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咸猪手”,差点摸去一条命!
“你是找抽知道吗?”
2017年7月17日早上8点左右,家住北京市通州区的宫晓红迈着步子出门,并照常乘坐了582路公交车准备去上班。
宫晓红站在公交车后门靠窗的位置,拉着扶手保持平衡。
这时,公交车前门还在陆陆续续上人,本来一直看向窗外发呆的宫晓红突然感觉到不对劲,她的臀部有明显的触感。
察觉到细微的感受后,宫晓红张望了一下车厢,因为是早高峰又是炎热的夏季,大家心里都有些浮躁,所以宫晓红当时只是猜测,或许是乘客无意间摸到的。
然而短短两分钟之后,宫晓红的臀部又传来异样的触感。并且,眼尖的宫晓红注意到,第二次摸自己臀部的男子,正是第一次往车厢尾部走过去的那个。
这男子在车厢内有位置不坐好,就这样来来回回经过宫晓红身边,还有意无意触碰敏感部位,这样的巧合让宫晓红确认,她这是遇上了“咸猪手”。
三十多岁、见多识广的宫晓红可不是忍气吞声的主儿,她立马扭身盯着这个不怀好意的男人并破口大骂。
“你过来过去,以为我不知道吗?”
“你是在找抽知道吗?”
说着,气愤的宫晓红就踹了男子的小腿,又扇了他几个耳光。
被宫晓红抓个正着的男子没有为自己辩解,看到周围乘客纷纷劝架,他也心虚地准备走到车厢后面去躲避。
然而宫晓红并不打算就此作罢,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男子的面部照片,径直走向公交车驾驶位。
“你拍我照片干嘛?”
看到宫晓红的举动,男子有些不解,一边质问,一边试图抢手机。
宫晓红不搭理,来到驾驶员的位置,说到:“他摸我屁股你知道吗?你们车牌号多少?我现在要报警!”
听到宫晓红与司机的对话,原先还逃避责任的男子突然气急败坏,竟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掏出一把水果刀,上前圈住宫晓红的肩膀,向其咽喉部位抹去。
所幸的是,在疼痛的刺激下,宫晓红快速反应并做出了反抗,没有让男子“割喉”的目的达到。
随后,男子继续禁锢住宫晓红,在其右肩膀的后面连刺好几下,车厢的地面瞬时滴下大片血迹。
男子的故意杀人行为引起了车内乘客的恐慌,这时有两名两位见义勇为的男性乘客瞅住机会,将较为瘦弱的嫌犯给扑倒,压在了身下。
司机见状也立马停车,打开后门放乘客逃生。嫌犯行凶使用的水果刀也从后门被扔出,大家一边控制着他,一边拨打了报警电话跟急救电话。
经过抢救,宫晓红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根据检查,嫌犯的“割喉”行为仍旧造成了她失血性休克,肩部的背刺也形成了肺部裂伤,属于重伤二级。
另一边,在看守所里,警方核实了嫌犯的身份:刘明,案发时27岁,老家位于辽宁省铁岭市,在北京从事保险客服的工作。
面对审问,行凶时不擅辩解的刘明却似乎有了三寸不烂之舌。对于自己的“咸猪手”行为,他非但拒不承认,还编造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
“我当时上车的时候,看到有个女的很像保险公司里的同事,为了跟她打个招呼,就径直往车厢后面走了。”
在刘明口中,他这个“很像同事”的女性指的便是受害人宫晓红。
据刘明称,在路过宫晓红时,他发现自己认错人,所以并没有打招呼,后来为了找座位,他又从车厢后面走到车厢前,再次路过宫晓红。
“我也没注意,就往前走,我根本没有摸到她。”
刘明以着急上班为由,表示自己根本没有注意到车厢周围的情况,也没有故意猥亵。
然而,通过现场的监控画面,公诉人却提出了几个疑问。
首先,在刘明第一次伸出“咸猪手”的时候,公交车尚处于停稳的状态,刘明却在车厢没有抖动的前提下,身体明显往受害人宫女士的方向倾斜。
其次,刘明在路过宫女士往车位走去后,分明在靠窗处找到了位置并坐下,但仅仅半分钟后,他突然起身,并再次路过宫女士,这是没有道理的。
最后,刘明第二次路过宫女士时,不仅身体有一定倾斜,还刻意地把随身携带的包包换到了右手,将离宫晓红更近的左手给空了出来。
对这几个条理清晰的怀疑,刘明并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所以,虽然在监控画面中,刘明的手部动作模糊且被物品遮挡,法院最终还是认定了他存在猥亵行为。
而对自己伤害宫晓红的动机,刘明也做出了狡辩:“她拿手机拍我,威胁我、恐吓我,我还以为她要喊人来打我呢。我就是特别害怕,才想着拿水果刀来吓唬她一下。”
在刘明的辩解中,他之所以会用水果刀猛刺宫晓红,是因为宫晓红先动手打了自己,造成了他骨折,在极度的恐惧下,他才会应激做出正当防卫。
根据医院出示的诊断书,刘明腿部的确存在轻微骨折,但这些伤情都是乘客在见义勇为时打斗造成的,宫晓红的踢踹以及耳光,并没有形成实际性伤害,更没有威胁到刘明的生命。
再者,刘明行刺宫晓红也不是在自己挨了巴掌后的那一瞬间,而是在宫晓红走到驾驶位,提出要报警的时候。
这中间相隔的三四分钟里,宫晓红没有继续跟刘明交涉,也没有辱骂,所以可以确定,刘明是经过一定的思考后,才突然拿水果刀进行攻击,这属于故意为之。
