本的安全保障和国际社会整体稳定非常重要,期待通过对话和平解决问题。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我方发言人的回应里提到:“日本政府11月25日的内阁答辩书至今还在老调重弹所谓涉台“一贯立场”或“立场未变”,这是远远不够的。中方和国际社会要求确认的是,日方所说的“一贯立场”到底是什么?日方是否仍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日方应诚实、准确、完整地讲清其所谓“一贯立场”。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只提概念回避实质,试图借此蒙混过关,这种伎俩行不通。”
“不仅如此,日方还不思悔改,在答辩书中再次妄议台湾问题,干涉中国内政。我要强调,台湾是中国的台湾,以何种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完全是中国内政,决不容日本说三道四甚至插手干涉。中方再次敦促日方认真对待中方的严正要求,切实反思纠错,尽快收回错误言论,把对华承诺体现在实际行动中。”
显然,我方很清楚日方的狡辩,并且不接受这种狡辩,直接戳穿日方所谓“一贯立场”的问题。
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高市早苗政府只想着蒙混过关,没有丝毫反省之意。
因为高市早苗说的恶劣言论,并非其孤立的政治妄言,是日本右翼的集体观点。
之前高市早苗还可以拿发表个人观点来狡辩,但这次是日本内阁这样一个日本执政主体的身份以答辩书的形式来进行狡辩。
所以,高市早苗的言行,代表日本右翼的集体观点,而非一时妄言。
从目前情况看,中日关系还将继续螺旋恶化下去,除非把日本右翼打疼,否则他们是不太可能进行真正的反省。
因为日本从未真正反省其历史罪行,从未对日本军国主义进行彻底的清算,所以日本军国主义思想在当前的日本,仍然十分猖獗。
所以,在对日本右翼进行真正清算之前,别指望他们能真正反省,而这次我方显然不会任由日本右翼蒙混过关,所以在我方完成历史大事之前,东亚局势很难好转。
只有我方完成历史大事,并对日本右翼完成历史清算,东亚局势才能迎来真正的大发展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