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被拐26年,妹妹竟在车站一眼认出哥哥,紧紧抱住不撒手
“我的妈妈可厉害了,不仅会写文作诗,还会唱歌跳舞,是村里公认的大才女”,但在他10岁之后,他的妈妈便换了个人,同时,他和家人的生活也都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
2017年8月,在离开家26年之后,他第一次拨通了父亲的电话。在电话里,父亲跟他唠叨了很久,随后便将手机传给了自己的妻子周某,周某在拿起电话后,第一句说的便是“这些年你都去哪儿了,怎么忘记回家了?”。
1981年,蒋友幸出生在湖南永州的一个村庄里,父亲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而他的母亲不仅是当时村里少有的高中文凭的知识分子,还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子。在嫁到蒋家后,先后生下了他和他的妹妹,一家人和和美美地生活在一起。
原本一家人过着这样平和的生活便很幸福了,但意外还是突然降临到了这个家庭身上。1991年的夏天,其父亲蒋某在田地里劳作着,而他的母亲周某带着妹妹去外婆家探亲,于是,当时只有10岁的蒋友幸便独自留在家里的院子里玩耍着。
临近中午的时候,独自在院子中玩耍的蒋友幸突然听到有人敲着自家的大门,在询问过后得知,敲门的是村里的一个叔叔。这个叔叔之前曾来过他家里做客,当时和他们兄妹二人相处的关系都挺不错的,因此,当时蒋友幸对他的印象还挺好,也对他比较信任。
在和对方谈话时,这个叔叔也了解到蒋家只留下了他一人,其父母和妹妹一时半刻不会回到家里,于是便提出要带他出去玩。出于对这个叔叔的信任,当时还很年幼的蒋友幸便答应跟着对方走出了家门,并被对方带到了县城里,一晚上都没有回家。
次日,从睡梦中醒来的蒋友幸被交到了另一名叔叔手里,而那个带他出来的叔叔则不见了踪影,在之后,蒋友幸便不记得自己是如何被带到火车,只回想起当他下车时,已经不是在湖南,而是被带到了福建。
在那之后,他被这个陌生男子带到了不同的人家面前,询问着各种问题,而他面对这些问题时应答如流,知道自己叫什么,也知道自己从哪里,所以这些人家都没有把他接纳进来。而这时的他也已经知道自己遇到了人贩子,也想过逃跑,但最后还是被对方找见,在遭受了皮肉之苦后,蒋友幸对这名男子产生了恐惧心理,也放弃了逃跑的想法。
随后,他被带到了福建莆田的一个农民家庭里,这对夫妇因为没有生育能力,便将他买了下来。在来到这个家庭后,他认识了比自己小两岁的女孩谢某,和他一样,谢某也是被拐来的孩子。后来,他也尝试过逃跑,但次日就被养父母带了回来,只不过他的养父母并没有打他,只是禁足了一段时间。
在来到福建的第二年,蒋友幸在当地的小学读起了书,只不过养父母的家境并不是很好,支撑不起两个孩子读书的花费,于是,在只上了一年学后蒋友幸便离开了学校。
后来,他跟着这个家里的堂兄外出务工。在务工期间,他通过工友的帮助得知了永州某县的邮编号码,随后便写下了一封信,将其寄了回去。他也曾回到老家寻找家人,但却没能找到家人,回到了养父母家里继续生活着。
在他23岁时,他和谢某都到了适婚的年龄,于是在养父母的操办下,他们二人便在福建的家庭里举办了婚礼,两个有着同样经历的人以这样的方式走到了一起。婚后,谢某先后生育了一儿一女,他们一家人过上了平静的生活,但同时,他们夫妇二人对于回家的念头始终没有停歇。
回顾:哥哥被拐26年,妹妹竟在车站一眼认出哥哥,紧紧抱住不撒手
2016年,谢某通过DNA比对和志愿者的帮助,找到了自己在福建宁德的家庭,找到了自己的家庭后,蒋友幸也得到了谢家人的认可。在随后的生活中,谢某不断鼓励着丈夫找寻自己的家庭,并帮他在网上发帖,带他到派出所采集血样,比对DNA信息。
次年,蒋友幸的妹妹看到了那篇帖子,在帖子上,无论是他的名字、小时候因贪玩在额头上隐隐留下的一个疤等,都和自己失散多年的哥哥很像。于是,在联系上留帖的人后,妹妹便和哥哥取得了联系,随后,蒋某在女儿的带领下来到了派出所采集了血液样本进行DNA比对。
8月,经比对后确认蒋某与蒋友幸存在血缘上的父子关系,随后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在电话中,当他听到母亲并不严厉的责怪时流下了眼泪。随后,他和妹妹在聊天时了解到了在自己走失的这26年间,家里所发生的变故。
当初,在蒋友幸被带走后,家里人便四处寻找着他的下落,所有的亲友在跑遍了附近的几个县城都没有找到后,父亲蒋某便在火车站等地方张贴了寻人启事。同时,母亲周某也因为这件事,精神变得很不稳定,一直在责怪着自己,后来母亲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再也没有了往昔才华横溢的样子。
母亲得病之后,家里也只能依靠父亲和尚还年幼的妹妹支撑,父亲在外寻找他的下落或者务工赚钱时,她便留在家里照顾着母亲。
9月29日,蒋友幸带着自己的妻儿回到了阔别已久的永州老家,而他的妹妹早已守候在车站附近期待着哥哥回家。在蒋友幸从车站出来的一瞬间,妹妹在人群中一眼便认出阔别多年的哥哥,一路小跑地跑到了哥哥的身前,紧紧抱住不撒手。回到家里后,蒋友幸也将自己的妻儿介绍给了父母和妹妹,以及他和妻子各自的经历。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当时,在蒋某夫妇不知情的情况下,年仅10岁的蒋友幸出于对熟人的信任,被那名叔叔带离了家庭,脱离了自己父母的监护视线;同时,对方明知另一名陌生男子的目的在于拐卖儿童,依旧为其提供帮助。那么,蒋友幸的这名叔叔便属于犯罪分子的帮助犯,其行为同样构成拐卖儿童罪。
而那名陌生男子为了获取不义之财,将他人子女拐带到其他省份,并以金钱交易的方式,与蒋友幸的养父母达成交易意向,那么他的行为便属于拐卖妇女罪,对于他的追查将不会停止。
在蒋友幸提供的线索确定了当时带他离开的人后,却被告知对方早已离世,无法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结果虽然有些遗憾,但蒋友幸也不是锱铢必较之人,而他的养父母在生活上也没有对他和谢某进行虐待。比起追究责任,他更希望陪伴在家人身边,所以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他和谢某选择回归平常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