在分析了猥亵和正当防卫这两个问题后,刘明又一次提到:“那我这也只是故意伤害,不属于故意杀人吧?那个女的打我太严重了,都把我打伤了,之后她还不想放过我,还要收拾我。我就是特别生气才想着要伤害她,但当时我没想伤害她多痛,就想打她几下,不打算杀她。”
在刘明的一面之词下,公诉人找到了话里的漏洞,既然不打算故意杀人,为什么刘明的第一刀会直奔宫晓红的致命部位咽喉呢?而且刘明也的确造成了宫女士失血性休克。
对于这个质问,刘明回答:“我那是脚崴了,一直没长好,然后在公交车里没站稳,一下子就扑到她身上去了,就把她脖子给划伤了。”
不得不说,刘明在犯罪以后还有着强大的内心,懂得为自己的行为做出诡辩,试图减轻处罚。
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刘明的说法是站不稳脚跟的。
监控画面显示,刘明在行刺期间,公交车行驶得非常平稳,刘明也没有任何崴脚、滑倒的迹象,分明就是带有明确目的。
另外,就算刘明割喉不成功,但他背刺宫晓红的那几下也同样让人后怕。
刘明说,他当时是看到宫晓红被刺后并没有什么反应,就以为宫晓红没受到伤害,所以才又猛刺了几下。
刘明还云淡风轻地表示,自己扎的都是宫晓红的右肩膀,没有什么危险,更不会说伤得多重。
刘明的信口雌黄让人感到无语,庆幸的是,在确凿的证据下,以及宫晓红重伤二级、险些致死的事实下,刘明最终还是被认定为了故意杀人罪。
关于受害人在公交车上遭遇“咸猪手”这一案件,审理到这一步已经基本清晰,但在刘明的身上,竟然还存在更多“故事”。
2017年7月17日案发当天,即时赶往现场的警方,不仅找到了刘明行凶用的水果刀,还在他的手提包里发现了一把菜刀。
试问,哪个正常人会随身携带一把菜刀呢?
在民警的质问下,刘明解释说自己的出租屋只有几平米大,东西都放满了放不下,所以在几天前他就把菜刀放在了包里。
听了刘明的辩诉,警方也实地考察了刘明所居住的群租房。据观察,刘明的房间大约有十平米,虽然东西比较杂乱,但是放一把菜刀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所以,刘明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
这个借口被警方否定后,刘明再次编造理由,说他携带水果刀跟菜刀,都是为了周末去天津玩的时候,方便自己外出时就餐。
值得一提的是,刘明在说这番话时,脸上还挂着满不在意的微笑。
面对刘明种种荒诞、不可思议的理由,警方认为,刘明要么是存在攻击性,并有强大的心理素质,要么就是精神状态有一定问题。
关于这个看法,刘明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也透露,他之所以会出现偏激的做法,都是因为小时候受到过精神刺激。
据刘明讲,他父母在自己五岁那年就不欢而散了,作为一个“拖累”,刘明被放在乡下的爷爷奶奶家照顾。
2007年,刘明17岁的时候,爷爷奶奶不幸去世,本该由他继承的土地权也被父亲收走。父亲美名其曰:先帮你保管,等你成年以后就立马归还。
然而,父亲的承诺并没有得到兑现,到了2014年,父亲没有将土地承包费给刘明,还非常抗拒把土地承包权归还。
父亲的这一做法再次伤害到了刘明,他虽然打过官司,也找过村里人出面解决,但最后都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
至此,刘明觉得自己的精神受到很大的刺激,不仅变得越来越内向,性格还比较暴躁。
因为他内心缺乏一定的安全感,所以会随身携带刀具,起到一种保护的作用。
对于这个问题,法院找到了专业的精神鉴定机构,但他们认为,刘明虽然存在性格偏激的特点,却能条理清晰地为自己辩解,也明白不能故意杀人这一道理,所以他的精神状况没有多大问题,完全能够履行法律责任。
最后,考虑到受害人宫晓红已经病愈出院,刘明的罪行应当属于故意杀人未遂,而且在审理的当庭,刘明还表示愿意积极做出经济赔偿,所以法院决定予以从轻处理。
2018年2月7日,经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刘明最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宫晓红女士七万六千余元的经济损失。
在这起案件中,刘明不管是在犯罪过程还是在供述过程,他的行为跟狡辩都让人叹为观止。
刘明不仅在公共场合伸出侵犯别人的“咸猪手”,还在被抓住后恼羞成怒给予报复,如果不是两名见义勇为的乘客将其制服,或许宫晓红女士已经惨死在他的刀刃下。
对于刘明随身携带菜刀这一现象,也足以证明他本身就具有较强的危险性,就算受到伤害的不是宫晓红,那也会是其他人。
案件公平公正的审理,让刘明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属实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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