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一男子亲手闷死3岁儿子,儿子生前常说:爸爸我爱你
怀疑是一把利剑,不仅会刺伤人心,严重时还可能导致家破人亡。2013年对于北京的赵某一家是充满阴霾的,赵父赵母一夜白头,因为儿子一家三口都没了,而造成这个结果的不是别人,正是赵某,他到底做了什么?
41岁的赵某是一名公交车司机,虽然薪资不算很高,但足够养家糊口。赵某和妻子小芳都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同样是二婚的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赵某格外珍惜这个小家庭,婚后小芳生了一个儿子,这让他对妻子更加放心,把家里的财政大权都交给了她。
只是这钱没在小芳的手里捂热乎过,她喜欢打牌,每天除了带孩子就是在牌馆流连,家里的积蓄都被她挥霍光了,还欠了外债。赵某是个老实巴交的,屡次劝说无果后,就不再把工资交给小芳了。
他们的孩子还年幼,可是他们已经不年轻了,对于这个老来子,赵某花费了所有心思疼爱,只要一下班就会逗儿子玩,洗澡穿衣也不假他人手,所以儿子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爸爸”,会说话以后,也常对赵某说:“爸爸我爱你!”
因为乖巧的儿子,赵某向来对小芳多有忍耐,还帮她还清了在外面的欠款。但小芳并未感激他,反而因为钱频频和他吵架,如果赵某不给她钱打牌,她就翻脸,连饭都不做,还向娘家表弟抱怨,说赵某虐待她,不把她当一家人。
娘家表弟护短,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了他一顿,仗着娘家人撑腰,她变本加厉,两人几乎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作为司机,他的工作任务本就比较繁重,回家也得不到安宁,精神状态越来越差,对家也愈发没有安全感。
但作为妻子的小芳并未发现他的异常,妻子的冷漠和忽视,让他对生活失去了热情,不过真正让他走上极端的,却是他自己的怀疑。
小芳没在他手里拿到钱,脾气愈发暴躁,回家时间越来越晚,有时还夜不归宿,连孩子都顾不上,他怀疑妻子在外面有人了,但是质问小芳,小芳没有承认。虽然没有确凿的证据,但赵某就是认定妻子出轨了,这无疑是在他心上又扎了一刀。
夫妻俩的矛盾因为此事日益恶化,赵某忍受不了,率先提出了离婚,要求带走孩子。小芳同意了,但要求他把户口迁出去。没有北京户口,以后孩子上学和医疗等都会有所不便,赵某不由得心生怨恨,孩子也是她的,她怎么能这么无情?
其实小芳的心思也不难理解,她才35岁,还可以没有牵挂的开始。但赵某已经因怨恨而偏执,没法理解小芳。他觉得小芳是要逼死他们父子俩,因此生出杀念。
在交代杀人动机时,他说觉得自己为这个家付出太多了,可家还是因为小芳毁了,所以想杀了她一了百了。他认为自己杀了人,肯定也难逃一死,留下儿子一人在世上受苦,他不忍心。
于是在2013年11月5日,他带儿子出去玩,给儿子买了新衣服,陪他吃了最喜欢的冰激凌。中午时,他看着儿子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入睡,想着那一刻死去,对他来说或许是美好的,就用被子,闷死了这个时常说着“爸爸我最爱你”的3岁稚子,眼看着他不再挣扎才放开。
事后,他还在儿子衣服兜里留了一张纸条,写着:“别怪爸爸,全是你妈妈一手造成的。恨就恨你妈妈吧。”随后抄着刀到了小芳的住处,直接将其杀死。
作案后,他没想过逃跑,归案后如实坦白了犯罪经过。生活的压力是一座大山,可真正压垮他的是他的消极和偏激,他自作主张地安排了儿子的命运,何尝不是另一种冷血。
赵某杀害朝夕相处的妻儿,已经触犯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出于卑劣的动机,杀害至亲,造成两人死亡,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十分慎重。但慎用不代表不用。
他的怀疑伤害了两个家庭,小芳的家属对他不予谅解,法院考虑其犯罪动机和手段等因素,最终判处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妻子的父亲7.9万余元。
诚然,赵某的遭遇在一些人看来是值得同情的,但这不是剥夺他人生命的借口,无论一个罪犯背后有怎样的故事,这个故事只可以帮我们了解他的行为,而不是谅解他的罪行。
虽然他把一切都怪罪到小芳身上,但实际上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协商离婚的条件谈不拢,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来为孩子争取合法权益,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害人性命。
由此可见怀疑会让人怯懦,而怯懦是夺去安全的手段,它不仅减削我们的护卫能力,甚至于驱我们于毁灭之崖,赵某的极端应引起警惕,唯有时时自省,才能避免走上这条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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